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活動的三個基本要素: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響力(媒體)。
教學過程的基本要素:教師、學生、教學內容和教學手段。
制約課程的三個因素:社會、知識和兒童。
影響身心發展的因素:
遺傳(物質前提)、環境(外在動力)、教育(主導)、個人主觀能動性(內在動力)、社會實踐。
教育的形式和活動多種多樣,教育的基本形式包括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教育活動的參與者、目的、內容、方法、場所各不相同,但有構成教育活動的最基本要素。
這些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內容和教育材料。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屬於人的因素,而教育內容和材料屬於知識、信息和物質條件。教育的基本要素存在於壹切形式的教育活動中。
第壹,教育工作者。
任何對受教育者施加教育影響,並為教育活動承擔教育責任的人都是教育者。壹般來說,教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在各級各類學校中有資格從事特殊教育教學活動的人。
教師是學校教育者和直接教育者的主體。廣義的教育者是指對受教育者的知識、技能、思想和品德起指導作用的人,包括各級教育行政人員、學校教育中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家庭中的家長以及社會教育中起教育作用的人。在教育活動中,教育者處於領導、控制和指導的地位。
第二,受教育者。
任何進入學習過程,接受教育的人,都是受過教育的人。受教育者承擔學習的責任,在教育活動中接受教育。在學校教育中,是指各種學校的學生。
廣義的教育,教育的對象很廣,不分年齡、性別、身份、專業背景。在教育活動中,受教育者處於被領導、被控制、被教育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