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
中小學生和嬰幼兒:
門急診(含家庭病床)
1、門急診起付標準300元;
2、村衛生室不計起付標準;
3、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4、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壹級醫院個人自負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級醫院個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衛生室個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
1、每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準,具體為:壹級醫院50元,二級醫院100元,三級醫院300元;
2、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
3、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壹級醫院個人自負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級醫院個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
大學生:
門急診(含家庭病床)
1、校內門診:校內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各院校按不低於90%支付,其余部分由個人自負;
2、校外門急診:按照居保中小學生門急診待遇支付,具體為:門急診醫療費用設置起付線300元,年累計超過起付線以上的部分:壹級醫院個人自負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級醫院個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衛生室個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
1、每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準,具體為:壹級醫院50元,二級醫院100元,三級醫院300元;
2、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
3、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壹級醫院個人自負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級醫院個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
19至59周歲人員:
門急診(含家庭病床)
1、門急診起付標準500元;
2、村衛生室不計起付標準;
3、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
4、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壹級醫院個人自負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級醫院個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衛生室個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
1、每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準,具體為:壹級醫院50元,二級醫院100元,三級醫院300元;
2、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
3、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壹級醫院個人自負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級醫院個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
60至69周歲人員:
門急診(含家庭病床)
1、門急診起付標準300元;
2、村衛生室不計起付標準;
3、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
4、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壹級醫院個人自負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級醫院個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衛生室個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
1、每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準,具體為:壹級醫院50元,二級醫院100元,三級醫院300元;
2、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
3、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壹級醫院個人自負10%,居保基金支付9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20%,居保基金支付80%;三級醫院個人自付30%,居保基金支付70%。
70周歲以上人員:
門急診(含家庭病床)
1、門急診起付標準300元;
2、村衛生室不計起付標準;
3、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
4、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壹級醫院個人自負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級醫院個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衛生室個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
1、每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準,具體為:壹級醫院50元,二級醫院100元,三級醫院300元;
2、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
3、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壹級醫院個人自負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級醫院個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衛生室個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七條 依照本條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 個人帳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之外的醫療費;個人帳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