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3月12日起,除急診、發熱門診外,全省二級以上醫院所有普通門診、專科門診、專家門診全面實行預約診療,取消現場掛號。要為預約掛號有困難的老年患者提供必要幫助,協助其正常診療。鼓勵其他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參照執行。
拓展預約掛號方式,提供網上掛號、手機APP預約、電話預約、短信預約、門診間預約、門診現場自助預約、社區轉診預約等多種預約掛號方式。,並通過網站、媒體、張貼通知、發放傳單等形式宣傳預約報名方式,穩步推進各項措施的細化。
重點保障危重復雜疾病患者的診療服務,停止開設便民門診,逐步減少慢性病門診和普通門診。各級醫院急診科要切實保障急診患者需求,加強急診預檢分診管理,避免無急診指征患者到急診科就診。
各二級以上醫院要加強精細化管理,根據上年同期門診人次、就診醫生數、復診高峰等情況,科學劃分診療時段,根據不同專科、不同專家合理安排各時段就診來源,確定各時段就診人數,降低院內人員聚集、擁擠造成交叉感染的風險。要加強醫療秩序管理,嚴格規範醫生出診時間,做好臨時暫停就醫的提前告知、引導和替代安排,優先保障按時到達患者的醫療需求。應采取有效措施,進壹步加強對違約行為的管理。
門診慢性病患者,視病情可將處方劑量延長至3個月;對於患者急需但尚未采購的藥品,可以通過臨時采購、物流配送、送貨上門等方式滿足患者的用藥需求。各基層醫療機構可根據患者用藥需求,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外的藥品,加快與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用藥的銜接。
基層醫療機構要通過開設聯合病房、慢性病門診、便民門診等方式,提高常見病、慢性病、多發病患者和手術恢復期患者的收治能力。鼓勵基層醫療機構依托家庭醫生團隊,聯合醫聯體上級醫院專家提供上門和家庭病床服務,切實解決行動不便等困難群體的就醫困難。對居住在封閉管理區的患者,采取上門分娩、“互聯網加護理”、在線診療等方式,保障患者居家治療需求。
通過人臉比對和身份信息驗證等手段,確保患者醫療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壹致性,為追蹤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觸人群,及時采取防控措施提供依據。因經營困難不能來院就醫而委托他人取藥的,需提供委托書和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加快互聯網醫院建設,發揮互聯網診療服務的獨特優勢,為常見病、慢性病患者提供“互聯網+”門診醫療服務,降低患者就醫交叉感染風險。
通知要求各級衛生部門和醫療機構從以下三個方面做好全面預約診療工作:
加強門診安全管理,充分利用“蘇康碼”查詢患者安全信息,實施分類管理。嚴格做到“壹人壹診室壹室”,在候診、結算、取藥等環節保持患者間距不小於1米。要加強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管理,做好發熱、咳嗽、哮喘患者排查工作,嚴格按照疑似病例轉送要求,及時將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轉送定點醫院。堅決打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擾亂診療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正常的診療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是加強監管監察,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管,及時了解所轄各醫療機構預約診療、門診調劑、基層受理、預檢分診、醫院感染防控等工作開展情況。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醫院內人群聚集,造成醫院內傳染病交叉感染和傳播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是註重宣傳引導,加強預約就醫、按時間看病、實名制掛號看病等政策宣傳,引導公眾預約掛號、按時間取號、按時看病,減少等候時間。各地要充分發揮公共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疾病防治知識,促進患者樹立科學有序就醫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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