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憲章——“英國自由的基石”
自11世紀以來,英國國王的權力不斷加強。13世紀,約翰國王(1199-1216)在位期間,經常增加額外的稅收,對外戰爭經常戰敗,國王與貴族的關系日益緊張,尤其是他幹涉坎特伯雷大主教的選舉,與教皇發生沖突。約翰國王束手無策,不得不向教皇屈服。分離傾向日益明顯的強大貴族勢力趁機聯合牧師、騎士和城市市民開始了反對國王的鬥爭。1215年,約翰國王被迫接受他們的大憲章。大憲章保證貴族和騎士的繼承權,王國的“大會議”由貴族和騎士組成。只有經過這次會議的同意,國王才能向封建主征收附加稅。這意味著長期以來在英國至高無上的君主專制受到了壹定程度的束縛。
《大憲章》雖然是封建法律文件,但具有進步意義。其整個精神就是限制王權,將其置於封建法律的約束之下。所以很多人認為它是“英國自由的基石”,是英國第壹部“憲法”。17世紀,為適應反封建的要求,資產階級對其進行了新的解釋,成為資產階級法治的主要依據。
第二,議會制度的雛形
約翰王不打算執行這壹憲章,準備對貴族發動新的戰爭。他死後,繼位的亨利三世(1216—1272)繼續對抗貴族。1258年,亨利插手意大利戰爭,不顧農業歉收和饑荒,要求貴族拿出收入的三分之壹作為軍費,引起了他們的不滿。當貴族武裝沖入皇宮時,亨利被迫於當年6月在牛津召開貴族會議,制定了《牛津條例》,將國家權力交給由貴族操縱的十五人會議。未經同意,國王不能做出任何決定。
後來,反對國王特許狀的貴族領袖西蒙·芒福德(Simon Mumford)對會議進行了改革,除了邀請貴族和主教外,還邀請了騎士代表(每個郡兩名)和市民代表(每個城市兩名)。這是英國歷史上的第壹次議會。從此“議會”壹詞來源於法語(西蒙出身於法國貴族),原意是“談什麽”或“辯論什麽”。
第三,議會制逐漸成熟。
在英格蘭愛德華壹世統治時期(1272-1307),他逐漸意識到,為了穩固封建統治,國王、貴族、騎士和城市富裕公民必須組成某種形式的政治聯盟。為了規劃軍費,1295年召開了各級參加的議會。此後議會頻繁召開,效仿1295年的議會。這意味著封建國家的統治者以議會的形式形成了剝削階級的聯盟。
1297年,議會獲得批準稅收的權力,14世紀,獲得頒布法律(法令、法規)的權利。國會也是各種政治事務的最高法院,尤其是國王的大臣們犯下的瀆職罪行。由於不同層次的利益不同,議會從1343開始分為兩院:上院稱為“貴族院”,由世俗貴族組成。下議院被稱為眾議院,由騎士和代表郡的公民組成。騎士和市民在同壹個院子裏,是因為他們的政治和經濟利益逐漸趨於壹致。
隨著議會的形成,國王的封建咨詢機關逐漸成為國家的代表機關。城市代表的參與和下議院的形成,對後來英國歷史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崛起的市民階層和下層貴族逐漸聯合起來,他們利用議會的權力批準稅收和通過法案來限制王權。
四。都鐸王朝下的議會
都鐸王朝時期(1485—1603),專制君主在壹定程度上強化了議會的作用。都鐸社會
基礎是新貴族和新興的城市資產階級,王權與這些新資產階級和資產階級新貴族的結盟表現為國王對議會的特殊態度。主要由中產階級貴族和部分工商業代表組成的下議院的力量得到了加強,而上議院的力量則被削弱了。在議會的支持下,亨利八世進行了宗教改革——使英國教會脫離了教皇的控制。議會也遵從國王的意誌,通過了壹些有利於國王、新貴和資產階級的法案,於是議會的權力擴大了。到17世紀,這種由議會通過各種法案的權力運作模式,已經成為英國政治生活的慣例,成為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反對王權的法律依據。
在伊麗莎白統治後期(1558-1603),由於伊麗莎白將許多商品的獨占權利給了自己的爪牙,這對工商業者的發展極為不利,議會提出了強烈的抗議。女王無奈,答應停止出售獨家版權,以平息議會的憤怒。議會也對國王的宗教政策不滿。20世紀七八十年代,英國清教徒人數急劇增加,他們要求退出英國聖公會,創建自己的教會團體,以確保新無產階級在教會事務中的完全獨立。伊麗莎白極度敵視清教徒,清教徒像天主教徒壹樣受到迫害,君主專制與資產階級的聯盟開始出現裂痕。
動詞 (verb的縮寫)斯圖亞特王朝統治時期的議會
1603年,伊莉莎白無子而死,詹姆斯壹世繼位,開始了英國斯圖亞特王朝的統治。詹姆斯壹世堅持君權神授,認為國王奉上帝之命,擁有無限權力,國王制定法律。所以國王應該淩駕於法律和議會之上,議會不應該限制他的權力。然而,僅靠王室領地的收入,他無法應付日益增加的開支,不得不要求議會同意征收新稅。資產階級和新貴族利用每壹次議會會議猛烈抨擊國王的政策。1611和1614兩個議會先後解散。在1621年召開的議會上,國王的壟斷制度和外交政策受到了尖銳的抨擊。詹姆斯下令解散議會,並逮捕了反對派成員。國王和議會之間的沖突越來越激烈。
1625年,詹姆斯壹世去世,他的兒子查理壹世(1625-1649)繼位。由於仍未能籌集到足夠的資金,查理壹世被迫於1628年召集議會。議會向國王提出“權力請願書”,查理壹世因財政需要接受了請願書。但當議會開始攻擊國王的寵臣白金漢公爵時,查理立即下令休會,甚至在1629-1640進行無議會統治。1640年,查理壹世重新召集議會,為蘇格蘭戰爭籌集資金。這個議會只存在了三個星期,歷史上稱為“短期議會”。議會的解散進壹步激怒了民眾,倫敦發生了示威遊行和騷亂,引發了英國資產階級革命。
雖然在16世紀之前,議會尤其是下議院的權力不斷擴大,但這壹時期仍然是封建等級代表機構。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前後,議會成為新興資產階級與代表封建勢力的斯圖亞特王朝鬥爭的政治中心。它擁有立法權、財權和行政監督權,成為真正的資本主義國家代表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