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社會秩序建立的關鍵不在於實際的政治運作,而在於政治功能在創造理想社會中所能發揮的決定性作用,也就是說,政治功能本身應該是絕對道德的。它包括政治領袖應該是道德模範和聖人——政治領袖應該有道德,這可以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所有人的道德感,使社會人際關系具有深刻的倫理內涵。這樣,和諧的社會秩序就能自然產生。宋代理學大師在闡述他們的政治哲學和歷史哲學時,表現出他們是堅定的倫理主義者,他們的政治歷史觀是非常烏托邦的。他們認為理想政治應該是純粹的道德政治,純粹的道德政治是可能的,這在唐瑜統治的三代中都曾經存在過。另壹方面,以道德政治的標準來評判後世,發現在現實環境被金融之鏡暴露的情況下,後世的政治功能完全背離了三代之道。這種情況必須改變。宋儒希望創造的理想社會模式,就在張載的理論之中。在那裏,以礦田、封建制度和宗法制度為經濟、政治、社會三大支柱,構建了壹個如田園山水畫般的烏托邦,尤其是建立了嚴格的宗法關系,更好地體現了宋代儒家倫理政治史觀的特點。在封建宗法制度下,血緣感情與實用理性相結合的社會組織,利寡婦,扶殘助弱,人際關系中忠恕盛行。整個社會都籠罩在那種暖霧之中,簡直就是人間天堂。然而,這壹切終究只是烏托邦思想散落的夢境意識。這種如夢似幻的意識,對於緩解現實與理想碰撞造成的社會緊張,撫慰不合理的現實與合理的需求沖突,有著重要的作用。但是,它未能深刻理解歷史與道德之間的分離和張力。並沒有否認理想社會的實現最終取決於歷史進步這壹歷史事實。它認為在全社會建立道德意識是建立理想社會的前提。這種道德意識不是以社會正義為基礎,而是以理性為核心,以血緣和宗法關系為紐帶,以名分和等級為限制性內容而建立起來的。這種道德規範具有宗教信仰的性質和控制政治意識形態的功能。其實只是對男權社會政治制度和社會生活的總結。壹個以倫理精神為支柱的理想社會其實可以我不支持宋儒描述的人間天堂。如何看待歷史主義與倫理主義的二律背反?馬克思曾經以封建社會為例做過精彩的分析。他說,封建生產方式中有兩種對立的因素,人們稱之為封建主義的好的方面和壞的方面,但最終壞的方面總是占上風。是壞的方面引起了鬥爭,產生了形成歷史的運動。如果,在封建統治的時代,經濟學家們看到了騎士的美德,權利與義務的奇妙協調,城市裏的宗法生活,農村裏的家庭手工業的繁榮,以及工會、商會和行會組織的工業的發展,總之,他們被封建主義的壹切好的方面深深打動,決定消除這幅圖景的壹切黑暗面:農奴制、特權和無政府狀態,會發生什麽?結果只能是導致鬥爭的壹切因素消亡,資本主義的發展在還處於初級階段的時候就被切斷了。經濟學家給了自己壹個抹去歷史的荒謬任務。馬克思總是把善與惡放在歷史的辯證前進中,肯定惡在壹定歷史條件下的作用。當然,這種惡只是歷史發展的壹種形式,也是惡的結果。它的功能是達到善的目的。壹個社會的完善不能用簡單抽象的道德標準來衡量,只能用歷史標準來衡量。
事實上,用道德規範來解釋歷史,用人倫關系來制約其他社會關系的產生和發展,必然會剝奪任何歷史的主動權。烏托邦的美好夢想足以成為扼殺社會有機體活力的最好理由。英國著名哲學家卡爾·雷蒙德·波普爾認為,烏托邦與歷史決定論緊密相連,形成了壹種整體主義的思想傾向。歷史決定論關註發展,但不是關註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是關註整個社會烏托邦工程。兩者都忽略了壹個重要的事實,就是在這個意義上,他們永遠不可能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兩人都不滿足於逐漸恢復,摸索進步。他們希望采取更激烈的方法。他們都相信自己可以發現社會,比如判斷社會的歷史走向,或者確定自己當時的需求,從而發現社會的真正目的。這樣,他們傾向於采納壹些歷史決定論的道德理論。大多數提倡烏托邦計劃的作者都是想告訴我們,計劃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歷史是朝著某個方向發展的,不管我們喜不喜歡,我們都要規劃。在這種情況下,烏托邦項目的設計者和建設者中的專制意識擴大了。然而,他們意識不到集中註意力是容易的,但要把分散在許多人中間的知識集中起來是不可能的。然而,這種集中對於集中的明智使用是必要的。這個事實具有深遠的意義。既然他能,我不確定那麽多人是怎麽想的。在美國人看來,他必須消除個體之間的差異,把自己的問題簡單化。他必須控制和團結人民,美國的利益和信仰,教育和宣傳。但是,這種控制人的嘗試的精神必然會破壞發現人的最後可能性的真正思想,因為它顯然與思想自由,尤其是批判性思想的自由是格格不入的。換句話說,烏托邦計劃,美國對威權主義的依賴,導致了政治全能的控制,要求個人無條件服從集體。個體除了對群體觀念和行為模式的絕對認同,沒有現實人格。這樣,人的旺盛創造力、判斷是非的思辨能力、對真理的好奇心都被扼殺在大綱倫理的陷阱裏。在這樣壹個理想的社會裏,對權力的覬覦和追求得到了空前的強化。當個人有了權力,就有權以群體的名義支配其他個人,而這種對個人的依附剝奪了他們的主動性,導致整個社會的保守心態空前加強。最糟糕的是,由於權威政治理念對社會的強大控制,道德規範變成了外在的他律約束,而不是內在的自律理念。事實上,道德不僅是規範性的,也是主觀性的。道德的本質不是規範性的,而是主觀性的。因為任何道德規範都必須被行為主體所理解,成為行為主體的固有信仰,並與行為主體的意誌融為壹體,從而產生義務感、責任感和道德情感,最終導致道德活動。所以,道德的規範就是主體性的規範,道德的本質在於道德的主體性。盡管儒家尤其是新儒家不斷要求個人自覺地承認先驗的倫理原則,植根於人民之中,但他們仍然未能解決如何讓普通人深刻理解先驗形而上學的倫理本體論這壹最關鍵的問題。因為道德責任和義務不是來自個人堅定的信念和自覺的選擇,所以人們不願意承擔這樣的道德責任和義務。這樣,以倫理精神為基礎的理想社會中社會成員的道德感是很差的。這就是以德治國,追求完美社會的弊端。
最根本的錯誤是,在泛道德主義基礎上設計和建立的永恒完美的社會永遠不會成功,因為要使這個社會永恒,就意味著要阻止變革的進程,在最嚴格的社會控制下完成有限的修正,嚴格阻止人們按照自己的創造精神去做任何可能導致社會進步的事情。這樣,壹個烏托邦式的理想,即使夢想成真,也只是壹個平淡無奇、毫無生氣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