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道教經典《太平經》認為,如果沒有婚姻關系,必然導致“陰陽不遇,則(滅)滅。”被道家奉為養生權威的彭祖,基於人的生理和心理本能,認為“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很多道家的書都表達了這樣的觀點,男女房是壹種很大的關系。獨陽不生,獨陰不成功,人性不可棄。可見道教對婚姻是持肯定態度的。即使是嚴格的全真教,也不統壹否定社會上的婚姻制度,不批判人們的婚姻,同時接納在家的俗人作為學派。
道教雖然對婚姻持肯定態度,但堅持宗教與婚姻分離,兩者互不幹涉。《三百誡》中規定道士“不得與世人通婚”。當然,更不可能“拆散人家的婚姻”(《雲起七征》卷三十九)。
道教對女性的尊重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是非常獨特的。這可能與他們繼承了老子“萬物負而持陽,沖而以為和”的思想有關。在他們的神仙理想中,女仙與男仙地位相同或相近,女冠(道士)可以像男道士壹樣直接成仙。道家的婚姻觀,在壹定程度上表現了男女平等的思想。尤其是早期道教,男女平等的觀念尤為典型。《太平經》認為“女子為夫,當官不如男兒。”也就是說,做妻子就像做官壹樣,應該享受“工資”。所以,婚姻關系壹旦確立,夫妻就應該共同努力,創造美好的生活。“女人是婆家,但和為壹家,便是天地傳世的* * *了,死了便與骨肉團聚,和為壹家,便得衣食。”不僅如此,這種配合工作也是鞏固婚姻關系的重要因素:“妻子自己有了溫飽,就沒有了二心,做事就會專心致誌,不再疑神疑鬼。”(太平經濟合作社學,卷35)這種在平等勞動的基礎上強調* * *的夫妻平等觀念,能出現在1900多年前的道教典籍中,不能不讓人嘆服。
道教在討論婚姻生活時,強調夫妻生活的和諧。這與他們長期的保健實踐直接相關。本來,提倡性生活和諧是中醫的優良傳統。道教自最初建立以來,繼承和發展了古代的房室養生傳統。在後來的演變中,逐漸排除了依附人間的巫術成分,逐漸形成了道教養生理論。道教反對禁欲主義,但也反對無節制的放縱。道教有識之士反對青年男女過早結婚或參與性生活。這些觀點是對中國長期存在的早婚陋習的科學批判。此外,道教繼承了古代房室養生的傳統,形成了自己的房室養生,其中對性學的研究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這部分遺產還沒有得到足夠的討論。人們已經暴露了更多的糟粕,卻鮮有科學分析其合理因素。對此,我們還是要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
道教對婚外性關系持否定態度。《太上經》元初佛祖頒布的十誡中有壹條是“不可與自己的骨肉、姑姐及其他女子濫交”。與“骨肉”即親姐妹發生性關系,在中國早已被古人視為淫亂抗命。至於“姨媽姐”,妳還不如娶她們當老婆。但從現代遺傳學和優生學的角度來看,同樣是不合適的,因為已婚者的血緣關系過於密切,容易導致各種遺傳病。道教反對與姑姑或堂兄妹發生性關系,原因不明,但其合理性是顯而易見的。戒律規定,不可與妻子、女兒通奸,也不可進行婚外性行為:“不可教唆他人通奸,離開夫妻。”(《法紀訓詁》卷五)《道門勸善本》對“淫”的批判相當突出,宋代以後逐漸流行。這是針對封建時代壹些富人的荒淫無度,針對舊社會普遍存在的賣淫嫖娼的不正之風。這種腐朽的兩性關系,在舊社會,不僅是不合理婚姻制度的補充,也是正常婚姻的緩蝕劑。道家對它的攻擊當然是合理的。即使在今天,這種道家思想也沒有失去它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