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有關規定和各類事業單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區部分事業單位將通過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梅州人才市場網站www.rc139.com、眉山市東坡區人事局主頁、四川黨政網、蘇三廣場“人事公示窗”、區人事局公告欄發布):
壹、招聘單位及名額
有***14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1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地點見《眉山市東坡區2008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聘的範圍和條件
(1)招聘範圍:全國。
(二)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3.身體健康,能堅持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4.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適用: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黨紀政紀沒有解除;有其他違反國家紀律和法律法規行為的;在校全日制學生。
(3)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及要求見崗位表。
三。註冊和資格考試
(1)報名時間:2008年9月21-9月23日。
(2)報名地點:梅州市人才市場(紅星東路二段91號東坡區人事局三樓)。
(3)註冊程序
報名時,申請人必須持有以下證件和材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拍攝4張1寸免冠彩色照片;
4.在職員工須持有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未完成“三支壹扶”、“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選派大學生幹部到村(社區)工作”服務期的,提供服務地縣(區)以上人事部門/團委/教育部門同意的材料;
5.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
(四)資格審查
具備上述相關手續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點報名,並如實、準確填寫《眉山市東坡區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表可在眉州人才市場網站(www.rc139.com)、眉山市東坡區人事局主頁、四川黨政網下載,或在報名點領取。每人限報壹個崗位。招聘主管部門或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同意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壹個環節,如發現應聘者有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騙取報名資格或就業資格的行為,將取消其報名或就業資格,由此造成的壹切後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五)報名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2003]273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繳納相關費用:
1.筆試後面試的職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每科繳納筆試費用50元/人;筆試合格後進入面試者,須另行繳納面試考試費80元/人。
2.先面試後筆試的職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考試費80元/人;面試合格者進入筆試,須另交筆試費用,每科50元/人。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考生,可全部減免考試費(含筆試費、面試費、體檢費):
1,所有居住在5.12汶川地震受災嚴重的北川縣、什邡市縣、汶川縣、江油市市、都江堰市、彭州市、綿竹市、青川縣的考生,以及其他地區農村受災家庭的考生;
2.享受《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考生;
3.《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中共中央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4.因疾病、突發災害等原因暫時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5.父母雙亡,父母壹方為烈士或壹級傷殘軍人,生活十分困難的家庭考生。
報名繳費時,符合上述第1項的考生,出示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件(其他地區農村受災家庭考生,出示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受災證明);符合上述第二種情況的特困考生,享受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3、4種情況的貧困考生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出具農村貧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5項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書、父親或母親壹級殘疾軍人證明書、當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死亡證明等有效證件辦理減免手續。
(六)考試比例和崗位調整
考試比例(報名人數與擬招聘職位數之比)詳見職位表。報名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區人事局根據考生意願統壹調劑。其中,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調整後仍達不到開考比例或無調整對象的,經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筆試後面試的崗位開考比例不得低於2:1;先面試後筆試的職位比例不低於3:1;或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可通過直接考核招聘的崗位除外)。已繳費但招聘崗位取消或不願調整的考生,可於2008年9月26日前將已繳費用退回東坡區人事局,逾期不予辦理。
第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面試前筆試或面試後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計算為100分,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和為考生考試總成績。
面試前的筆試(C、D、F)
1,筆試
(1)筆試科目
考試方式為C類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每科滿分100,其中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占總成績的40%,專業科目占總成績的30%。
考試方式為D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事務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占總成績的50%。
考試方式為F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事務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占總成績的50%。
(2)書面內容
公共事務基礎知識:主要考試內容涉及法律基礎知識、應用文寫作基礎知識、科技基礎知識、公民道德建設基礎知識等。
專業科目:C類考生需要參加專業科目的考試,主要內容是商務禮儀基礎知識。
《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參考復習資料見公告,然後可以在梅州人才市場(東坡人事局三樓)購買。(電話:8193281)
(三)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安排在2008年6月65438+10月11。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憑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件和報名繳費憑據於6月9日10到區人事局五樓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準考證,以備筆試時參考。
(四)政策性加分
參加過“三支壹扶”計劃、“西部大學生誌願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並在其服務的縣(區)以上人事部門/團委/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考試,筆試總成績為每次服務鄉鎮及以下基層後1年(指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知識按比例)
選調在村(社區)任職的大學生報考的,考試總成績每1周年增加2分,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加3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符合國家和省其他加分政策的,原則上按高加分但不累計加分。加分不超過6分。
申請加分的申請人,由提供服務的縣(區)以上人事部門/團委/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明,於2008年9月26日前報區人事局五樓考試中心,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加分。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者不予受理。
(5)筆試成績的計算和公布
對於考試方式為丙類的職位: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40%+專業科目筆試×30%)+政策加分。
對於考試方式為D的職位:筆試成績=公共* * *基礎知識×50%+政策加分。
對於F型考試方式的職位:筆試成績=公共* * *基礎知識×50%+政策加分。
筆試成績於2008年6月5438+00在梅州人才市場網(www.rc139.com)、眉山市東坡區人事局主頁、四川黨政網、蘇三廣場“人事公示櫃窗口”和區人事局公告欄公布。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於2008年6月65438+10月65438+7月前到區人事局考試中心申請查詢成績,逾期不予受理。
2.采訪
(1)面試方式及主要內容。
考試方式為C、D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評價應聘人員在自我認知、語言表達、計劃與組織協調、儀表與行為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質。
考試方式為F崗位,面試方式為專業面試,主要衡量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和專業工作能力。
面試滿分為100,其中采用C類考試方式的職位占總成績的30%;考試方式為D類和F類的職位占總成績的50%。
(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根據職位面試比例(詳見職位表),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最後筆試成績並列,壹起進入面試。面試過程中,因缺考導致面試實際比例低於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進入面試的考生在面試時間前壹天書面申請放棄面試資格的,經研究同意後,可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2)先面試後筆試(G類)
1,面試
(1)面試方式及主要內容。
面試方式為專業面試,主要衡量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專業工作能力。滿分為100,占總分的50%。
(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
(1)筆試合格人員的確定。
筆試比例為3: 1。根據面試人員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3: 1的比例確定筆試合格人員。筆試中,因缺考缺考導致筆試實際比例低於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面試成績最後壹名的,可以確定為筆試合格。
(2)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公共事務基礎知識》,滿分100,占總成績的50%。
公共事務基礎知識:主要考試內容涉及法律基礎知識、應用文寫作基礎知識、科技基礎知識、公民道德建設基礎知識等。
(3)筆試程序按第壹種考試方式(面試前筆試)中的筆試程序進行。
(三)綜合得分的計算和公布
1,面試前筆試
對於考試方式為丙類的職位:綜合成績= [(公共* * *基礎知識×40%+專業科目筆試×30%)+政策加分]+(面試成績×30%)
對於考試方式為D類的職位:綜合成績=(公共基礎知識×50%+政策加分)+(面試成績×50%)
對於F型考試方式的職位:綜合成績=(基礎知識×50%+政策加分)+(面試成績×50%)
2.先面試再筆試
對於考試方式為G的職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50%)+ [(公共基礎知識×50%)+政策加分]
綜合成績在梅州人才市場網(www.rc139.com)、眉山市東坡區人事局主頁、四川黨政網、蘇三廣場“人事公示窗口”和區人事局公告欄進行公示。
動詞 (verb的縮寫)身體檢查和評估
考試結束後,根據崗位和聘用地點,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專業知識成績高低依次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區人事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發布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事部發〔2005〕1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要求復檢,並按規定到指定醫院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產生的壹切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因未按規定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經審核同意,可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體檢人選。
招聘單位和招聘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對考試中發現的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經審核同意後,按有關程序和辦法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選,體檢合格後進行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自願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第六,宣傳
經審查、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區人事局在梅州人才市場網(www.rc139.com)、眉山市東坡區人事局主頁、四川黨政網、蘇三廣場“人事公示窗”和區人事局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準考證號、姓名、性別、考試總成績、擬聘用單位、擬聘用崗位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人應當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間反映問題嚴重的,不符合報考或擬聘用條件並找到證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但難以核實或否認的,暫緩聘用,待查明後決定是否聘用。被公示人被舉報取消擬聘用資格後出現空缺的,不予遞補。
七。雇用
(壹)經考試、體檢、考核、公示,擬聘用人員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確認後,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2)所有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並自本次公開招聘報名之日起壹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以上原因產生的空缺不予遞補。
(三)受聘人員為其他單位工作人員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依法與原單位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工作調動(流動),應當征得原單位的書面同意。
(四)所有聘用人員實行以崗位管理為主的合同聘用管理,不再實行身份聘用管理,不再辦理聘用、聘用幹部手續,並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不合格者,由組織人事部門取消其資格。
八。紀律和監督
為公開、公平、公正地做好招聘工作,區人事局、區監察局、招聘處組成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監督工作。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壹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相關人員。凡違反人事部6號令第三十條和《考試違紀處理規定》的,按人事部6號令第三十條、第三十壹條和省人事廳、省監察廳發布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辦法(試行)》的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致電。
電話:0833-8193652監督電話:0833-8101386。
二○○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