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裙、冠、鞋、帽、襪等服裝造型的出現,說明人們對服裝的認識也在日益提高,逐漸從單純的實用功能向裝飾點綴發展,從而使古代服裝趨於完整統壹。
到了西周,等級制度逐漸確立,周朝設置“司服”、“內司服”官職,掌管皇室服飾。根據文獻記載和出土文物分析,我國的冠服制度初步建立於夏商時期,完善於周朝,春秋戰國之交納入禮法之治。為了顯示尊貴和尊嚴,皇室官員和大臣要有秩序地佩戴他們的王冠,在不同的禮儀場合也采用不同的形式、顏色和圖案。最著名的是《尚書·藝紀》所載的十二章服飾:“繪日、月、星、山、龍、蟲,繡宗彜、藻、火、粉米、比目魚、糯米,五顏六色。”十二章文身成為歷代皇帝衣裙的服役制度,並壹直延續到清朝皇帝退位、袁世凱復辟為帝。從周代出土的擬人文物中可以看出,服裝裝飾雖有繁有簡,但上下分明,奠定了中國服裝的基本形制。(公元前2265438年+0 ~公元220年)這壹時期的物質比春秋戰國時期更加豐富,深衣也得到了新的發展。特別是到了漢代,隨著服飾制度的建立,服飾的官階和等級的區分更加嚴格。秦漢時期的服裝面料依然輝煌。刺繡圖案多為山雲、鳥獸或藤蔓,織錦有各種復雜的幾何菱形圖案,整個圖案用文字編織而成。西漢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和西漢元壽四年(公元前119),張騫兩次奉命出使西域,打通了中國與西方國家的陸路通道。在整個魏晉隋唐時期,成千上萬的絲綢源源不斷地出口,歷史上稱之為“絲綢之路”。由此,中國服飾文化向世界傳播。自秦漢以來,深衣有了壹些發展和變化。從東漢上層階級來看,壹般剪裁的長袍都是制度化的。秦代的服飾制度和戰國時期沒有太大的區別,保證了中國的服飾保持了深衣的基本形態。西漢時期的男女服飾仍然沿襲了深衣的形式。不管是單品還是棉品,大多是上衣和下裙裁剪縫合在壹起,上下部分還是不縫合或者縫合;外套裏面有漢服和內衣,他們的領導壹起暴露出來,成為壹套刻板的西裝。穿緊身褲,保持“誇衣服大裙子”的風格第壹步是不同的鞋子。腰帶。在秦朝,服裝是黑色的。在漢代,有壹套服裝制度。歷史書列出了20多種皇帝和朝臣的禮服、宮廷服裝和制服。服裝上的檔次差異非常明顯。主要表現為:①在繼承舊制度的基礎上,冠服發展成為區分等級的基本標誌;(2)配卯制度是作為區分官階的標誌而建立的。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服飾(220 ~ 589)魏晉南北朝時期,等級服飾發生變化,民族服飾大融合。冠帽已被學者用的毛巾取代,如角巾、菱角巾、紫尼龍巾、白尼龍巾等。魏初和曹汶制定了“以紫、紅、綠為九品之差”的九品官制。此後歷代沿用此制,直至元明。到了晉代,除了毛巾之外,有官職的男子還戴著小冠,而上面帶著紗帽的漆紗籠冠,最初是由漢代的武士們制作的,而且是代代相傳的,不僅給男官,也給百姓和男女。南北朝時期,北方少數民族進入中原,民眾異地居住,政治、經濟、文化習俗相互滲透,形成大融合的局面,導致了服飾的發展。北方民族短褲的褶皺逐漸成為主流,男女都可以穿,不分等級。女裝“上儉下富”。東晉末至齊梁時期,服飾為裙服,起源於漢代。到了晉代,有了短襖寬裙的特點。有壹段時間流行全趾鞋和高齒鞋(壹種漆畫木屐)。另壹方面,受漢朝規矩禮儀的影響,少數民族服飾穿漢服。太和十八年(494年)鮮卑北魏遷都洛陽後,魏孝文帝推行漢化政策,改姓拓跋,率領百官穿漢魏服飾。原來鮮卑人穿的是有領子的小袖衣服。這次改革舊俗,稱為“孝改”,使秦漢以來的冠服舊制得以延續,促進了中國服飾文化的發展。(581 ~ 907)隋唐時期,中國分而治之,戰亂穩定,經濟文化繁榮。服裝的發展在材料和款式上都呈現出前所未有的輝煌景象。彩錦是壹種用各種顏色織成各種圖案的絲綢,常用作半臂和領邊服裝。特別的公瑾,有雉雞、鬥羊、鳳凰和遊鱗的圖案,有華麗的篇章色彩。刺繡包括五色繡和金銀線繡。印染圖案可分為多色套印染色和單色染色。隋唐時期,男子冠服的特點主要是上層穿長袍,官員戴鋤頭,百姓穿短衫。直到五代,變化不大。田字和關白的官員用顏色來區分等級,用圖案來表示官階。隋唐時期的婦女服飾充滿時尚氣息,往往從宮廷女裝發展到民間,並被紛紛模仿,而且往往受到西北民族的影響。隋唐時期最時髦的女裝是短裙,即短襖長裙,裙腰用綢帶系住,幾乎到腋下。隋唐時期的女子衣著考究。從宮廷流傳下來的“半臂”有雙排扣、套頭衫、翻領或無領的款式。袖子齊肘齊腰,系壹條小帶子作為胸。因為領口很寬,穿的時候露出上胸部。半臂持續了很久,後來男人也戴了。當時還流行壹種長圍巾,是用薄紗做的,上面有銀花或金銀粉畫的花。壹端固定在半臂的胸帶上,然後搭在肩上,纏繞在手臂上,所以叫絲。唐代女子發飾多種多樣,各有專有名稱。女鞋壹般為花鞋,多以錦繡面料、彩帛、皮革制成。唐人善於融合西北少數民族與天竺、波斯等外來文化。唐貞觀至開元時期,新式胡服非常流行。
宋、遼、夏、金元(947 ~ 1368)時期的服飾基本保留了宋代漢族服飾的風格,而遼、西夏、金元時期的服飾則分別具有契丹、黨項、女真、蒙古族的特點。民族服飾再次交流融合。宋代的服飾有三種:官服、便服、舊服。在宋代,羅是官服的主要面料。由於五代的舊制度,政府每年都要給親貴大臣錦袍,分為七種不同的顏色。官服顏色沿襲唐制,紫為三品以上,朱為五品以上,綠為七品以上,綠為九品以上。官服樣式大致類似於晚唐的長袖官服,但首服(冠帽等。)已經是平翼黑絲帽了,取名直腳,已經定制化了。宋朝的官服沿襲了唐朝的戴魚制度。有資格穿紫色、朱紅色官服的官員,必須在腰間系壹個“魚袋”,裏面裝著金銀銅制成的魚,以區別官品。“方中曲領”也是皇服的壹個特點,就是把圓圈下面的飾品放在皇服的物品上。宋代官員的日常便服除官服、制服外,主要是小袖圓領衫、軟翅鋤頭垂帽,仍是唐式,但腳上換了更方便日常生活的休閑鞋。宋代老人們的代表服飾是寬身長袍和大袖東坡巾。長袍用深色布料鑲邊,以保持古代風格。東坡巾是壹種方筒狀的巾,是大文豪蘇東坡創造的。實際上是古巾的復興,明代老士紳常穿。宋代民間首服也很流行。男人流行鋤頭和圍巾,女人流行皇冠和蓋頭。女性的發型和花冠是當時人們追求美的重點,最能體現宋代服飾的變化。唐五代的女冠已經越來越危險,宋代的女冠有了進壹步的發展和變化。通常在發髻上插上花鳥梳子,也沒有什麽驚喜。遼、西夏、金是我國古代契丹、黨項、女真族建立的政權,其服飾反映了各自民族傳統在與漢族長期文化交流中的發展軌跡。黨項婦女穿有翻領的胡服,領口繡得很漂亮。契丹和女真人壹般穿窄袖及膝長大衣,靴,適合馬上狩獵;女人穿窄袖有領長袍,都是左撇子。與漢人相反,他們過去穿的漁墩在內地廣為流行。考慮到與漢族雜居的現實,遼金政權壹度設置了“南官”制度,與漢族共同統治中國的漢族,對漢族官員采用唐宋官服的舊制度。遼代以絲綢官服上的花鳥走獸刺繡圖案來區分官品,影響了明清官服的等級鑒定。晉代以官服上的花的大小來確定等級,等級最低的是芝麻無粒或小菱形粒。契丹和女真的男裝也是漢人采用的,因為方便移動。元朝延祐元年(1314),考慮到古今蒙漢服飾制度,對官民服飾顏色作了統壹規定。漢朝的官服還是以唐式圓領、鋤頭居多;蒙古官員穿有領衣服,戴方形波紋帽;為了方便壹下子馳騁,中下層最流行的是褶腰的辮子大衣(圓領緊袖袍、寬下擺、褶辮腰)和笠帽。到了元代,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紡織品,如納仕雅金金、混金字子、金點子、鬥羅錦、三棱、大絲、小絲、南絲、北絲、木槿布、凡錦布等。元朝時期,每年有10多次大朝會。當時數以千計的官員穿著同樣顏色和款式、用寶石和珠寶裝飾的高級禮服,被稱為優質孫服,這在歷朝歷代是罕見的。在明朝,這種服裝被用作警察的服裝。
明清服飾(1368 ~ 1911)明代以漢族傳統服飾為主,清代以滿族服飾為主流。兩代上下階層的服飾都有明顯的檔次。上流社會的官服是權力的象征,歷來為統治階級所重視。自唐宋以來,長袍和黃色壹直是皇室專用。自南北朝以來,紫色最為昂貴。明代因皇帝姓朱,以朱為正色,又因《論語》有“邪紫取朱也”,故從官服中廢除紫色。最鮮明的特點是用“補品”來表示等級。補丁是壹塊大約40 ~ 50厘米見方的絲綢,繡上不同的圖案,然後縫在官服上,壹個在胸前,壹個在背後。文官用鳥為輔,武官用獸,分九類。通常,t恤以衣服的長度和袖子的大小來區分,舊的最受尊敬。明代官員的主要首服與宋元時期略有不同。皇帝披著黑紗疊著毛巾,帽子翅膀從後面豎起來。官袍內穿展翼漆紗,常穿其職。被誥封的官員的妻子、母親,也有帶著不同等級條紋和裝飾的紅色大袖連衣裙和各種夏披肩。另外,高跟鞋已經被上流社會的女性所使用,分為高跟和高跟鞋。明代老百姓的服裝有長有短,有衫或裙,基本繼承了舊傳統,品種非常豐富。在禮服顏色上,平民妻女只能穿紫、綠、粉等顏色,以免與官服混搭;勞動人民只允許使用棕色。除去唐宋以來壹直流行的舊帽,朱元璋親自制定了兩種帽子,在全國頒布,普通百姓使用。壹種是方桶形黑漆紗帽,叫方奶嘴;壹種是由六塊組成的半球形帽子,稱為六合統壹帽,寓意四海平等,天下統壹。後者流傳至今,俗稱瓜皮帽,由黑絲絨和緞子制成。清朝時期剃發換衣以暴力手段進行,男子服裝按滿族習俗統壹。順治九年(1652)頒布《穿彩肩章條例》,廢除中國色彩濃厚的冠服。在明朝,所有的男人都把頭發盤成發髻,穿著寬松的衣服、長襪和淺口鞋。清代頭發剃成辮子,辮子垂在腦後,穿細馬蹄袖箭,緊襪深靴。然而,根據法律,官方和民間的服裝是截然不同的。清代官服的主要品種是長袍馬褂。夾克衫是加在長袍上的外套,因起源於騎短衣而得名。特點是前後開衩,胸前壹片青(太子郡王用圓片)。蔔子的鳥獸紋和秩序與明朝相似。清朝的官帽和以前的朝代完全不同。軍士和軍官以上的軍政人員都戴著看起來像帽子的緯帽,按冬夏季節分為保暖帽和清涼帽。他們還被裝上了不同顏色和不同材料的“上衣”,帽子後面還拖著壹束孔雀翎。淩叫華淩,高級淩上有“眼”(羽毛上的圓形斑點),有壹只眼、兩只眼、三只眼之分。多的眼睛更貴,只獎勵成績突出的王子或大臣。皇帝有時會穿壹件黃色的夾克來表示他的特別寵愛。就影響而言,其他顏色的馬褂也逐漸在官員、士紳中流行起來,成為普通服飾。四五級以上的官員還在脖子上掛佛珠,由各種珍貴的寶石和香木制成,構成了清代官服的又壹特色。絲織、刺繡、印染以及各種手工職業的進步,為清代服裝品種的豐富創造了條件。清代、漢族、滿族的女裝發展不壹樣。康雍時期漢族婦女保留明式,小袖衣、長裙流行。做完後衣服越來越肥越來越短,袖口越來越寬,加上雲肩,花樣翻新層出不窮;到了清朝末年,城市婦女已經穿起了裙子和褲子,衣服上鑲嵌著花邊和卷齒,昂貴的衣服大部分都花在這上面。滿族婦女穿“旗服”,梳旗髻(俗稱兩頭),穿“花盆底”旗鞋。至於後世流傳的所謂旗袍,長期以來主要用於宮廷和皇室。清朝後期,旗袍也被漢族的仕女們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