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縣食品生產加工業的現狀
據統計,目前我縣共有64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作坊,具有規模小、數量多、分布廣的特點。從資質來看,有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16家,食品小作坊48家。品類構成非常復雜,包括加工糧油、食用油、調味品肉制品、飲料、餅幹、薯類及膨化食品、茶葉、酒類、炒貨食品、澱粉及澱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等13大類食品。
據調查,我縣食品生產企業的現狀不容樂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壹是食品加工企業多為小作坊,設備簡單,工藝簡單,沒有必要的檢驗設備保證質量。原材料不檢查,出廠前不檢驗。有些生產者從創業之初就不知道自己生產的產品質量如何,都是靠個人經驗來判定質量。現在還是季節性的開關廠,很多都是1到2家人加工銷售的,還有壹部分是進口料加工的。年銷售收入在3萬元以下,利潤薄,擴大再生產能力差,無法取得生產許可證。二是全縣大多數食品小作坊的從業人員和操作人員文化程度低,技術力量薄弱,缺乏專業生產知識,難以理解監管人員提出的要求;質量意識淡薄,大多采用傳統工藝,不知道產品的標準是什麽,是否符合標準,無法主動將產品送檢;不太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有的甚至只以賺錢為目的。他們往往動腦子,忽視產品質量,不講誠信經營,甚至故意制假售假。三是部分獲證食品企業難以持續有效保持企業生產的必要條件,主要集中在原料使用、生產工藝、檢驗記錄不完善等方面。如果質監部門責令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企業有時不能按期整改。第四,食品從業人員非常活躍,很難長期在固定的企業工作。壹個企業幾天後就走了。考慮到這種情況,企業不願意承擔新員工體檢的費用,而是等員工安頓下來再進行體檢,這就使得壹批新員工在沒有有效健康證的情況下工作。還有壹些企業制度不健全,員工健康證審核不及時;食品小作坊的從業人員大多來自農村,自以為身體健康,法律意識淡薄,不做健康檢查,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難以保證。第五,由於我們縣的檢測設施不完備,食品檢測手段不夠豐富,無法對有質量問題的食品進行科學定性。對於檢驗來說,壹是成本高,二是信息反饋時間長。在這種情況下,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的質量和公信力受到嚴重制約。
二、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目前食品生產加工的監管情況如何?統壹管理,分類監管,重心下移,分級負責?監督機制,並出臺了壹系列制度和規定。縱觀這些制度,對國家和省級發證的企業起到了很強的監管作用,但對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較弱,成為質監部門的監管軟肋。
就生活條件而言,目前食品小作坊是農村特色農產品加工的主要場所。雖然遠未達到市場準入要求,但它們的存在是基於其方便群眾、消化當地農副產品、增加農民收入的優勢。他們技術簡單,操作靈活,成本低廉,使得作坊式生產遍地開花。這壹特點決定了關閉和取締的難度和不可行性。同時,由於大部分作坊收入不穩定,設備投入少,大多不具備辦證資格,難以承擔辦證成本。嚴格按照市場準入要求,取締95%以上的食品小作坊。
按照目前的監管要求,壹是偏遠地區存在有證但生產條件差的食品小作坊,達不到準入要求,與當地人的日常生活脫離不開,正規企業的產品無法正常供應。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勵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改善生產條件;鼓勵食品攤販在集中交易市場、商店等固定場所經營?的規定。這樣在地方政府允許的前提下,可以允許其有條件存在,並采取特殊監管措施進行嚴格監管。二是加強引導,幫助促進小企業、小作坊的發展。三是強化食品安全承諾制度和食品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對於地處偏遠地區允許其有條件存在的食品小作坊,應當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承擔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承諾其產品的地域範圍。其產品原則上只能在本鄉鎮、村及周邊地區銷售。四是強化開閉幕式申報制度。季節性、臨時性食品作坊實行開業、停業申報制度。開啟或關閉時,應向協管員或監督員報告,協管員或監督員應及時向縣級質監部門和鄉鎮政府報告。小作坊開業前,由縣級質監部門會同有關技術人員、協管員、監督員,對小作坊的衛生條件、生產條件、質量安全控制措施等進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開業。
按照上述要求,下列問題是混亂的:
第壹,如果允許無證小作坊存在,允許生產,將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壹章第五條、第九條、第二章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特別是《條例》第六十九條明確規定,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規定生產或者銷售列入目錄的產品。可見,這種許可是違法的,也就是說,縣級監管部門從監管工作開始之日起,就應當承擔《條例》第六章第六十二條規定的法律責任。這種許可導致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違法經營。壹旦出現任何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唯壹點就是縣級監管部門,同樣承擔無限責任。
二是加強開業和停業申報制度。縣級質監部門在小作坊開業前沒有任何前置審批。小作坊的開閉申報或者不申報並不違法,不申報小作坊的開閉也沒有處罰依據。可以說,目前小作坊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缺乏硬措施和有效的約束手段,更多寄希望於小作坊的質量安全對業主道德和意識的影響;視監管行為是否到位為監管者的道德責任,導致監管工作的無奈和模糊,使基層監管部門對誰負責感到困惑。
第三,變被動為主動,建議盡快出臺小作坊管理辦法。
因為監管是違法的,當地政府和上級監管部門沒有出臺有效的監管措施,使得基層局處於違法管理的困境,無論失職與否,基層局都要為自己的作為和不作為承擔無限責任。在我看來,與其用這種看似積極實質被動的監管方式,不如用壹種主動的方式來監管。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壹條的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和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其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督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本法制定;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查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壹項至第四項規定需要提交的有關材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決定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決定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壹是小作坊管理辦法要盡快出臺。小作坊如果不能取締,就應該合法化。第二,如果允許小作坊,建議對小作坊食品實行縣級生產許可管理。適時出臺相關生產許可法規。該證可由縣局根據小作坊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條件進行審查。授予小作坊食品生產許可證時,可以限制其產品的銷售區域,可以要求其進行停業行業報告。縣級生產許可證可以每年初審壹次,年審發證中的公告費、生產費、產品檢驗費由地方財政支付。對不符合小作坊食品生產許可條件的,依法予以查處,拒不辦理許可的,依法予以取締。縣級質監局對小作坊食品生產許可證發放前未嚴格審查,發放後未加強監管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只有這樣,監管才能合法,責任才能明確,監管才能抓實,分類監管、限售區域、停業報告等措施才能落到實處。
東莊鎮木材加工業發展調查報告
木材加工業是東莊鎮的傳統產業。為了加快該鎮木材加工業的發展,我站全體人員對東莊鎮木材加工業發展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第壹,調查過程
2011 7月12日,我站全體工作人員深入東莊鎮相關加工單位,通過走訪木材加工企業和林農,全面了解東莊鎮木材加工業發展情況。我們將對調研中各方提出的集中問題和建議進行匯總整理,提交局黨組,希望得到局黨組的大力支持。
二、該鎮木材加工業發展現狀
該鎮以種植楊樹為主,充分促進了該鎮經濟的協調發展。目前有木材購銷企業主50余家,木材雜碎廠5家,從業人員50人以上的木材深加工企業1家。有壹家木制家具廠,有3名技術人員。近年來,該鎮以木材加工業為主導產業,加強資源培育,積極發展木材加工業,發展迅速。
第三,該鎮發展木材加工業的前景
(1)該鎮具有發展木材加工業的良好基礎。壹是木材加工業生產歷史悠久,林農對楊樹的生長特性有著深刻的認識,有著傳統的管理楊樹的經驗,管理的積極性很高。二是有壹定的工業基礎。經過這幾年的發展,該鄉現有幾家具有壹定規模的木材加工廠,有壹定的資金實力,有相對穩定的產品銷售渠道,有條件進壹步做大做強。
(2)木材加工業是壹個?* *項目?。發展楊樹種植可以直接增加林農的收入。壹方面,木材加工業的發展可以促進人員就業。木材加工行業是勞動密集型行業,就業的主要對象是女性。另壹方面,也增加了林農的收入。加工業的發展帶來了對原材料需求的增加。需求增加可以推高原材料價格,木材價格上漲直接增加林農收入。
四、該鎮木材加工業發展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壹)對木材加工業發展的認識需要進壹步提高。壹是對木材加工產業發展認識和重視不夠,對木材加工企業發展指導不夠,具體工作缺乏主動性、靈活性和氛圍。二是林農觀念比較陳舊,以傳統種植方式培育楊樹,缺乏對楊樹的管理,依靠政府補貼投入,缺乏主動性。
(二)木材加工企業發展缺乏內功。第壹,企業規模小。鎮上木材加工企業的產品多為半成品,有的甚至只是看到了木材加工點。二是產品粗加工,附加值低,資源浪費嚴重。目前,該鄉木材加工企業存在設備落後、產品粗加工、資源利用率低、產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低、發展潛力嚴重不足等諸多問題。第三,企業缺乏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在木制品企業中,沒有壹個具有高級職稱的技術員。由於缺乏技術人員,大多數企業的產品都是模仿別人的產品或者來樣加工,缺乏自主知識產權,影響了企業的競爭力。同時,由於大多數木材加工企業是由家庭作坊發展而來,企業管理者素質不高,影響了企業做大做強。
(3)發展環境有待進壹步優化。壹是缺乏長期產業發展規劃。由於木材加工行業發展沒有規劃,企業分散,操作不規範,處於無序混亂狀態,缺乏對行業的引導。二是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大。在研究其他縣市的情況時,我們了解到那些地區相繼制定了壹系列政策。三是部門服務意識有待進壹步加強。
動詞 (verb的縮寫)加快該鎮木材加工業發展的建議
(壹)提高認識,樹立木材加工業理念。要充分認識發展木材加工業的意義、必要性和可行性,把它作為擴大就業、增加農民收入的主導產業之壹,作為資源產業和特色產業,積極引導群眾發展木材加工業。要加強對林農的培訓,充分激發他們科學種植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可以借鑒其他優秀縣市的壹些政策措施,制定扶持木材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為木材加工業加快發展創造更好的環境;要多渠道、多形式地進行宣傳引導,統壹幹部群眾對發展木材加工業的認識,營造合力幫扶職工的良好氛圍。
(2)優化發展環境,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進壹步簡化手續,開放制度,開放收費標準,為木材加工企業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以作風建設為載體,不斷改進工作作風,為企業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引進幾家實力強、投資大、資源消耗低的木材加工企業,優化我縣木制品產品結構,提高木材加工業發展水平。
(3)扶持龍頭企業,實施名牌戰略。大力支持培育大型骨幹龍頭企業,對發展潛力大、產品附加值高、資源利用率高的骨幹龍頭企業優先安排用地,在木材規劃、稅收、產業貼息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引導和鼓勵企業開發市場容量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前景看好的木制品;鼓勵企業走出去,參加各種展會,提高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同時,實施創品牌、創名牌戰略,強化品牌意識,加快培育名牌產品。
高第林業工作中心站
農村衛生工作現狀調查報告
根據縣衛生局安排,局領導組成兩個調研組對我縣農村衛生工作進行調研。調研組先後聽取了鄉鎮衛生院的介紹,實地查看了部分衛生院的工作檔案和部分村衛生室,並與衛生院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進行了座談。調研組充分肯定了各鄉鎮農村衛生工作的開展,並就農村衛生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發表了意見和建議。研究現狀及建議如下:
* *縣的農村衛生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展?
多年來,* *縣的農村衛生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用較少的投入取得了較大的成效。農村三級醫防保網絡健全,農民就醫得到極大方便,衛生服務功能正常,醫療條件迅速改善,醫療技術質量和水平基本滿足群眾需求,傳染病發病率控制在較低水平,孕產婦和兒童死亡率明顯降低,計劃免疫工作不斷加強,改水改廁工作成效顯著,農民健康意識初步提高。
壹是積極創建初級衛生保健先進縣。?* *自1993正式啟動初級衛生保健試點以來,已走過了許多年,現已全部達到初級衛生保健合格縣的標準,通過了衛生部的評估,全部達到初級衛生保健普及階段合格縣之壹。
二、推進農村合作醫療建設。?合作醫療制度作為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醫療服務、實施預防保健、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多年來,在各級政府和幹部群眾的積極支持和參與下,我們不斷提高對辦合格醫療的思想認識。加強領導,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逐步完善?原則,努力建立和完善多種形式的合作醫療。通過積極探索,* *縣在發展合格醫療方面積累了壹些成功經驗。?
第三,加強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絡建設。?農村三級醫防網絡是實施初級衛生保健的重要支柱,* *縣十分重視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的建設。在縣財政、規劃、衛生等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鄉鎮衛生院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大部分鄉鎮衛生院實現了住房、設備、人員。三包?成為功能完善,集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社會健康為壹體的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的人員結構逐步趨於合理,技術能力不斷提高,服務功能有了壹定的變化,管理水平也相應提高。作為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絡的最底層,村衛生室承擔著大量的初級衛生保健任務。鄉鎮通過創建合格的村衛生室,不斷加強村衛生室的建設和管理,強化其功能,充分發揮其在農村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和婦幼保健中的作用,改變了村衛生室房屋簡陋、消毒不規範、常規設備不全、管理制度不落實的狀況,使農村基層單位完成了大量的預防保健任務。2010,帶?夯實基礎,牢牢築牢網底?為了目標,繼續提高71?空白村在衛生室建設的基礎上,爭取中央財政投資新建衛生室20個,加上村集體場所改擴建的31個村衛生室,使全縣新建村衛生室總數達到122個。全縣有10個鄉鎮,175個行政村。其中159個村有衛生室或服務點(100人以下的村為服務點),* * *選派了264名村醫。加上10鄉鎮衛生院和6個鄉鎮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輻射,基本實現了村衛生室全覆蓋的目標。?
四、積極推進農村中醫藥工作。?近年來,* *縣中醫工作的重點是創建農村先進縣,加強領導,加大投入,加強人才培養,穩定中醫隊伍,努力提高中醫治療率,構建中醫三級醫療網絡。充分發揮中醫?簡單,方便,便宜,實用?中醫特色和對老年、功能性、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療效好的優勢,發展中醫特色,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全縣有1所中醫醫院,縣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均設有中醫科和中藥房。
綜上所述,* *縣政府和衛生主管部門在農村衛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隨著經濟基礎的變化,當前農村衛生工作出現了壹些新情況和新問題:
1,政府對農村衛生事業的投入不足,面廣量大的預防保健任務無法進壹步落實。農村衛生工作相對落後,離群眾的要求還有距離。?
2.由於農村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衛生室賴以生存的集體資金投入無法到位,導致鄉村醫生工作不積極,變相行醫彌補收入不足,極大沖擊了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的底層建設。?
3.由於建設規模小、醫療技術水平低、人員素質低等不利因素,鄉鎮衛生院目前設置的床位利用率降低,效率不高,業務收入下降,地區差距日益明顯。在鄉鎮衛生院收入下降的同時,鄉鎮集體對醫院的投入普遍銳減,導致鄉鎮衛生院發展後勁不足。?4、農村衛生監督體制不順,執法力量薄弱,難以滿足執法需要,致使傳染病、食品衛生、非法行醫、藥品市場的監督管理難以進壹步落實。?
5.醫務人員的人口老齡化、疾病譜的變化(主要是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保健經費的缺乏、資格準入制度等,使得現有的體制和專業人員無法執行繁重的預防保健任務。?
6.現有的合作醫療形式已經不能滿足農民的實際需要。首先是融資不到位。傳統的合作醫療模式有三點,政府出壹點,集體出壹點,個人出壹點。目前農民集資壹塊難,是因為合作醫療制度對農民沒有吸引力;鄉鎮因村級以上行政手段由村委會推進;其次,好處不明顯,報銷手續繁瑣。傳統合作醫療制度的覆蓋面比較廣。由於參保藥品的價格,農民通過醫保報銷的金額未必比市場優惠,報銷手續繁瑣;第二,好處很大,但好處很小。比如重疾險這種醫療形式雖然報銷金額大,但其受益覆蓋比例小。導致當前農村農民抗風險能力低,覆蓋面不廣,因病致貧現象仍然比較突出。?
隨著以縣域市場經濟為導向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農村衛生事業生存和發展的環境和條件發生了變化,給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絡的建設和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沖擊,農村衛生工作面臨的形勢更加嚴峻。就如何使generate的農村衛生服務有所創新,適應農民的醫療、預防、保健需求,提出以下建議和思路。
第壹,進壹步發展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適應中國國情的農民醫療保障制度,是實現全體農村人民健康醫療的有效途徑,直接關系到農村現代化的進程。傳統合作醫療制度目標導向低,統籌能力弱,管理水平低,難以抵禦大病風險。已明顯不適應當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醫療衛生需求,必須進壹步發展和完善,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根據* *縣的實際情況,全面推行合作醫療保險,本著民辦公助、自願參與的原則,積極探索家庭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新模式,最終向社會醫療保險過渡。積極研究制定實施合作醫療制度的地方性法規,將合作醫療制度的性質與功能、形式與內涵、資金籌集、合作與補償比例等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保障和促進合作醫療制度的穩定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第二,深化農村衛生改革,構建新型衛生服務體系。?衛生行政部門要轉變職能,實行宏觀管理、行業管理和目標管理;要站在農民的立場上,以服務農民為最終目的,重視農村衛生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規範的研究;運用經濟管理和法律管理,實現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現代化。當前,農村鄉鎮衛生院要認清形勢,改變坐等病人上門的舊服務觀念,建立以農民為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以預防為核心,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為壹體的新型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充分利用現有的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絡,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層次協調的服務體系。村衛生室要堅持集體管理,強調鄉(鎮)村壹體化管理,始終以公共衛生工作為重點,適當開展引進中醫、針灸等成本低、效果好、群眾負擔得起的基本醫療服務。?
第三,加大對農村預防保健資金的投入。?黨中央、國務院召開的衛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了新時期衛生工作的方針,以農村為重點,預防為主,充分體現了農村預防保健工作在農村衛生工作中的重要性,也表明這項工作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當前,進壹步做好農村預防保健工作,是保護農民健康、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防止農民因病致貧、確保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到疾病防治的緊迫性,把預防保健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確保預防保健經費及時到位或適當增加。衛生行政部門壹方面要高度重視提高有限的預防保健經費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另壹方面要考慮逐步提高預防保健經費在整個衛生支出中的比重。?
四、政府應加強對農村基本保險工作的協調。?實踐證明,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工作是關系到9億農民健康保障的大事,符合我國國情,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因此,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積極開展初保工作。熱門項目?作為?第壹?要抓項目,努力為農民辦實事。衛生部門應負責初級衛生保健的制定、實施和評估。在此基礎上,政府應加強統壹領導,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特別是財政、農業、規劃、民政、衛生等部門。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初期保健工作的領導。?
五、改革現行農村衛生監督體制。?農村衛生監督體制改革是由農村衛生工作面臨的新形勢與衛生監督現狀不相適應所決定的。
目前,主要矛盾是農村衛生監督力量薄弱、分散,難以完成範圍廣、數量大的衛生監督任務。建議加強鄉鎮衛生監督站的建設和投入,加強對各類農村衛生機構和個體診所的監管,以及衛生專業人員的執業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將目前分散的多頭監管建成統壹的衛生監管體系。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