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四大愛情故事是指在中國民間流傳最為寬廣的四個愛情故事,其中之壹,就是今天還被屢次改編的故事《牛郎織女》。
牛郎織女,是中國古代著名的民間愛情故事。講的是孤兒牛郎依靠哥嫂過活。受盡哥嫂虐待,他被迫分家出來,靠壹頭老牛耕田養活自己。有壹天,織女和諸仙女下凡嬉戲,在河裏洗澡,老牛忽然張口說話,勸牛郎去相見,並且告訴牛郎如果天亮之前仙女們回不去就只能留在凡間了,於是牛郎待在河邊看七個仙女,他發現其中最小的仙女很漂亮,頓生愛意,想起老牛的話,於是他悄悄拿走了小仙女的衣服,仙女們洗好澡,準備返回天庭的時候,小仙女卻發現衣服不見了只能留下來,牛郎在此時出來,和小仙女制造了邂逅。壹段時間之後,他們兩個人相愛了,小仙女便嫁給了牛郎,不再想回天上去。婚後,他們男耕女織,生了壹兒壹女,生活十分美滿幸福。不料天帝查知此事,命令王母娘娘押解織女回天庭受審。老牛不忍他們妻離子散,於是觸斷頭上的角,變成壹只小船,讓牛郎挑著兒女乘船追趕。眼看就要追上織女了,王母娘娘忽然拔下頭上的金釵,在天空劃出了壹條波濤滾滾的銀河。牛郎無法過河,只能在河邊與織女遙望對泣。他們堅貞的愛情感動了喜鵲,無數喜鵲飛來,用身體搭成壹道跨越天河的彩橋,讓牛郎織女在天河上相會。天帝無奈,只好允許牛郎織女每年七月七日在鵲橋上會面壹次,喜鵲也會在身邊。以後每年的七月七日牛郎織女都會見面了。 (以上摘自百度百科)
然而在現代社會,這個傳承至今的愛情故事卻開始引發了人們越來越多的非議。故事中牛郎偷衣服強迫仙女留在人間的做法很顯然不符合當下社會的道德標準,仙女對牛郎的諒解和深愛也顯得不合情理,令人驚詫。不用說是用現代的道德標準去考量,就使用古代的道德標準來看,這也不是壹個偉光正的正常愛情故事,然而這樣壹個故事卻在中國民家流傳了幾千年,家喻戶曉,廣為人知,這到底是為什麽呢?
牛郎織女的故事起源於我國古代人民對星空的觀察。牛郎和織女指的本來是天上的兩個星宿,在周代《詩經.小雅.大東》中就出現了有關於牛郎和織女的記載,壹直以來被認為是牛郎織女傳說的萌芽和胚胎。:“維天有漢,監亦有光。跂彼織女,終日七襄。雖則七襄,不成報章。睆彼牽牛,不以服箱。”在這個時候,牛郎和織女還僅僅是簡單的星座名稱,他們之間也並沒有什麽關系。在此時,日後的“乞巧節”也就是今天的七月七日七夕節,也還未出現。
漢朝的時候,這兩顆星宿才被轉化為了具體的人物。班固在《兩都賦》中說:“臨乎昆明之池,左牽牛而右織女,似雲漢之無涯。”意思是說,漢宮昆明池邊有牽牛、織女兩座石人像。
對於數字的崇拜中國人自古有之。古代民間把正月正、二月二、三月三、五月五、六月六、七月七、九月九這“七重”列為吉慶日。“重日”在中國古代被認為是“天地交感”“天人相通”的日子。而在漢代的時候,根據東晉葛洪的《西京雜記》中的記載:“漢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針於開襟樓,人俱習之”。可見 七月七日是當時民間風俗“乞巧”的日子。而勞動人民都把“織女”當作勞動能手,認為她能在“十日之內,織娟百匹”,於是便向她“乞巧”。七夕節本來是壹個以女性為主的節日,在這壹天的風俗中流傳時間最久、流傳範圍最廣的當屬“乞巧”。古人對壹年壹度的乞巧習俗十分重視。在七夕夜晚,年輕的姑娘、婦女們要擺上事先準備好的時令水果,對著皎皎明月,朝天祭拜。她們還要舉行各種乞巧儀式,虔誠地乞求織女神賦予她們聰慧的巧手,祈求自己能夠得到美滿愛情的姻緣巧配。男子不過是在壹旁湊個熱鬧欣賞壹下而已,男女定情也只是“女兒節”盛會中的副產品。
同時,大概是因為每年七月夜間的星辰在天空最為明亮,牽牛、織女二星相距較近,牛郎織女在這壹天相會的故事才慢慢傳開來。而之後最早將牛郎織女寫作夫妻的文章,則是《文選洛神賦》了,文中說:“牽牛為夫,織女為婦,織女牽牛之星,各處壹旁,七月七日乃得壹會。”至此,我們熟悉的七月七日鵲橋相會的牛郎織女故事才算真正出現了壹個雛形。可以看出,人們逐步為牛郎織女這兩個相距甚遠的星辰附會了愛情故事。
而在此時,對於牽牛織女為何只有在這壹天才能相會的原因並沒有得到說明。而在著名的《古詩十九首》中,這壹故事題材被應用在了表達思夫苦悶的心情上,“迢迢牽牛星,皎皎河漢女。纖纖擢素手,劄劄弄機杼。終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漢清且淺,相去復幾許。”寫的是織女終日思念牽牛,渴望相見的心情,而兩人之間又偏偏“盈盈壹水間,脈脈不得語”。從此開始被編織為壹幕恩愛夫妻受著隔絕之苦的愛情悲劇。
在這之後到了南朝梁武帝之時,《殷蕓小說》裏寫下了牛郎織女傳說的第壹個完整版本:天河之東有織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機杼勞役,織成雲錦天衣,容貌不暇整。帝憐其獨處,許嫁河西牽牛郎,嫁後遂廢織紝。天帝怒,責令歸河東,但使壹年壹度會。
宋代《太平禦覽》引《日緯書》記載:嘗見道書雲,牽牛娶織女,取天帝錢二萬備禮,久而不還,被驅在營室是也。明代的《月令廣義》中也引用了《殷蕓小說》中的片段,可見直到明代的傳說故事當中,牽女牛郎的身份還都是天上的星辰,在這先版本中,兩人壹年壹會的原因有的是因為簽了天帝得錢而遭受懲罰,有的則是因為婚後不能繼續勤勞織布而遭受懲罰,文章開頭版本飽受爭議的盜衣行為也並沒出現。牛郎和織女在以上的故事中身份明顯是相對等的,並沒有體現出當今流傳版本中天女下凡的故事傾向,自然也沒有涉及到盜衣之類的情節。
開頭所說的如今人們熟知的故事版本,也就是織女是偶然下凡沐浴嬉戲,被牛郎拿走了羽衣,無法回到天上去的故事。在歷史上其實都並沒有明確的記載,那麽這個故事到底都是怎麽來的呢?
要想詳細了解這背後的故事,我們就必須引入另外兩個民間童話,董永傳和田章神話。
董永傳原本是壹個宣揚孝道的故事。最早見於西漢劉向的《孝子傳》,是二十四孝圖故事的壹部分。講的是農夫董永的父親死了,他無錢葬父,就把自己賣給別人來籌錢埋葬自己的父親。而在其後曹植編寫的《靈芝篇》中增加了“天女助人”的部分,情節大體是董永為了安葬自己的父親找人借了壹萬錢,三年守喪之後,之後他無力償還這壹萬錢,就去債主家賣身做奴仆抵債。路上碰到了壹個女子,說不嫌他貧賤,願意和他結為夫妻。到了債主家之後,路上遇到的女子用了十天織了壹百匹布,還清了董永的債務。然後告訴董永說,自己是天上的仙女,看到他如此孝敬父母,便決定要下凡來幫助他。現在債務還清了,她也要離開了。之後便淩空飛走,回到了天上。
董永傳本身有很多版本,除去上述這個版本之外,還有的版本中仙女是被天帝遣返,與董永揮淚訣別的,我們從這上面也更能看出來這個故事與如今流傳的牛郎織女的故事中的苦情橋段的相似之處,可見近代的牛郎織女的故事明顯是將十日織布百匹的仙女和傳說中善織布的織女角色進行了混淆,我們現在所能看到的牛郎織女的故事,明顯是糅合了董永傳的核心情節之後的產物。
而至於偷仙女衣服,逼迫仙女留在凡間的故事,則要考究到另壹則名叫田章神話的故事。這個故事的原文比較長,受篇幅限制這裏不再寫出,故事的梗概大概就是有個人名叫田昆侖,奪取了下凡沐浴的天女的羽衣,天女失去了衣服不得已嫁給了田昆侖,生下了孩子天章。後來天女向婆婆討來了自己的羽衣,於是穿上衣服飛到天上逃走了。在這個故事中,天女本來就不愛田昆侖,嫁給他之後也壹直在思考如何逃走,最終也終於成功逃離了。
很明顯,我們能從這個神話故事中看到牛郎織女壹部分故事的影子,不出意外的話,牛郎織女中的這部分故事大概也是在近代和田章神話糅合的產物。
由此關於牛郎織女故事當中邏輯不通順的部分和三觀古怪的部分,已經被我們理清了來龍去脈,當今牛郎織女的故事其實是近代的雜糅版本,是由原來的牛郎織女,董永傳和田章神話三個故事混合而成的。歷史的動蕩,文化內容傳承的雜糅,醞釀了這樣壹個價值觀相互沖突,雜糅、造作的畸形作品。可當我們把他拆開來看的時候,壹切又是那麽合情合理,這也就是文化傳承的魅力所在。
然而今天的文章到這裏還沒結束。
很顯然,近代版本牛郎織女的故事最大的爭議部分就在於牛郎盜衣強迫織女為妻這個部分,雖然在它的出處田章神話中我們可以了解到這個故事其實是以仙女偷會羽衣重返天上結尾的,但是我們依然會產生疑問。
這麽獵奇,有沖突又頗有“黑深殘”感覺的故事情節,究竟是從何而來呢?
其實這個“偷衣服”的情節,本來是壹個“天鵝處女型”的故事,這個故事是壹個在亞歐大陸有著廣泛分布的故事類型,都是以男子竊取仙女羽衣之後與其婚配的故事為原型的。之所被稱作天鵝處女,是因為很多神話中,仙女都是鳥類脫下羽毛後變成的,男子偷走它們的羽毛,就禁錮了她們的自由,也無法變回鳥類,就更好理解了。
天鵝處女在全世界***有1200多個不同版本,在北方天女大多數是白色的大型鳥類化身比如天鵝仙鶴等,南方熱帶地區則多為孔雀。很多少數民族包括滿蒙哈薩克朝鮮納西傣族等,都把此類神話作為民族起源之壹。
趙景深先生在1929年的著作《童話學ABC》裏面則提到:
天鵝處女的童話是表現禁忌的,通常都是男主人公看見了幾只鳥(天鵝,鵝,鴨,鴿子等)飛到湖畔,脫去羽毛,成了非常美麗的裸女。他取了其中之壹的羽衣,逼她嫁給他;隔了許多年,她找到羽衣飛去,從此永不回來,我國的牛郎織女傳說也屬於此系。
民俗學者劉守華先生則認為,此類傳說的各種版本反映的是古代社會婚姻制度的變化,如本來有幾只鳥,卻只取其中壹件的羽衣。這反映了多妻制到壹妻制的變化(中國古代也是壹夫壹妻制,多出來的屬於妾室,並非人們普遍認為的壹夫多妻)。
最後讓我們來做個總結,今天的牛郎織女故事之所以讓人感覺邏輯詭異三觀怪誕,是因為這個故事在近代的傳承過程中與其他故事發生了糅合,牛郎織女的故事本身還是中華民族十分美好的傳統愛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