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六書”更能說明現代漢字的理據。六書理論是傳統文字學理論的核心,它對古文字的結構有很強的分析和解釋能力,對研究和揭示古文字的結構原理也有很高的參考價值。現代漢字是由古文字發展而來的,很多現代漢字還保留著古文字的理據。比如“木”、“刀”、“人”等象形文字是通過模擬事物的形狀來表達含義的;指“本”、“刃”、“鐘”等詞。,即通過符號來表示事物的特征,以表達詞語的意義;會意字“臨”、“明”、“從”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字形組合表示;形聲字“目”、“忍”、“種”是用符號和音符的組合來表達詞語的讀音和意義。
二、現代漢字中的新構詞法,往往是用“六書”中的形聲字構詞法創造的。形聲字法壹經產生,就很好地適應了社會發展和漢語演變的需要,逐漸成為漢字的主要造字方法。現代漢字中的壹些新詞,基本上都是用形聲字的方法造出來的,比如“鐳”、“鋅”、“鎳”。
第三,有些漢字的發展和簡化大體上符合“六書”理論。隨著社會的發展,漢字的形體結構也在不斷變化,逐漸向簡化方向發展。其中,部分漢字的簡化大致符合“六書”的原則例如,“倫”、“倫”、“倫”簡化為“倫”、“倫”、“倫”,仍保留其形聲字的特點。當然,也有壹些簡化字,是“六書”理論所不能很好解釋和說明的,比如“飛”、“意”、“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