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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有哪些獨特的民族文化現象?

在社會歷史文化發展過程中,福州彜族群體文化逐漸向中華文化趨同,構成這壹現象的因素很多,但主要表現為移民融合與通婚的漢化、文化滲透與制度強制、彜族社會地位與角色的變遷。

“苗人”是古籍中對水上居民的稱呼。“夷人”這個稱呼由來已久,“東有建平,南有武陵,西有巴蜀,北有雍。屬於為奴之蠻夷,夷,夷,夷。”這是歷史上對人的最早記載。福州彜族也有悠久的歷史。他們大多是生活在閩江流域中下遊及河口地區的水棲居民,在福州方言中也俗稱“曲提”或“克提”。學術界普遍認為,閩江流域的“夷人”起源於漢晉時期的閩越土著。在中國歷史上,彜族壹直是壹個特殊的群體,有著不同於其他所有民族的特點,即以船為家的水族。歷史上,彜族遭受各種歧視和剝削偏見,社會地位和作用極其低下。歷史上關於福州彜族及其相關史料的記載相當有限,如《隋書》、《北方史》、《太平宇宙誌》、《富士山誌》、《別到杜敏筆記》、《三山誌》、《民國福州誌》等。在學術界,專家學者們也根據這些有限的史料對福建福州的村民進行了壹些探討,如陳關於福州水民的名稱、來源、特點及少數民族的問題,關於福建水民歷史來源的解釋(Ama),江關於村民的歷史來源與文化遺存,林偉文的《福建》。

在古代社會,福州人在壹定程度上形成並保持了自己的文化傳統。到了清代,“曲蹄”即福州人,形成了壹種與中國文化大相徑庭的觀念性、象征性文化現象。比如在品德上,“彎蹄”自私自利,貪小便宜,以利忘義;在待人接物上,冷漠,自我封閉,自我保護,不諳世事;在人際關系和社會角色上,他們的孩子“不要等著被叫,要來見客”,不能“自稱小眾”;在心理上,它們與來自幽靈世界的危險有關,等等。這些可以充分反映福州彜族“曲體”文化與中原北部漢族文化的巨大差異,體現出前者明顯的特殊性。然而,當我們了解今天福州人的狀況時,我們可以清楚地發現,今天的“屈蹄人”的生活方式和心理狀態與福州的“漢人”並沒有特別大的區別。顯然,這是被中華文化與史料記載的福州人的文化狀態、生活方式、心理狀態所同化,即逐漸趨向於“中國化”。有鑒於此,本文擬對福州人的“漢化”問題作初步分析。

在學術界,“中國化”壹詞的用法頗有爭議。現在學術界對“中國化”的含義很少有解釋和討論,“中國化”這個概念的使用基本上已經“確立”了。中國人民大學齊美琴教授在他的《近十年來“漢化”及相關問題研究的考察》壹文中,典型地概括了“漢化”壹詞的深層含義:“漢化”是指改造壹個民族的文化,使其語言、文字、習俗、心理狀態等都同化於漢族。這裏的漢族是指北方中原文化群體。據史書記載,福州人“蠢而不識言,不記年月”。所描述的福州人的文化狀態是不懂得用語言表達的原始現象,表現出自身文化發展的明顯滯後性和封閉性。唐代劉禹錫說:“福建有負海之恩...在家漂流過的人不會說漢語”,而“在家漂流過的人”指的是水上居民,也就是百姓,說明福州人已經形成了自己的語言。彜族家庭的風俗習慣和漢族文化的風俗習慣有很大的不同。岷江流域的彜族是壹個古老而多元的群體,因此也形成了特殊的文化習俗。劉傳標在《閩江流域的文化習俗》壹文中指出了福州彜族文化習俗的多樣性和特殊性,揭示了他們的後裔從福建到越南的特點,如"以船為居"、"幹欄屋"、"不被冠"、"吃生水產品的習慣"等。福州人的精神狀態也和中原北方的漢人不壹樣。由於生活空間和地理環境相對封閉等客觀因素,民眾的精神狀態不可避免地與陸地居民形成壹定差距。所以,從以上幾個方面可以看出,福州人的群體文化是不同於中原北方漢族文化的。當今社會,閩江流域仍有壹定數量的彜族,但這些彜族的生活習俗、語言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已基本與福州人同化,沒有表現出明顯的陌生感或特殊性。福州彜族幾乎已經完全融入了中國文化,但這個“中國化”的過程是壹個復雜的過程。本文主要研究福州彜族。

與歷史上其他少數民族的傳統漢化過程相比,福州苗族的“漢化”現象既有自身的特點,也有壹些相似的特征。比如歷史上各民族的“漢化”,壹般表現為移民融合、通婚、文化滲透、制度強制、社會地位和角色的變化等。在這些方面,福州苗族人民

第壹,移民的融入和異族通婚的中國化

歷史上最早關於水上居民的記載是金代華陽國的記載,最早關於福州人的記載是在隋代。“當南海有500或600個家庭用水時,它被稱為遊艇...國慶是在泉州(福州)斬智。”隋代已經有壹定數量的人居住在福州,並且為了逃避戰亂,有人照顧生活,成為福州人的組成部分之壹,這也反映了早期移民的存在。這些移民和其他來源的人壹起,成為福建和越南土著人不可分割的壹部分。據《史記》記載,漢武帝時期,“皇帝說東方越狹,越難,福建越兇,次數反復。朝廷官員都把他們的人轉移到了江淮之間。東越空。”漢晉南北朝時期,福建和越南被中原勢力征服,福建和越南的土著被迫遷往“江淮”。與此同時,福建和越南荒蕪,在隨後的歷史發展中,中原漢族也南遷,中華文化開始在福建和越南傳播。因為這壹時期居住在陸地上的居民被迫北移,所以仍居住在福建和越南的居民大多是住在水上的人。所以在這壹時期,中原漢人移民閩江流域後,在壹定程度上與福州人融合。雖然在這種融合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壹些文化阻力,但漢文化已經通過漢化的移民和融合初步影響了生活在岷江流域的人們的文化。東晉南北朝時期,由於中原北部戰亂,大量漢人逃離混亂,南遷,其中壹部分在福建中部定居。岷江流域彜族的原始文化受到了嚴重的挑戰。中華文化在中原的傳入,往往會在壹定程度上征服和挑戰福州人的原始習俗、制度和文化形態。

中原北部漢族向閩中的遷徙和定居,開始了漢族與彜族的融合過程。而這種融合更多的表現在通婚漢化的過程中。漢族與其他民族的通婚是促進漢文化傳播和發展的最便捷的方式。唐景福三年,漢族的王超、王率領三千大軍進入福建,福建攻下福州後,這三千兵就駐紮在福州。為了在福州立足,穩定福州,王采取了“滿漢聯姻”的方式來緩和民族對立。福州土著土家姑娘被迫嫁給漢兵,導致漢文化與土家文化進壹步融合,逐漸漢化。這是中原北方漢族通過“異族通婚、漢化”向福州漢族移民、傳播乃至教化的典型歷史事例。

第二,文化滲透和制度強制

中原北部的漢人遷徙到福州、福建、越南,把自己的傳統文化和法律法規推廣給福州土著,尤其是當時占福州土著多數的彜族。

漢文化從文化領域滲透到福州彜族,這是相當明顯的。以福州閩江口的彜族為例。唐朝時,這個地區有許多彜族人。如福建師範大學謝重光教授認為“唐代福建土著少數民族人口應超過漢族人口”,而唐代福建、越南的“土著少數民族人口”大多屬於彜族,說明唐代這壹帶彜族較多。而“唐武德八年(625年),唐朝總督王藝曈,派使者去招撫,拿下了他的首領周早齡、陵等。,又送了他壹程都尉,免得為寇……”唐政府通過招撫的方式對閩江流域的民眾進行思想文化上的“唐華”,以使這些民眾“無”,從而保證沿海地區的穩定,維護統治者的利益。這既是文化滲透的手段,也是制度強制的手段。為了使岷江流域的彜族臣服於帝國政府,政府利用中國文化對彜族的滲透,逐漸“唐化”這些彜族,而不是“當土匪”。“授馬背上的校尉”上升到了制度層面,通過制度的規定,迫使民眾屈從於漢文化和帝國政府。“貞觀十年初失半班”說明唐朝對這些聽話的、招進來的人實行了稅收制度。現在這些人被招進來了,他們別無選擇,只能接受這些文化、制度、政策,從而逐步推進自己的“中國化”進程。因此,無論是從文化滲透的角度,還是從制度強制的角度,中原北方的“漢文化”對福州彜族的文化和制度影響,都進壹步削弱了福州彜族原有的彜族家族文化,他們不得不吸收和接受外來的漢文化。另壹方面,中原北方政府對福建、越南、福州等地的彜族實行“漢化”政策,可以方便統治者控制沿海地區的邊防,提高中央集權的統治地位,從而合理地將海洋土著和彜族納入其政治結構。

第三,人民社會地位的變化及其“中國化”

民間的社會地位向來極低,福州民間比較流行的“詛咒”“咒語”都與民間有關,如“什麽‘歪蹄瘟疫’,‘鬼穿人皮變歪蹄母狗’,‘饞嘴歪蹄不報’,‘賊’等。歷代政府為了管理方便,也把賤民列為基數,和其他弱勢群體壹起。所以在古代,賤民和賤民幾乎是平等的,普遍受到世俗的歧視和偏見。

從明朝開始,各個朝代的政府因為各種原因逐漸廢除了百姓的卑微地位,尤其是進入清朝以後。雍正七年下詔書,準許彜家與齊人安排在壹起,並下令“解放”彜民:“凡在船上不能自助者,不必強迫上岸,……,準許在水邊村落居住,與齊人安排在壹起,……,並下令彜家開荒種田。政府把彜族和齊人等同起來,允許他們上岸生活和耕種。雖然當時人民的生活水平還比較低,但在過去的歷史中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彜族的社會地位可以和齊人相提並論,可以在岸上生活,從而擺脫水上生活的艱難條件,原有的生活方式也會有所改變,逐漸向陸地居民生活方式的演變靠攏,從而進壹步推動其漢化進程。例如,乾隆時期的聖旨“...允許他們提交捐贈以供審查”的法令頒布,這使他們能夠進壹步接觸中國文化,吸收和接受中國文化,並允許他們提交捐贈以供審查,這在某種意義上已經與其他人平等對待他們。但實際上,清朝對人民的“解放”是非常不徹底的。正是由於彜族社會角色地位“解放”的不徹底性,民國時期福州彜族多次向咨議局請願,要求被允許與平民平起平坐。民國元年,孫中山先生下令“向農民敞開大門,讓其享有公私權利”。福州閩江流域的彜族人民再次為“恢復彜族權利”請願,而“...還有人人平等的規定,不能脫離彜族獨立理解”,反映了包括福州彜族在內的“賤民”平等意識的覺醒。

因此,從福州民眾社會地位的變化來看,壹方面,福州民眾社會地位的上升既是自身努力的結果,也是明朝以來各朝代統治者為了進壹步維護自己的統治利益而調整政治經濟政策的結果,是民眾客觀上所接受的;從側面看,彜族人民能夠接受自己社會角色和地位的改變,服從統治者的政策和制度規則,自覺要求平等,這也反映了他們對中國先進文化的推崇,對與全國平民平等的要求,對“中國化”的要求,甚至對“封建化”的渴望。因此,福州民眾的社會地位和社會角色從最初的“賤民”逐漸演變為後來的“與民平等”,這是逐漸深化漢化的過程。

第四,福州人本土化的表現

中原北部的漢人通過移民融合、通婚漢化、文化滲透、制度強制、提升社會角色地位等方式向福州人推廣自己的漢文化,使後者逐漸淡化了自己原有的文化和生活習慣。在此基礎上,他們不得不吸收、接受和融合漢文化,從而在族群歸屬上產生了壹定的文化認同,並逐漸演變為今天福州人的壹部分。岷縣地方誌上說:“此境(岷縣)無他族,但有彜族”,可見當時彜族眾多。這個彜族群體在面對漢文化滲透的同時,利用自己的傳統文化資源進行抵抗,但同時又被動或主動地吸收漢族群體的文化因素,豐富和調整自己的文化形式。以上因素對民眾漢化影響最大的,無疑是移民的融入。在很長壹段時間裏,民眾和移民最終服從了移民原有的文化傳統,不得不在反抗和反反抗之間服從漢化。

動詞 (verb的縮寫)結論

綜上所述,在學習、吸收、接受乃至認同中華文化的同時,毫不誇張地說,其發展的主流是對中華文化的認同,福州人的歷史發展演變就是其逐漸“中國化”的過程。從宏觀上看,如果壹定要區分先進文化和落後文化,彜族文化與漢文化相比顯然屬於文化滯後,文化滯後最終會服從先進文化,或主動自覺地吸收接受,或由後者強制執行。這是歷史文化發展的趨勢(雖然從某種意義上說,彜族文化也影響著中華文化的發展變化),福州的彜族人是對的。從文化的角度來看,不同層次的文化之間不可能存在互惠關系,處於劣勢的文化必須付出壹定的代價來吸收和學習處於上風的文化優勢。歷史上,福州人廣泛吸收漢族社會的文化因素,汲取漢族文化的長處,豐富和調整自己的文化形式和內容,提高自己的文化內涵和社會地位。這個過程往往表現為對漢文化的認同和對漢統治的服從,是以壹定的代價換取歷史進步和提高社會地位的過程。但總的來說,相對於彜族文化的進步和發展,這種代價顯然是微不足道的,福州彜族只能通過認同中華文化的方式,逐漸適應社會歷史文化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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