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重“門當戶對、人才相配、父母作主、媒妁說合”。 二重時辰八字。壹個人的壹輩子在落地的時候就決定了命運。
媒人撮合,首先考慮門當戶對,然後即須“合生肖”。生肖不合則不能相配,如龍與虎、蛇與鼠均會發生爭鬥,雞與犬、羊與鼠均不相和,虎羊相配會“羊落虎口”,羊鼠相配會“羊鼠俱休”、“雙狗爭骨頭”等等,男女年齡相差六歲稱“大六沖”,相差三歲稱“小六沖”。“小六沖”尚可,“大六沖”則忌婚配。東陽婚俗還有“只可男陀(大)七,不可女陀(大)壹”。
男女雙方如合肖,且均願意結親,即須互相送帖。
男家出“求帖”,媒人帶男方到女方,須隨送荔枝、桂圓、核桃、紅棗、蓮子、紅糖等六個“斤頭”。女家循例收受,須隔數日,全部送回。這不等於不允許,而是借機去探看男方“儂(人)家”。男方第二次再送“禮”求親,女方如滿意收下就是初定,女方若不同意,當時就退回。
男方得到女方同意,準備“磨(看)日子”定親,定親送彩禮有“頭盤”、“二盤”、“三盤”之分。頭盤彩禮,為姑娘身價錢,含有償付女家養育費之意。壹般按女子年齡計價:清道光前,“貧女許字,婿家聘以錢,按女齒每歲貳仟文”計;清同治後,“女稀,錢增數倍”;民國8年(1919)前後,“女子每歲須洋錢六元,至少四元”;1949年,“訂婚付的聘金,在鄉下有以壹石米或石半米合女人壹歲”。
頭彩送過討來女方生日時辰,再將男女雙方生辰送至擇日店,請星相家排“八字”,揀定“安床”及“合巹”吉日。請庚時,男家備兩份紅全貼及壹對提盒送至女家。紅全貼亦稱拜貼或求貼,只是求貼書有“敬求淑造”字樣。提盒內盛湘蓮、白糖等“茶料”。女家循例璧還茶料,將拜貼與允貼送至男家。
此後,男家發送二盤彩禮至女家,用於置辦嫁妝。禮儀與發送頭盤時大致相同。所送帖為紅綠帖,分別書安床與合巹日辰,格式通常為“謹詹×月×日×時安床(或合巹)大吉”。同時,男家須送成雙“緞頭”(綢布料子)、“衣折”(成衣)等彩禮。
少數男家頭盤、二盤同時發送,俗稱“隨盤進”。
結婚前夕,男家須送三盤彩禮,用於女家置辦喜酒。女家如高堂健在,男家須致送孝敬錢及禮品。花矯臨門迎娶時,男家還須送“開門錢”、“上轎錢”等。
貧素之家有以下幾種節省聘金辦法:
以勞動力代聘金。經媒人從中周旋說妥,並立下條規:男方須至女家無償勞動若幹年,期滿男家不必籌辦彩禮,只須張羅—筆結婚時所需費用即可完婚。
調親,即換婚。雙方各將女兒許配對方為媳,藉此省卻彩禮及節約婚禮費用。
老親結親。 舊時,此俗普通流行,多為姑表、姨表、舅表親聯姻。除為增強戚誼,亦可少花彩禮,但近親結婚,常禍延後代。
新中國成立後,改革婚姻制度。男女青年雖多自由戀愛,自主結婚,但大都仍賴介紹撮合。大部分還是要聘金、彩禮。南鄉還有作興男方準備所有應用食品,送到女方,女方只賠個鍋竈燒燒。壹直到改革開放,婚姻介紹所為男女青年樂當“紅娘”。舊時婚姻陋習基本不存,但婚時大辦酒席之風甚熾,靡費之習未止。
過去,城區辦嫁妝分為小嫁、大嫁,小嫁是給棉被布帳、箱壹對,其它湊上壹些雜件、應用物品應付應付
大嫁是“滿堂紅”,不僅是客堂,臥室的家具擺設齊備,木頭家夥、竹器、瓷器、桶器、錫器、布帛被褥無壹不少,而且,顏脂花粉,糖果另食都要嫁齊全。嫁妝在東陽話說是“架子”,擡娶的那天,爺娘給女兒的東西是壹件壹件攤開來給親朋好友過目,迎娶路上千萬雙眼睛在關註,這就是做“新孺人”,最關臉面的“擺架子”
明清時舊俗,嫁囡,娘要哭嫁,娘不會哭,要請專業人來哭,在樓窗裏邊唱邊哭:囡呀囡,壹家囡要食二家飯,壹家囡要爭二家氣,橋頭點燈二面紅,囡呀囡,娘家夫家要顧全……,有陀(大)才會有小來,敬重公婆是看重謝(自)。 遠途嫁囡,上花轎要帶“銅火聰”(防備路遠便急)。下橋時男方備有麻袋或紅布袋二只,新娘輪流踩踏進去,“傳袋”,意謂傳種接代。
城區都是新舅送嫁,黃田畈是丈人送囡出嫁。儀式增加壹道女婿見丈人:丈人端坐大廳裏北,女婿要從堂口跪拜,壹跪壹叩頭拜到丈人膝蓋前。跪拜時有女方來的二位賓客伺候,那塊墊付由他們二人抽送,好壹點,距離拉大壹點、速度快壹點,不好壹點,他們密密麻麻地給妳壹點壹點地移,新郎不斷地跪拜,就累極啦
南鄉接親迎娶規矩大,女方要求男方把肉、魚菜肴全部帶來,連醬、油、鹽、醋都要齊全,女方是只陪壹口鍋燒燒的。
新孺人要給每位長輩壹雙“上賀鞋”,夫婿家長輩壹壹要準備見面禮。
嫁囡娶親要做“谷子袋”,務許湊雙,花生部分染紅,不能炒熟或煮熟,取其要“生”的意義,新郎官分北棗,分喜糖是後來的事。有些地方“谷子袋”分幾只,專備壹只是裝有生雞子,故而特別要小心,取出後特意要放到新婚花床的被窩裏,叫“孕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