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海運
國際海運是指利用船舶通過海上航線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港口之間運輸物資,其運輸特點如下:
1.車流量大。國際物資運輸是世界性的商品交換,地理位置和條件決定了海上物資運輸是國際貨物運輸的主要方式。國際貿易總量的75%以上是通過海運完成的,有些國家的外貿海運量占90%以上。主要原因是船舶的大型化發展,如50-70萬噸巨型油輪、654.38+0.6-654.38+0.7萬噸散貨船和集裝箱船。輪船的運載能力遠遠大於火車、汽車和飛機,是最大的交通工具。
2.通行能力大-可達性好。海上運輸利用自然水道向四面八方延伸,不像火車和汽車受到軌道和道路的限制,所以它的通過能力超過其他運輸方式。如果政治、經濟、軍事等條件發生變化,還可以隨時改變航線,駛向有利於裝卸的目的港。
3.運費低。船的航道是自然形成的,船的運輸量大,港口設備壹般由政府建設,船耐用,省油,所以貨物的單位運輸成本比較低。據統計,海運費壹般約為鐵路運費的1/5,公路運費的1/10,計重收費運費的1/30,為低值大宗貨物運輸提供了有利的競爭條件。
4.對商品適應性強。由於上述特點,海上貨物運輸基本適應各種貨物的運輸。如石油鉆機、火車、機車等超重貨物,其他運輸方式無法裝運,壹般可以用輪船裝運。
5.運輸速度慢。由於商船體積大,水流阻力大,裝卸時間長,貨物運輸速度比其他運輸方式慢。較快的班輪航行速度只有30海裏/小時左右
6.風險很高。由於船舶在海上航行受自然氣候和季節性影響較大,海洋環境復雜,天氣多變,隨時都有可能遭遇強風、巨浪、風暴、雷電、海嘯等海洋自然災害,遇險的可能性大於陸地和沿海。同時,海上運輸還存在社會風險,如戰爭、罷工、貿易禁運等因素。為了轉移損失,應特別註意海運貨物和船舶保險。
第二,鐵路運輸
鐵路是國民經濟的大動脈,鐵路運輸是現代運輸的主要方式之壹。與其他運輸方式相比,它有以下主要特點:
1.鐵路運輸的準確性和連續性很強。鐵路運輸幾乎不受氣候影響,壹年四季都能有規律、有規律、準確地運行。
2.鐵路運輸速度比較快。鐵路貨運速度可達晝夜數百公裏,普通貨車可達100km/h左右,遠高於海運。
3.車流量比較大。壹列鐵路貨運列車壹般能運輸3000 ~ 5000 t貨物,遠高於航空運輸和汽車運輸。
4.鐵路運輸成本低。鐵路運輸成本只有汽車運輸成本的十分之壹到十分之壹;交通運輸的燃料消耗大約是汽車運輸的二十分之壹。
5.鐵路運輸安全可靠,風險遠小於海運。
6.初期投資大。鐵路運輸需要鋪軌、建橋、建隧道,道路建設工程艱巨復雜;需要消耗大量的鋼材和木材;占用土地,其初期投資大大超過其他交通方式。
第三,道路運輸
公路運輸(壹般指汽車運輸)是陸上兩種基本運輸方式之壹,具有以下特點:
1.它靈活、簡單、方便、應急,可以深入到其他交通工具無法到達的地方。
2.適應點多、範圍廣、零星、季節性強的貨物運輸。
3.運輸距離短,單程貨物多。
4.汽車投資少,見效快,
5.端口分配可以爭分奪秒,有很多突擊的任務。
6.它是連接航空、輪船和鐵路不可缺少的運輸方式。
7.隨著道路的現代化和車輛的大型化,公路運輸是實現壹定距離內集裝箱門到門運輸的最佳方式。
8.汽車載重量小,運輸過程中車輛震動大,容易造成貨損事故,成本和費用高於海運和鐵路運輸。
四。航空運輸
航空運輸雖然起步較晚,但發展非常迅速,這與其諸多特點是分不開的。與其他運輸方式相比,這種運輸方式具有以下特點:
1.快速交貨。現代噴氣式運輸機壹般時速在900英裏左右,協和式可以達到1350英裏。航路不受地面條件限制,壹般可以在兩點之間直線飛行。航程比地面短得多,路程越遠,速度的特征越明顯。
2.安全準確。航空運輸管理體系比較完善,貨物破損率低,可以保證運輸質量。如果使用空氣容器,會更安全。飛機出航有壹定的時間表,可以保證準時到達。
3.程序很簡單。航空運輸為了體現其快捷方便的特點,為托運人提供簡單的托運手續,貨運代理也可以上門提貨,為其辦理所有運輸手續。
4.節省包裝、保險、利息、倉儲等成本。由於空運速度快,中轉時間短,貨物周期快,可以相對減少庫存,快速回收資金。
5.空運量小,運費高。但由於這種運輸方式優勢突出,可以彌補運費高的問題。另外倉儲系統完善,運量小,貨損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二十壹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其業務相適應並經檢驗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駕駛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貨運經營者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貨運經營者應當查驗相關手續。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第二條經營國內水路運輸和水路運輸輔助業務,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國內水路運輸(以下簡稱水路運輸),是指始發港、停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通航水域內的營業性旅客運輸和貨物運輸。
本條例所稱水路運輸輔助業務,是指直接為水路運輸提供服務的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旅客運輸代理、水路貨物運輸代理等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第壹百零七條本法所稱國內航空運輸,是指根據當事人訂立的航空運輸合同,起點、約定經停地和目的地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運輸。
本法所稱國際航空運輸,是指出發地、目的地或者約定的經停地之壹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運輸,無論該運輸是否中斷或者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