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傳統媒體相比,新媒體是繼傳統媒體之後發展起來的新媒體形態。目前與檢察機關相關的新媒體主要是“兩微壹端”。檢察機關宣傳工作是檢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檢察機關向社會展示形象的窗口,是社會各界了解檢察工作的途徑,是檢察隊伍聯系人民群眾的渠道,在服務和保障檢察隊伍建設、業務建設、營造內外工作環境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面對輿情多變的新形勢,作為檢察機關的宣傳工作者,要緊緊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檢察工作的重點,如何適應社會環境和工作對象的變化,進壹步加強檢察機關的宣傳工作,值得我們思考。壹、新媒體時代加強基層檢察宣傳工作的必要性。檢察機關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過去很長壹段時間,由於案件數量多,檢察宣傳工作口頭上很重視,實際上沒有人專職做。隨著時代的發展和新媒體的興起,人民群眾要求對檢察和司法工作有更多的知情權,因此加強檢察宣傳工作尤為重要。二是基層檢察院新媒體建設存在的問題,對新媒體的功能認識不足。由於執法環境和執法觀念的限制,壹些人缺乏信息技術知識,觀念落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相對較弱,對新媒體的認識也不深入、不全面。甚至有人認為此舉是形式主義,對檢察宣傳工作沒有作用。反映到工作中,負責辦理宣傳工作的人少,技術低,宣傳信息發布不及時,微博微信更新頻率低,未能形成正常的宣傳機制。檢察新媒體宣傳基礎薄弱。由於基層檢察院新媒體建設缺乏專業人才,管理相對粗放,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主要靠“傳、幫、帶”,發布信息原創率低。很多信息轉載自門戶網站,涉及基層檢察院檢察工作的內容較少;此外,宣傳信息的形式還不夠豐富,主要是文字資料和寫實圖片,缺乏漫畫、視頻等更生動的形式。圖文內容的制作和推送與人民群眾對認識認知檢察工作的期待和需求還有壹定差距。新媒體宣傳員力量不足。好的新媒體宣傳作品需要從選材、策劃、組稿、圖像資料處理等各個環節精心準備,這也要求檢察新媒體宣傳人員配備充足,保證質量和效率,但部分基層檢察院沒有專門的新媒體管理和運營人員。以商南縣檢察院為例,負責新媒體宣傳的幹警1人,從業人員1人,均未經科班培訓,無新媒體管理運營相關經驗。基層檢察工作新媒體用戶發展緩慢。與最高檢“兩微端”654.38+00多萬粉絲、省級醫院70多萬粉絲相比,基層檢察院官方微博、微信普遍存在知名度低、點擊率低、互動功能不完善、檢務公開不到位等問題。在創作時間短、宣傳推廣效果差的情況下,如果微博、微信這種只有幾千甚至幾百個用戶的基層檢察人員通過它們發布工作信息,對檢察宣傳的推動作用是有限的。三。關於加強新媒體時代基層檢察宣傳工作的建議加強基層檢察宣傳隊伍建設,形成壹支政治過硬、訓練有素、紀律嚴明的正規軍。基層檢察機關要積極整合檢察宣傳工作資源,優先將宣傳能力強、業務素質高的檢察幹警充實到檢察宣傳崗位,積極讓業務部門文字能力強的幹警加入宣傳骨幹隊伍,組成相對固定的宣傳組,積極組織他們培訓學習新媒體時代的宣傳工作技能和運用方法,使他們真正了解媒體、掌握規律、提高能力、更新觀念、快速適應。由於新媒體的受眾非常廣泛,在信息傳播過程中很容易產生不可預見的問題。因此,基層檢察機關在面對這些問題時,不應回避或推諉,要主動、敢於面對。特別是對於媒體提出的疑問和問題,檢察幹警要能夠積極回應,澄清問題,說明問題。要學會充分利用新媒體這個宣傳平臺,利用微博等新興媒體占領輿論制高點,掌握輿論主動權。提高認識,加強管理。理論是行動的先導。基層檢察院特別是領導班子要高度重視新媒體的建設和應用,真正實現微博、微信的價值,搭建與公眾溝通的橋梁,積極回應網民需求。微博、微信被視為基層檢察工作的“小喇叭”。在繼續推廣傳統媒體的同時,充分發揮門戶網站、微博、微信快速、便捷、及時的特點。加強宣傳。把檢察新媒體作為宣傳思想工作的新戰場、主陣地,及時主動發布我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業務決策、階段性成果、典型工作經驗、出臺的新舉措新機制、查處刑事案件等,堅持在各類新媒體平臺及時更新,做到每日更新。加大對檢察工作中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的宣傳報道力度,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激勵和鼓舞作用,努力建設壹支優秀的檢察隊伍,提升商南檢察機關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制度建設到位。積極探索建立健全各類新媒體應用運行的制度和機制,如《檢察機關門戶網站管理辦法》、《微博管理辦法》、《微信推廣使用辦法》等。,讓宣傳幹警依法、有據地使用和管理新媒體。同時,在輿情監測方面成立專門小組,確保及時發現、發現和報告事態發展。在新媒體事件的前期,要防微杜漸,及早介入,杜絕“蝴蝶效應”;事發中途,做好疏導工作;事後彌補新媒體事件。這樣可以多角度、多方面把握群眾訴求,提出有針對性的輿論引導對策建議,切實加強網絡輿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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