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生存、教育、經歷、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死亡、不可抗力、組織資格、資信等法律事實的證明;辦理證據保全、制作票據拒絕證書、證明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公證保管遺囑,核對保管遺產,確認遺囑效力;證明財產的清點、清算、估價和損失評估;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和終止;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辦理與公證有關的登記、認證事務,起草、修改與公證有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服務。公證處辦理房地產公證案件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收取壹定的公證費。
1.證明股票、房屋轉讓、房屋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值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取,但較低者不得低於10元。
2.財產經證明為繼承或贈與的,按受贈人收取的總額收取:(1)不足10000元的,按1%收取,但較低的收取10元。
公證處辦理遺產查詢需要多少錢?
壹般來說,辦理繼承公證,收取繼承金額的2%,最低200元。詳情咨詢當地公證處。
法律依據:
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七條公證處為申請人提供公證服務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申請人另行支付:
(壹)鑒定費和評估費;
(2)公證書的復印費;
(三)公證處辦理公證所需的前往外地(省外)的差旅費;
(四)當事人因舉證困難委托公證處進行調查的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