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新余市主城區範圍內的商場、超市,主城區以外的商場、超市按現行規定執行。
第二,有序推進業務和市場復牌
1.65438+10月29日零時起,米、糧、油、果、菜等生活超市將按規定有序開放;
2.6月310零時起,商場等超市按規定有序開放。
三、復業審查
1.進行自查。經營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壹責任人,各經營單位要根據復業和市場情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規定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提交申請。實行預備制度。自查自糾合格後,各經營單位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申報,並提交《商場超市疫情防控承諾書》、《新余市商場超市復業審核表》、《新余市商場超市復業驗收表》、《新余市商場超市復業統計表》進行申請。
3.審查和批準。經當地商務主管部門批準,並由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市商務局備案,有序推進復業。
四、審計機構
1.高新區對外合作局。
2.分宜縣商務局。
3.渝水區商務局。
4.仙湖經濟發展局。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各縣區要按照疫情防控屬地管理原則,在所轄超市、商場落實疫情防控工作,引導居民有序購買物資,避免擁擠踩踏。同時,要做好超市的全面消毒、生活、防疫物資儲備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和加強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