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是文明的標誌之壹,服飾習俗反映了民族文化特征,反映了壹個時代人們的生活狀態和心理特征。中世紀歐洲由基督教統治,基督教對歐洲服飾影響很大。因為基督教鄙視金錢,反對奢侈,所以中世紀下層社會的衣服簡單樸素,女性不打扮,向教會捐贈珠寶。制服以白色長裙和無袖外套為主,顏色樸素。在中世紀的宗教統治下,歐洲服裝的顏色和款式比較單調,顏色仍然是黑、灰、白,服裝款式以拖地長袍為主。古羅馬奢華的托加袍被廢棄了。中世紀早期,歐洲人穿著樸素,平民和貴族穿壹樣的衣服。八、九世紀時,男裝有內衣外衣,與中國古代的長袍頗為相似,但比較緊身。褲子長到適合腳,褲襠短,肚臍下系帶子。或長或短的襪子穿在腳上,有時布條從腳裹到腿。貴族和上流社會的人在外套上披壹件長方形或圓形的鬥篷,鬥篷固定在壹個肩膀上或系在胸前;勞動者的外套更短。法蘭西的查理曼大帝只穿法蘭克人的衣服——系著緊領帶的亞麻褲子、毛衣和系著腰帶的外套(《中世紀和現代文化史》,商務印書館,1935版,第53頁)。冬天在外面穿件水獺皮或貂皮大衣和鬥篷。貴族腰間有寬絲帶束緊衣服佩帶劍,平民不準佩帶劍;亞麻和羊毛是主要材料。東方絲綢價格昂貴,用等量的黃金標價,只有少數貴族才能穿。描述了羅蘭之歌(法國)和亞瑟王之死(英國)。服裝的檔次差異主要表現在服裝的質地和產地不同。貴族們穿著細亞麻布,意大利制造的羊毛鬥篷,冬天穿貂皮等名貴皮草。平民只穿粗布和粗毛面料。女裝是壹種緊身長袍,長及腳踝。袖子又長又窄,外面穿壹件寬松的長袍。袖子比長袍短。長裙的領口比較寬,領口和袖縫可以有各種裝飾邊。鬥篷從妳頭頂落下。10世紀,男裝變得更加貼身。英國男士緊身褲上半部貼身,下半部及膝,寬松拉伸。緊身衣是套頭衫。緊身衣外面罩著鬥篷,用大別針別在胸前。此時的女裝變寬,袖子加脂加長,頭發披上披肩,身上披上鬥篷。她們的內褲很長,直拖到地上,外套也拖到膝蓋。圓袖子和華麗的衣服很受拜占庭的影響。他們的頭發被面紗覆蓋,它的末端比他們的背部更重,被直接拖到地上。到了12世紀,寬松的衣服變得又薄又窄,讓身體曲線凸顯。在後面紮,袖子逐漸加寬,袖口可以垂到膝蓋。12世紀,出現了壹種圓形的蛋糕頭飾,可以保護眼睛免受陽光照射,還可以隔熱,主要是十字軍戰士佩戴。大衣流行前開款式,把前開分成兩片。女裝是系帶緊身衣,上面緊貼身體,下面是寬大的連衣裙。兩部分用線縫起來,袖子繃得很松。裁剪方式是上下衣服分開裁剪,然後縫合,和以前用壹大塊布不壹樣。13世紀,男女服飾趨於壹致。男裝還包括緊身衣和各種外套、圓形蛋糕頭飾、帽形裝飾袖和開胸披肩。下面有長襪和靴子和鞋子。這個男人戴著壹頂小小的中亞帽子。這個時候防護大衣就流行了,適合出行。這種外套是大披巾,開胸,旁邊有縫,這樣手臂就可以伸出來活動了。此外,這壹時期流行封閉式背心式外套。上半身像個背心,下半身可以到膝蓋。這件無袖長衫,肩部向兩側延伸,就成了壹個帽形的裝飾袖。在13世紀,勞動者的長袍長短不壹。男士夾克齊膝,短袖,後跟在腳下,褲子後跟有圓孔,方便穿脫。夏天穿寬大的亞麻褲,上身裸露,冬天穿短外套和無袖套頭衫。女人穿長袍,中間有縫,可以方便勞動。收割時,裙兜可以裝莊稼。當時,農民被禁止穿上好的料子和五顏六色的衣服。14和15世紀後,歐洲服飾開始發生變化。由於經濟的繁榮,農業、商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國際貿易的交流和東方文明的影響,歐洲的服裝發生了許多變化。貴族男女追求時尚,貴族女性爭艷,男性不拘小節。貴族和平民的衣著有更明顯的區別;服裝款式變了,服裝材料的品種也多了。《巨人傳》中的中世紀服裝有綢緞、絲毛混紡、呢子、大馬士革、條紋、金緞和各種皮草。衣服有大衣、外套、外衣、夾克、短褲、襯衫、短披肩,女人有長裙和晚禮服。飾品包括念珠、戒指、鏈子、寶石、鉆石、祖母綠、珍珠、瑪瑙等。服裝力求擺脫古老習俗,追求時尚。東方服裝中的裝飾和紐扣被歐洲人吸收。男士外套內襯紐扣或寶石,就連內衣紐扣也用寶石和紐扣裝飾。14世紀流行男裝,兩層衣服,非常貼身,袖子設計合理,可以自由活動手臂,方便全身活動。外套上有十幾個扣子,外套的內襯有壹條細帶把瘦腿褲的上端和它連接起來;外套外面穿緊身外套,14年底出現高領外套;領子遮住耳朵,脖子後面的領子遮住後腦勺,下擺拖到地上;這個時期的鬥篷是用壹組紐扣固定在身上的,外觀呈圓形,又長又寬。女裝以無袖大衣和無袖長衫為主。壹塊布做的,領口寬,領口低。這是14世紀歐洲女性流行的袒胸衫。領口圓形,棱角分明,方方正正,領口很寬,露出胸部的上半部分。上身無袖短袖,光膀子,高帶。男女衣服都講究裝飾。男褲與鞋子融為壹體,皮質鞋底,帶馬刺的無底靴。緊身男褲是兩條褲腿分開穿,前後各有壹件長外套罩住。後來外套越來越短,變成了夾克外套。15世紀,大衣更短,成為壹件遮不住羞恥的衣服。女性袒胸晚禮服和男性夾克遭到牧師的反對。15世紀的宗教改革家楊指出,由於婦女穿的衣服都是寬脖子的,任何人都可以直接看到她們閃亮的皮膚,直到壹半乳房裸露出來。換男裝也被認為是不禮貌的。1390年,當地舉行宗教會議的康斯坦茨市議會發出通知:只穿夾克出門參加舞會或上街的人要特別註意,前後遮住身體,不要露出羞恥。(《恥辱文化史》第83頁)通知發出後不久,短褲被加長,和類似襪子的腳的裝飾縫在壹起。後來出現了用強力布縫制的大腿包來遮羞。英國下議院不能容忍平民和普通騎士穿著和貴族壹樣的衣服,強烈反對在服裝上追求刺激。在英國愛德華四世時代,英國下議院提出了這樣壹個文件:任何勛爵以下的騎士或任何普通人都不允許使用和穿著任何大禮服、夾克或大衣。但衣服必須足夠長:當他直立時,衣服能蓋住他的生殖器和臀部。領主或任何更高的貴族不受此限制。(Breddo寫的婚床,三聯書店)。14世紀流行壹種染色服裝,上衣左邊壹種顏色,右邊壹種顏色,褲子左右腿壹種顏色,全身分四部分染色。15世紀初,見習騎士的服裝從帽子到靴子由黑、白、淺綠色組成。紅色、黑色、綠色和紫色很受歡迎。褲子鞋子帽子背心都可以這樣分。褲子裏面可以是紫色,外面可以是黑色。(引自《世界風俗、衣服與住宿》)家徽是中世紀最常見的繡在衣服上的圖案。家徽最初是十字軍東征中識別敵我的象征,後來成為大家庭和普通市民家庭的象征。14世紀,尊身尊家之風盛行。許多大的家徽繡在婦女的衣服上,已婚婦女將丈夫家的家徽繡在衣服周圍。15世紀,女裝接近男裝,寬松的長衣系在腰間,外套用寬絲帶系住,身上掛著短劍,男子頭戴小帽,腳上穿尖頭鞋。中世紀女性的發型和帽子風格。在12世紀,婦女習慣於將頭發梳在後面,並在臉頰上紮兩條辮子。在13-14世紀,婦女們用方形的白色亞麻布把頭包起來綁在頭頂,或者用發夾別在耳朵上,只露出臉。中世紀的頭巾有很多種風格,有些和現代修女的很像,壹直到脖子。年輕女孩可以在節日戴皇冠,但已婚者不允許。15世紀,在哥特式尖頂建築的影響下,產生了類似的審美服裝,如V領、尖頭鞋、新安帽等。新安帽呈圓錐形,內部用鐵絲或漿糊定型,尖端呈40度角,高9寸至3尺。帽子掛紗(高級亞麻布),用圓環固定,前面可以加絨。帽子很貴。帽子有壹個角和兩個角,有的還有翅膀。中世紀的鞋有很多種,有皮靴、靴子、靴子、拖鞋等等。腿帶和腕帶由皮革和羊毛制成。農民經常穿木鞋。貴族穿尖頭鞋,有時腳趾特別長,腳趾的長度代表了穿著者的身份地位。壹般來說是六寸,紳士十二寸,貴族十四寸。皇族不受限制,窮人也不許穿。中世紀,男人留長發,騎士留長發。牧師總是穿著黑袍,戴著兜帽;但是發型變了。8世紀,僧侶開始剃發,儀式是理發。在希臘或東歐,發型是剃光所有的頭發或剪得很短,這被稱為聖保羅風格。在羅馬,發型是剃掉頭上的壹個圓塊,留下周圍的頭發,這被稱為聖彼得風格。剃和尚的頭發是謙卑和奉獻給上帝的標誌。在14和15世紀,歐洲的統治階級追求奢華和享受,無視宗教戒律,尤其是在服飾方面。不管是貴族還是貴婦,都像小孩子壹樣,喜歡穿新衣服,戴新首飾。這是壹個鋪張浪費的時代。男人穿尖頭鞋,女人戴壹尺高的錐形帽。這時,人們用3000只松鼠的皮做了壹件外套,而奧爾良公爵用700顆珠子在內袖上繡了壹首詩。(中世紀和現代文化史)在中世紀基督教的統治下,人們對服飾應有之美的追求被視為輕浮的行為,禁欲與反禁欲的鬥爭也表現在服飾上。根據美的標準,人們不斷推動服裝的發展,直到文藝復興時期,服裝的發展才有了很大的變化。拜占庭從遠東經波斯帶來絲綢服裝,或者用絲線加工成細絲制成衣服。男裝有緊身衣和袖子,前面有衣鎖裝飾。衣服齊膝,袖子長短不壹。腰部有壹條腰帶。長披風是正式的慶典服裝,披風前後鑲嵌著漂亮的彩色吊墜。披肩是壹塊打褶的長布,固定在肩膀上。婦女的服裝有鬥篷和披肩(為皇家王後準備的)長外套,這是從基督教的法衣演變而來的。女人的外套短到臀部,長到腳踝。戶外服裝是壹種長披風,從頭部垂下,覆蓋全身。貴族婦女的衣服上鑲嵌著金、銀、寶石和珍珠、瑪瑙,勞動婦女穿無袖或短袖上衣,上衣長及腰部。從查士丁尼女王的畫像中可以看出,她的穿著極其奢華,穿著壹件遮腳的長裙,裙擺寬大如裙,袖子窄至手腕,袖口緊繃。腰上系著各種絲帶,衣服上裝飾著各種寶石,胸前掛著珍珠寶石,帽子上裝飾著各種寶石,耳環垂下。它的壹些服裝風格是歐洲的,它的絲綢面料和寶石飾品產自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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