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是世界上第壹個立法保護和教育兒童的國家。從1835政府頒布《關於在各縣設立初等教育特別督學的條例》開始,法國就頒布了壹系列旨在保障學前教育的法律法規。
如1975頒布的《哈比蔔改革法案》有效地促進了學前教育與初等教育的銜接,1995頒布的《學前教育大綱》進壹步明確了法國學前教育課程改革的新趨勢。在這些法律制度的保護下,法國的學前教育得到了穩步持續的發展。
法國孩子的入學率壹直位居世界前列。據相關統計,早在1992年,法國4-5歲兒童入學率就達到100%,3歲兒童入學率高達98.8%,2歲兒童入學率為34.4%。如此高的入學率與法國政府對學前教育的大力保障是分不開的。
除了非義務免費教育,法國的學前教育機構覆蓋率也很高,遍布全國各地。據統計。每2000人的社區就有壹個學前教育機構。政府不僅積極舉辦公立孕產婦教育學校(幼兒園),還鼓勵和支持私立或民辦學校辦園。
而且還有幼兒園、學前班、托兒所、托兒所、流動車等多種辦學形式,滿足了不同層次家長的需求。
法國的非義務免費教育;
在法國,學前教育不屬於義務教育的範疇(義務教育階段為6歲-16歲),但卻是初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法國對3到6歲的孩子實行非義務免費教育。
所謂“非強制性”,就是家長有權決定是否讓孩子進入幼兒園接受教育,但只要孩子需要,3歲以上的家長有責任讓孩子接受免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