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不能。投標人少於三家不得開標,這是政府采購招標方式的強制性規定,不同於《招標投標法》的規定。
2.開標過程中有必要唱標嗎?
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開標時,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應當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確認後,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及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開標是指在招標文件約定的開標時間和地點,向包括所有投標人在內的有關各方宣布投標人、投標報價、交貨日期或工期、投標保證金和折扣表等基本投標信息。招標是“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的充分體現,是整個開標過程中必不可少的環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招標投標法》,“開標時,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自動提取全部投標文件,提示招標人和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式按時在線解密。解密完成後,應當向所有投標人宣布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以及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內容。”
隨著電子招標模式的大力推廣,網上開標已經成為主流,正在逐步取代傳統的紙質開標。兩種開標方式雖然形式不同,但意思是壹樣的。目的是在招標文件約定的開標時間和地點,向包括所有投標人在內的有關各方宣布投標人、投標報價和其他信息。
3.開標後是否允許提交投標文件的副本?
不允許。《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招標人應當拒絕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逾期送達或者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雖然投標人提交了投標文件正本,但在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沒有提交投標文件副本。因此,該復印件屬於《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逾期投標文件”,依法不予受理。
4.開標時需要公布所有投標人的報價嗎?
應該出版。開標時,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應當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後,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當眾拆封,並宣布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以及招標文件規定需要公告的其他內容。法律依據是《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壹條。
5.誰來檢查封條?
開標時,投標人或其推選的代表應當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對於此處的密封檢查,投標人應檢查自己的投標文件,或推選代表統壹檢查所有投標文件。密封檢查是對投標人的壹種保護措施。發現自己的投標文件有被篡改的嫌疑後,要及時向工作人員提出,維護自己的權益。
有的地方開標時允許投標人互查投標文件,導致以檢查投標文件密封為名排斥競爭對手,曲解了密封檢查的立法本意。
6.采購人員可以參加開標嗎?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參與開標活動。采購人代表是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參加開標。采購人的其他人員不屬於《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可以參加開標。
7.開標記錄不簽字是否影響投標?
開標記錄是開標過程中重要信息的記錄,但不因為投標人代表未簽字而影響效力,也不是評標委員會評標的依據。投標人代表對開標過程和記錄有疑問的,應當當場提問。開標過程損害投標人利益的,應當在法定質疑期限內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開標過程應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進行記錄,由投標人代表和參加開標的相關工作人員簽字確認,並與采購文件壹同歸檔。
8.投標截止日期後必須立即開標嗎?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壹時間進行。這壹規定的立法意圖是為了防止有關人員在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到開標的“空白”期間從事暗箱操作。
實踐中,很多投標人喜歡在緊要關頭遞交標書,代理機構整理標書需要時間。據采購院了解,有的地方要求招標和開標是連貫的環節,開標要在投標截止後半小時內完成。
9.投標時投標人報價超出預算怎麽辦?
唱標時,如實記錄相關信息即可。即使發現投標人的報價超出預算,采購代理機構也可以直接將開標記錄交給采購人和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和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程序進行評審。
10,競買人可以唱標嗎?
妳不能。開標時,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應當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後,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當眾拆封,並宣布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以及招標文件規定需要公告的其他內容。
壹些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害怕為投標中的失誤承擔責任,所以讓投標人投標是壹種推卸責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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