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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如何選官?

秦朝以前,中國社會采用分封制,選士也是靠世襲制。西周時,天帝與諸侯分封天下。在周的禮制下,社會階級是分明的。管理國家是皇帝、王子、大臣和學者的責任。而各行各業按倫理,按血緣傳承。東周時期,穩定的體制開始瓦解,於是出現了“克卿”“食客”等體制外的人才為各國君主服務。

到了漢代,分封制逐漸廢除,皇帝中央集權加強。皇帝為了治理國家,需要提拔民間人才。當時采用考察制,德才兼備的人才由各級地方政府推薦。國家選出來的叫進士,縣選出來的叫孝子。考察制度缺乏客觀的選拔標準,雖然有坐在壹起的制度,但後期出現了地方官員自私、推薦人虛假的現象。

東漢末年,曹丕時創立了九品鄭智制度,由中央政府的特定官員根據出身和品德將民間人才分為九個等級進行考核。這壹制度在魏晉六朝時期就已使用。九品鄭智制度是對檢察監督制度的改進,主要是將檢察監督權從地方官員手中轉移到中央任命的官員手中。然而,這種制度總是建立在地方官員選拔人才的基礎上。魏晉時期,地方勢力強大,地方世家大族往往影響著蔣介石的選官策略。他們評估人才的標準僅限於家庭背景。於是就出現了“上品無貧,下品無家”的現象。既堵住了民間人才,又讓宗族控制人事,影響皇帝權力。

隋唐時期,為了改革九等鄭智制度,隋文帝於587年下令各州“三歲進貢”,並考“秀才”。605年,大業元年,楊迪設立了科舉司,這就是後來的科舉。隋朝三十八年,總經理* * *舉行了四五次科學考察,總經理* * *選了十二個士子學者。

唐朝繼承並發展了這壹制度。唐代科舉考試分為兩類:常科和制科。常規科目每年舉行,系統科目由天皇臨時設置。常規科考生有學生和農村貢品,常規科名目繁多,根據考生條件和考試內容分為秀才、明靜、進士、法明、舒鳴、明suan等科。學生和學徒是通過國子監(國子學、弘文館和崇文館)和其他學術圖書館入學考試的學生。鄉貢是通過府考、州考的人,又稱舉人;考試的第壹名叫做謝園。在尚書省通過科舉考試的省級考生稱為進士紀,考第壹名的稱為狀元,其余分為甲、乙,宋朝進壹步完善了唐代的科舉制度,建立了相當完備的制度。

宋代科舉制度完善的重要原因是皇帝想加強對選士過程的控制,減少考士加入黨派的可能性。自宋太祖開寶六年起,所有被錄取的進士都要經過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最後壹關殿試,名次也由皇帝決定。從此進士都是“天子的學生”,而不是主考官的學生。為了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宋代進壹步完善了考試規則,防止考生或考官作弊。另壹方面,宋代考生人數大增,每科數百人,而且考試條件放寬,不分富貴、名譽、年齡,偏遠地方的考生還給予路費。自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起,定期舉行考試,每三年壹科,明清沿用至今,直至科舉被廢除。

宋代的科考分為解考(州考)、省考(禮部舉辦)、宮考三個層次。解決方案考試由各地統壹進行,考試合格者可以去北京參加省考。省考在希蘭的醫院舉行了三天。為了防止作弊,考官是臨時任命的,由多人擔任。主考官被任命後,要立即前往貢院,不與外界交流,這叫鎖院。考生到達貢院後,要相應入座,不允許像考官壹樣離開會場。試卷要粘貼轉錄,多人批改。而進宮考試則在宮中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揚名立萬。自宋代以來,凡入殿試中學者,皆授官,不必經吏部選拔。

兩宋320年,課程118門。取進士兩萬余人。元朝的蒙古人不太重視開科和取官。宋朝滅亡後,他們直到仁宗延佑二年(1315)才舉行科舉考試。

元代的科舉考試分為地方鄉試、京師通考和宮廷考試。元代科舉只考壹科,但分左右榜。右榜是蒙古族和色目人考試;鄉鎮聯考只有兩次考試,要求比較簡單。左榜是漢族和南方人考的,省考有三門,比較嚴格。獲得鄉考和普考的考生名單按種族分配。

元朝隨著仁宗和舜帝的滅亡而結束,科舉只舉行了十次左右,進士超過1000人。然而,元代科舉選拔的人才通常得不到足夠的重視,在元政府中的影響力也很小。

明清兩代的科舉考試在宋代的基礎上繼續完善和發展,制度完善,規模更大,參加科舉考試的人數大大增加。考核的內容開始僵化。到了明朝,277年,他開了89門課,考了17000名進士。

清朝的科舉考試基本繼承了明朝的制度。清朝開國之初,順治年間分為滿漢兩榜;後來改為只有壹個榜,但不鼓勵滿族和蒙古族參加,把科舉的入榜方式留給了漢族,即所謂“旗手不占狀元”。清朝267年,有112門課程,26000名學者。前三名進士只有三個是滿族,順治分榜時選了兩個。

明清時期,國家正式舉辦的科學研究分為三級:宮考,在取得省考之後,必須取得“入學”資格,才能參加正式的科學研究,即成為學生。入學有兩種方式,壹種是通過被稱為少兒測試的三級考試。這是大多數進士使用的方法,被認為是進士的正道。另壹種方式是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郭健學生中有皇帝授予的“督學”;因為長輩對國家有過貢獻而被特批的“影子監”;而最常見的方法:向監獄捐款捐物。雖然監生也可以參加省考,參加考試;但壹般認為是“雜流”,即使能考上進士,地位也比較低。

童測又稱童測,分為縣測、府測、院測三個階段。

郡審在郡內進行,由郡長主持。清代壹般在每年二月舉行,連考五次。通過考試後,4月將舉行由政府官員主持的政府考試,連續三次考試。通過縣政府考試的人可以被稱為“童生”,參加由各省主持的大學考試。

清朝的科舉考試每三年舉行兩次,由皇帝指定的進士到各地參加考試。陳、徐、醜、揚稱為年審;寅、申、巳、亥年稱為科考。在大學考試中獲得第壹名的人被稱為“案頭”。凡是通過高考的學生,都被稱為“學生”,俗稱“士”,被認為是“功名”,進入文人階層;有免除職務、見知府不跪、不隨便處罰等特權。士分為三等,最優秀的叫“學生”,由政府按月給飯吃;其次就是所謂的“增殖”,沒有食物供應。“生”和“增殖”都有壹定的配額;三是“附中生”,即剛入學的附中生。

取得“入學”資格後,學生可前往官辦的府、州、縣就讀。而明清官學基本上只是壹種形式,真正的知識傳授並不多。入學後,經過學習政治的選拔,可以參加下壹級的農村考試。成績優秀的學生有機會被選為貢生,成為國子監的學生。與國子監的其他“郭健學生”不同,“龔升”是壹種正確的方式和榮譽。

有些讀書人要經過多次嘗試,才能通過最基本的縣政考試,成為孩子。有些人拿到童生的身份後,高考多次失利,白發蒼蒼時很多人還叫他們童生。清朝光年間,廣東有很多百歲老人參加大學考試的記錄。

農村的檢查是正式科學研究的第壹級。按照規定,三年壹科。清代在子、毛、武、酉四年舉行,皇帝慶祝時會以聖旨相加,稱為科恩。鄉試於八月在京畿貢院舉行,又名“秋微”。考官是翰林、進士出身的臨時官員。鄉試取得後,每次連續考三次,每次三天。在考試之前,每個考生都被分配到希拉姆醫院的壹個獨立考場,稱為"第壹考場"。。考試開始,考生帶著考試筐進入貢院,筐裏放著各種物品。檢查後,他們相應地就座。然後希拉姆醫院的大門就關閉了,在三天的檢查期結束之前,妳不得離開。妳必須在宿舍裏吃,喝,睡。每次省鄉考後錄取名額都不壹樣,看當地風格和人口多少。清代直隸、江浙壹帶記載最多,貴州最少。監生和共生體甚至可以離開老家,去京城參加考試。

農村考的叫“乙榜”,也叫“桂榜”。參加考試的人被稱為“舉人”,名列前茅的人被稱為“謝園”。贏了陪審團,就有了當官的資格。

經省考和宮考合格的舉人,可以參加次年3月的京師和宮考。考將由禮部在貢院舉行,又稱“春衛”。同樣是連續三天考試,以翰林或內閣大學士為考官。將要試用的名單叫“杏榜”,勝出者叫“龔氏”,龔氏的第壹名是“慧遠”。

取得貢士資格者,可於同年四月參加宮廷考試。宮廷考試由皇帝主持出題,前十名的順序也由皇帝決定。宮考只考壹門,考的是對策,持續壹天。錄取名單被稱為“A名單”,又稱“金榜”;分為三級:第壹級只有三個人,第壹名是冠軍,第二名是第二名,第三名是探花。兩人以上,賜“進士出身”。前三名給予“同進士出身”。第二,前三名的第壹名壹般叫“傳”。殿試只是用來定功名的,能參加的龔氏壹般都能成為秀才,不會再有落榜的情況。

能進進士就是功名的終結,不能為了更高的名次而重考。能解決問題,滿足需求,同時又是冠軍的是“三連元”;在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中,能達到三元的只有十三人,唐代兩人,宋代五人,元代只有壹人。明朝三百年來,八十九位狀元中,只有魯尚壹人。

按照明清的慣例,殿試壹號授予國子監編修。其他進士必須通過考試(稱為科舉考試),成績好、年齡小的人將以“庶吉士”的身份考上國子監。其余成績不好的進士,可能被任命為六部、中書、禦史或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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