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學和考古資料表明,喪葬習俗並非在人類誕生時就存在,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到壹定階段才出現的現象。在早期人類中,人死後並不下葬,而是死後就地棄屍,不予理睬。比如《孟子·滕文公》說:“世上常有不葬親者。如果他們的親戚死了,他們將被托付給山谷。”人類最初的喪葬活動是為了保護屍體。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人類的智力逐漸提高,產生了靈魂的概念,認為人有靈魂和肉體兩部分。人死了,靈魂離開了肉體,所以肉體沒有意識。未來,“魂”將回歸“身”。所以生者要保護死者的“身體”。這種對“身體”的保護就是早期的喪葬活動。
中國的喪葬習俗出現在舊石器時代晚期。考古學家在北京周口店洞穴遺址的下室發現了墓葬的遺跡。到了新石器時代晚期,隨著氏族成員之間的進壹步分化,喪葬儀式逐漸增加了宗教儀式。到了春秋戰國時期,中國古代的喪葬禮儀基本上都有了。
中國古代,人死後,由於地域不同,喪葬習俗也不同,有“三葬”和“四葬”之分。《大唐西域記》卷二說:“終葬有三器:壹是火葬,二是積薪焚;二、水葬、沈漂;三是埋在野外,棄林餵畜。”《中國歷代喪葬》中說:“在古代,埋葬方式的形成或選擇,往往與人們的生活環境密切相關。實行樹葬的大多是生活在森林中的民族,如中國古代契丹人,他們把屍體掛在樹上,三年後燒骨;生活在水中的人,比如獨龍族,把屍體扔到河裏,任其遊蕩;中國西北的邊強人,由於生活在寒冷地區,火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尤為突出,喪葬中也盛行火葬。以火為媒,讓逝者的靈魂隨著上升的煙霧飄入天堂。”(萬建忠,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8,1版)
由於歷史、地理和民族的原因,在甘肅隴南,在古代黨昌、殘郎、白馬、鄧到羌人聚居的地方,火葬、石棺葬、石棚葬、懸棺葬等葬式和葬法普遍存在,並壹直沿襲到現代。現在分為以下幾種:
首先,石棺被埋葬。用石頭制成的墓葬歷史悠久,廣受歡迎,在中國的西南、西北、東北和東南都有發現。《華陽國誌·蜀誌》中有這樣的記載:“周失紀,蜀先來。”
有個叫蠶叢的蜀國侯,他從壹開始就是國王;死亡,作為石棺石棺,中國人遵循,所以習慣上以石棺為墓。今天,白龍江、白水江中上遊的宕昌、舟曲、武都、文縣,與岷江上遊的四川松潘、毛文、平武,同屬於古羌族的“石頭文化圈”。在20世紀70年代的文物普查中,發現今天舟曲、宕昌的馬家窯文化遺址和寺窪文化遺址,大部分都有土坑和石棺葬墓。也就是說,這種埋葬方式的四周和上下都覆蓋著巨大的巖板或片麻巖。與岷江上遊早期邊強人的石棺葬文化屬於同壹時期和同壹類型。從墓葬中收集的隨葬品包括石板石刀、磨谷器、刮刀、砍削工具等。質地堅硬,形狀規則,研磨精細。可見古代羌人的制石技術之高。
二、石棚葬,又稱石桌墓。這是壹個由豎立在地面上的四塊石板組成的墳墓,上面覆蓋著壹塊石板。流行於新石器時代晚期和青銅時代,在西歐廣泛分布。考古發現在遼東半島和東北其他地方也發現了這樣的墓葬。根據考古研究,這個石棚已有9000年的歷史了。
這種葬法在20世紀70年代的宕昌縣南陽地區依然存在。初步考證,它是隋唐時期由遼東向西遷徙,曾從家鄉統治當州的吐谷渾部落帶來的壹種埋葬儀式,後被羌人後裔接受,並流傳後世。
第三,火葬。即用火焚燒屍體,將骨灰裝入容器,然後埋葬或保存的壹種埋葬方式。中國真正的火葬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近年來,考古學家提供了大量證據,證明中國的火葬習俗起源於原始社會。甘肅考古學家在發掘甘肅省臨洮縣四瓦山史前文化遺址時,發現了壹個裝有人類骨灰的陶罐。斯瓦文化屬於原始社會晚期的壹種青銅文化。這充分證明了中國火葬的習俗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晚期。
根據中國古代文獻記載,中國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火葬的習俗。比如中國西部的甘肅、青海等少數民族。這在《列子》、《呂氏春秋》和《荀子提綱》中都有記載。《墨子節葬》記載:“秦西有國,有渠,其新齊亡,拾柴燒之。”運河在今天的甘肅慶陽,說明最晚在先秦時代就存在於西北了。
火葬很受歡迎。
黃河流域上遊的寺窪山遺址屬於邊強民族的原始文化層,現在隴南地區的土著文化屬於寺窪文化範疇。因此在上世紀出土的許多古墓中,發現了成堆的人骨遺骸,佐證了《太平四夷部》引自《莊子》的“羌人死而焚其灰”的火葬習俗的記載。武都、宕昌、舟曲等地的藏族(羌族後裔)至今仍沿用這壹習俗,但其方法比過去進步、文明得多。
四、懸棺葬,又稱“風葬”。20世紀70年代初,宕昌縣岷江(古羌水)沿岸多處發現這種葬俗。作為新人,感覺挺陌生的。壹問當地人,就叫“幹葬”,只知其所以然,不知其所以然。後來讀到郭沫若的《隨園讀詩劄記:石棺與虹橋》,解開了我心中多年的謎團。
原來,這種“幹葬”就是“吊棺葬”,也叫“風葬”,本質上是壹種洗骨葬,換句話說就是二次葬的每壹種葬法。方法和步驟如下:把剛死去的、未腐敗的屍體放在壹整塊木頭做成的“獨木舟式”和“船棺”裏,掛在山崖上,任憑風吹雨打,讓屍體的皮膚、肌肉、毛發迅速分解,只剩下骨頭,然後取出來,放在特制的木箱或陶罐裏,藏在天然或人工的洞穴裏,在旁邊鑿壹個洞。這種葬式和“欄桿式”民居建築風格壹樣,成為中國南方少數民族中特有的文化因素,兩者通常都是“* * *”。這種墓葬在我國四川、雲南、廣西、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已有廣泛分布,其北緣甚至延伸到陜西渭水、甘肅羌水、河南洛水等地。
據《宕昌北史》傳,“宕昌羌人,先蓋三苗銀。”《五帝史記:第壹編年史》記載,堯舜三苗原始部落多次起義,屢戰屢敗,於是堯命令舜“三危逃三苗,以成西戎”。(包括隴南白龍江流域的羌戎)至今,生活在武都縣平亞鄉、宕昌縣關額鄉、舟曲縣拱壩、於波鄉的藏族有三個苗族血統。因此,他們祖先的埋葬方式繼承了苗族和巴人的“懸棺葬”方式。吊棺葬的地點和方法可分為“巖堆葬”(即將棺木放在插入懸崖的木樁上)、“洞葬”(將棺木插入懸崖的天然洞穴內或放入巖腔內)和“拜墩葬”(將棺木放在巖石突出部分)。它的位置壹般在河流附近的懸崖上。棺材大多是用繩子從山頂吊下來,放在預先安排好的巖堆或巖洞裏。他們的位置離地面越高,子女越孝順。現在所謂的“移風易俗”,其實是對古代火葬傳統的繼承。
此外,在黨昌羌的後代中,還傳承著“娛屍”的習俗。親人去世時哭泣是人之常情。但也有壹些民族在葬禮上唱長歌哭,跳舞,甚至唱戲,熱鬧氣氛和婚禮壹樣。這就是學者所說的“娛屍”。歷史文獻中有許多關於“娛屍”的記載,如《藥仙錄》中說:“苗人死時,聚其親屬嬉笑歌舞,稱為“擾屍”。雲南馬關縣誌指的是苗族人的葬禮。”人死了就敲傳蘆笙娛鬼,沒日沒夜,直到下葬。民國1933年編纂的《汶川縣誌·風土誌》卷五說,羌人的葬禮是“有喪歌...互相跳舞以示悲喜”。甚至有文人以“農織苦精,婚喪歌古”的動人詩句來贊美羌族的風俗。至今,在毛文羌族地區壹些村落的羌族喪葬儀式中,尤其是“大晚”(下葬前壹夜,宕昌少數民族,現為藏族中,請“奔奔”(宗教專業人士)念《奔奔經》,跳“強巴舞”(又稱“奔奔舞”),俗稱“牛頭馬面舞”(因舞隊中有戴牛頭、馬頭面具的人——是牦牛、白馬羌族部落圖騰崇拜的國徽)。《娛屍記》三天後,在出殯的路上,整個舞隊敲鐘擊鼓,忽進忽退,忽左忽右,跟著《幹巴路》的舞步,在民叠山上用古老、粗獷、莊嚴的原始舞蹈送別故人,把哀思和期待寄托在親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