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數字政府和電子政務的關系,兩者的定義在前期是不同的。“電子政府”強調信息化政府;電子政務是指基於信息的政府管理和服務,即電子政務。目前國際社會(包括聯合國)在兩者之間畫了壹個等號。
電子政務的內容架構主要包括政府數據資源、政府業務協同和政府公共服務三大要素,其中數據是核心,協同是關鍵,服務是關鍵。
國家電子政務的支撐框架主要包括基礎設施、標準規範、政策法規和安全四大體系,是數字政府健康發展的關鍵支撐條件。
數字政府建設需要在公共* * *數據服務、整體推進機制、系統標準規範、法律法規建設、信息安全保障五個方面同步發力,打造全國壹盤棋、* * *政府信息系統工程,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這種解釋也可以看作是對兩者關系的半官方認知。具有壹定的參考價值。
來源:龔浩“智慧城市研究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