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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補充性社會保障制度與英國包容性社會保障制度的聯系與區別。

1.聯系人:

從美國和英國的社會保障法來看,社會福利也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歷史悠久:現代美國社會福利保障制度已經走過了70年。它植根於美國現代經濟機制,成為影響美國現代化進程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8月1935日《社會保障法》的頒布奠定了美國現代福利保障制度的基礎。

8月1908,1日,英國議會正式批準高齡津貼法。養老金法規定實行普遍原則和自由原則,任何英國人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領取養老金。《老年津貼法》的頒布標誌著英國非繳費型老年津貼制度的建立。

其他:1998年,英國養老基金資產中52%為國內股票(美國為53%),18%為國外資產(美國為11%),其余為債券、現金和工業資產。職業年金和個人養老金計劃的發展促進了金融市場的發展。從養老基金資產占GDP的比重來看,1997年英國養老基金資產占GDP的比重達到74.7%,同期美國為58.2%。

2.差異:

A.體制模式的比較:

美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屬於“彌補”模式(“自我保障、公共救助”),只為老人、殘疾人、兒童等弱勢群體建立公共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其余人群大多依靠商業保險獲得醫療保障。美國社會保障制度強調幫助生存困難的特殊人群,旨在維持特殊社會階層的基本生活,因此保障水平低,制度覆蓋面小;美國的社會保障制度與權利和義務密切相關,與西歐壹些發達國家實行的全民年金、全民子女津貼、免費醫療服務制度完全不同。他們采取“受益人也是繳費人”的方式,要享受社保權益,必須先繳費。

英國是福利社會保障制度的代表國家,強調為公民提供社會福利不僅是政府的責任,也是公民的權利。因此,這個國家的社會福利是普遍的,其目的是提高所有公民的生活質量。英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於1946年至1948年,主要以經濟學家貝弗裏奇的社會保障思想為基礎。經過多年的發展,基本形成了壹套“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保障體系。

B.保證資金來源:

美國的社會保障資金來源是多渠道的,由聯邦政府、地方政府、企業和個人提供。而且非常重視民間資金來源。職工社保費用來源於參保人和企業繳納的全部保險費,社保基金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籌集,各占50%左右,只有特殊項目由政府出資。財政支出中,社會保障支出占31.85%(1.990)。美國的老年、殘疾和遺屬保險(OASDI)由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各自繳納50%的社會保障稅;低收入家庭的退伍軍人津貼和補充保險收入由政府支付;公共救濟和醫療補助由州和地方政府承擔;失業救濟金、私營企業養老金和補充失業津貼由企業支付。美國雖然沒有全民醫保計劃,但是各級政府對公共醫療保障有大量補貼。特別是聯邦財政承擔了主要的支出責任。

英國的安全基金主要來自三個方面:壹是稅收。稅收收入中的社會保障項目支出分為社會福利救濟支出和社會保險及其他項目支出。來自財政稅收的社會保障資金約占總資金的50%。二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的基金。根據英國社會保障法,任何參加工作的人都必須向社保基金繳納壹定比例的工資。目前,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繳納工資總額的10%,自由職業者和個體戶繳納工資總額的6%。但也有上限和下限。如果周收入低於64英鎊或高於85英鎊,妳就不付錢。三是社保基金的投資收益。將社會保障基金存入銀行或將結余資金用於各種形式的投資所獲得的利息收入也構成了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該基金的投資主要是政府債券。也可以投資股市。

管理: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各級政府在財政上保持相對獨立,實行聯邦、州和地方相對獨立的財政體制。聯邦憲法明確規定了各級政府的管理責任和權利的劃分。在公共醫療保障的幾個項目中,各級政府都有不同的支出責任。美國是典型的財政聯邦制國家,實行徹底的分稅制和分級財政體制。聯邦、州和地方政府在財權和行政權的劃分上是非常明確和細致的。醫療保健由聯邦醫療保健財政部和社會保障部管理,財政部負責管理住院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信托基金以及資金的分配。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是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責任。聯邦政府對部分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項目做出全國性規定,州政府負責大部分項目的具體管理,地方政府主要負責解決資金。聯邦政府對國家統壹項目給予壹定補貼。公共衛生主要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管理,經費主要由地方政府解決,聯邦政府給予壹定補貼。養老、遺屬、傷殘保險由聯邦政府負責,對於享受的條件和標準有詳細嚴格的規定。失業保險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負責,主要是州政府,聯邦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英國是壹個中央集權的單壹制國家,社會保障管理體系高度集中。中央政府負責全國重大社會保障政策的統壹制定,大部分具體事務由中央政府的地方派出機構承擔。地方政府只是根據自己的財力提供壹些補充性的、地方性的社會服務,很多都是中央政府提供財政支持。英國財政部門負責征收和分配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社會保障機構的支出,審核社會保障的相關預算,參與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英國社會救濟制度是在1948《國家救濟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由專門設立的國家救濟署負責實施。英國實行國民健康服務保障體系模式,中央政府高度集權,其公共衛生事務也由中央政府管理。

D.缺陷:

隨著人口老齡化,美國現收現付模式受到挑戰,社保基金收支逐漸難以平衡,基金儲備出現嚴重危機,最終導致政府在1983改革社保模式,實行“現收現付,半基金積累制為輔”的壹攬子計劃,解決資金來源問題。改革的效果非常顯著。

英國的福利社會保障體系也給政府帶來巨大的財政負擔。同時,普遍福利和高稅負導致“獎懶懲勤”,降低效率,造成“失業陷阱”、“貧困陷阱”等社會問題。因此,在20世紀70年代經濟滯脹的背景下,英國率先改革社會保障,以減輕國家責任。1975年,修訂後的社保法通過,基金來源分為七部分:(1)用人單位繳費;(2)職工出資;(3)自由職業者付費;(四)其他公民的出資;(五)中央財政撥款;(六)利息收入;(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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