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本段]政治家王安石
李青二年(1042),王安石以進士第四名,先後為淮南(揚州)救判官府公務、知縣鄞縣(今浙江寧波)、周樹(今安徽潛山)等地簽書通過判案。曾被調至開封任牧司判官,後又調至常州籌江南東路官商,被稱為第三司。多年的地方官經歷讓王安石認識到,宋朝社會貧窮的根源是兼並,宋朝封建統治面臨的危機是“內憂國家,外不畏蠻夷”。因此,王安石在嘉祐三年(1058)宋仁宗的趙真撰寫的《完顏書》中,要求全面改革宋初以來的成文法,以扭轉積貧積弱的局面。就拿歷史上的司馬燕、唐玄宗、李隆基只想“松口氣”,不求改革,最後倒下的例子來說,王安石對改革有著難得的緊迫感,大聲疾呼:“古之若準,天下可安而亂,有可能時不要急於今日”,要求立即改革成文法;否則漢亡黃巾,唐亡黃巢的歷史將會重演,宋朝也將走上滅亡之路。封建士大夫也對王安石寄予厚望,期待他早日上臺。熙寧初,王安石作為翰林學士的侍從大臣,與年輕的宋神宗探討治國之道,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從政當顧問,次年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是充實強兵,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鞏固地主階級的統治。王安石明確提出理財是宰相的第壹要務,闡述了政事與理財的關系,指出“政事是理財之理,理財是所謂義。”更重要的是,王安石上臺前,認為只有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才能解決國家財政問題:“天下之富,以天下之力生,天下之富,以天下之費取之。”王安石上臺後,繼續發揮這壹觀點,曾指出:“今日無所作為者,皆缺錢,故我以理財為先”,而“理財急農,農急脫苦,抑兼並,興農”。在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發展生產放在首位,作為重中之重。王安石認為,要發展生產,首先是“去(勞動者)苦,抑兼並,樂農”,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使那些閑散人員回到生產第壹線。收獲是靠人而不是靠天。要實現這壹目標,國家政權需要制定相應的方針政策,在全國範圍內進行自上而下的改革。王安石雖然強調國家權力在改革中的主導作用,但不贊成國家過多幹預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反對過多征收專利,提出並堅持“不過多壟斷法”的主張和實踐。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導下,維新派制定並實施了農田水利、青苗、免役、均損、易市、免銀錢、礦稅制度等壹系列新法,開展了從農業到手工業、商業、從農村到城市的廣泛的社會改革。同時,以王安石為首的改良派改革軍制,提高軍隊素質和戰鬥力,加強對廣大農村的控制;為了培養更多社會需要的人才,科舉和學校教育制度也進行了改革。王安石親自撰寫的《周》、《亦舒》、《詩藝》等所謂三經新義,為學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的教材。
政治改革違背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所以王安石和寧在熙七年來第壹次罷工。特別是由於改革的設計者王安石與改革的最高主持人宋神宗之間的分歧,王安石在統壹後無法得到更多的支持,無法繼續改革。再加上維新派內部分裂,兒子王侃去世,王安石在熙寧九年第二次辭去宰相,此後壹直住在江寧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掌權,之前所有的新法都被廢除。政局的逆轉讓王安石深感不安。當他聽說豁免法也被廢除時,不禁義憤填膺地說:“夠了!”不久,他因抑郁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