人民軍隊的“三大紀律八項註意”
三個學科:
壹切行動聽從指揮;不要拿群眾的壹針壹線;所有扣押的物品都應該交給公眾。
八點註意:
說話和氣;公平買賣;借東西要還;損壞的東西要賠償;不打人罵人;不要損壞莊稼;不要和女人調情;不要虐待囚犯。
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註意”;
三大學科:
壹切從實際出發。正確執行黨的政策。實行民主集中制。
八點註意:
在同壹個食堂工作。待人和善。公平行事。公平交易。如實反映情況。提高政治水平。我們在工作中應該和群眾商量。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
眾所周知的“三大紀律八項註意”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和行為準則,集中體現了人民軍隊的本質和宗旨。1947 10 6月10日,毛澤東起草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於重新頒布三大紀律八項通知的指示》,又稱雙十指示。從此,內容統壹的“三大紀律八項註意”以命令的形式固定下來,成為全軍統壹的紀律。[1]統壹全軍紀律,加強部隊思想作風建設,意義重大。本來就是三大紀律六項註意。後來林彪又加了兩條,變成了三大紀律八項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