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公務員制度;科舉制度;繼承;借鑒
古代科舉制度是中國政治經濟發展到壹定歷史時期的文化產物。是通過考試選拔優秀人才的政治考核制度。在壹千多年的發展過程中,科舉制度在選拔人才、維護政治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科舉制度雖然是傳統封建社會專制統治的工具,但也在壹定程度上推動了歷史的發展。科舉制度中的許多原則和手段,對今天的文官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壹、文官制度和科舉制度
現在流行的“civilservant”這個詞是從外語公務員翻譯過來的,可以翻譯成“公務員”,所以公務員制度也可以叫公務員制度[1]。2005年,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這是我國第壹部關於人事幹部管理的法律法規。次年6月65438+10月1日正式生效,標誌著我國公務員制度正式形成[2]。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現行的公務員制度是學習西方先進管理模式和經驗的產物,也是“舶來品”,但實際上並非如此。西方國家實行的文官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影響。
中國古代早在隋唐時期就實行了開明的科舉制度。這種相對公平的考試和選官制度在當時影響很大,不僅使日本、朝鮮等中國周邊國家紛紛效仿,也使壹些歐洲國家開始借鑒。中國古代科舉制度對西方國家政治制度的影響可以追溯到16世紀。兩位葡萄牙傳教士首次將中國的科舉制度帶到西方,並在他們的著作《中國遊記》和《大中華》中詳細描述和肯定了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當時,這兩本書在歐洲出版並廣為流傳,使得歐洲人對中國的政治制度高度關註。例如,西方著名學者威廉姆斯曾這樣評價中國隋唐時期的科舉制度:“中國古代雖然也有類似的制度,但在任何壹個大國中,它都可以算是無與倫比的政治制度[3]。”而且在1983年,時任美國人事管理局局長的艾倫·坎貝爾來北京講學時,也說過“當我看到中國古代的公務員考試制度時,我感到非常驚訝,因為在所有的西方政治書籍和著作中,所有與公務員考試制度有關的內容都來自中國。”可見,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文官制度,說到底是壹種“出口轉內銷”的文化政治產物。早在65,438+0,000年前,我們的祖先就已經構建了優越的考試選官制度,由此可以判斷,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為現在的文官制度提供了參考載體。
第二,文官制度繼承了古代的科舉制度。
(壹)考試內容的繼承性
分析中國古代隋唐時期的科舉制度,通常是“正科”和“制科”,其中“正科”是壹種較為常見的考試形式。唐代通考的科目很多,大概有十種。據史書《新唐書·選記》中的相關記載:“其科旨有士、明經、士、士、明法、明字、壹史、三史、楷、陶居、童子。明經的區別在於,有五經、三經、二經、壹學究、三禮、三傳、壹史部,這也是今年的普遍選擇[4]。”通過這些記錄不難看出,他們都是學者或考官,只是考試內容很多,不同的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和特長選擇相應的內容。
如今的公務員考試或多或少繼承了這類考試內容。目前公務員考試基本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主要環節。筆試中,無論報考什麽崗位,上班族還是公安幹警都需要考申論,相對於參考人員的實際工作內容,實際意義不大。雖然公務員考試的內容並不是單壹的形式,但我們應該借鑒科舉制度中的多樣化形式,根據實際崗位需要,拓展公務員考試的內容,實施更有針對性的考核,從而更好地招到有用的人才。
(二)就業制度的繼承
在科舉制度產生之前,中國古代在人才選拔上,都采用世襲制、軍爵制、科舉制、九品中正制。這些制度都存在壹些弊端,對當時的人才選拔產生了負面影響。經過歷代統治者的研究和探索,終於找到了科舉制度這種公開、公平的選拔官員的錄用制度。科舉制度不同於以往的選拔制度。它主要是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來錄用與否的,它巧妙地將官與學結合起來,從而形成了要入官入科,必須以德取勝的局面。就像在政策考試考核中,需要對考生的德、知、才、“行”進行全方位的考察,尤其是對國計民生問題的考核。這樣的公務員考試制度對官員的文化素質和社會的教育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公務員錄用制度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規定,采取公開、公正的考核方式,從社會上選拔人員擔任有關機關、單位非領導職務的標準和規範。在現行的公務員錄用制度中,也吸收了科舉制度的精華。不僅嚴格考核考生的知識技能,還考核考生的道德品質。通過面試和筆試選拔出綜合素質高的當代優秀人才,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
第三,文官制度對古代科舉制度的借鑒
(壹)法律考試制度的借鑒
通過對古代政治考試制度相關書籍的閱讀和研究,可以發現我國古代科舉制度具有完備的法律體系,不僅對文科考試有嚴格的規定,而且對宗教科目和武術的考試也有詳細的規定,而到了清朝,相關的法律法規更加完善。然而,關於我國現行公務員制度的規章制度卻很少。除了《公務員法》之外,沒有專門的關於公務員招錄的法律文件,這就在公務員考試中留下了空白,無法保障公務員制度依法實施。畢竟古代的科舉制度是當時的社會產物,難免會有缺陷。因此,我們應該合理借鑒科舉制度的相關法律內容,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比如鎖定醫院,防止考試漏題;搜索防止作弊;復制粘貼姓名,防止人情交易;磨礪等防止復試作弊的措施是現行公務員考試法制定和實施的重要參考資源,應充分利用這些方法保證公務員考試的公開、公平[5]。
(二)申請參考的方式
中國清朝實行的科舉考試通常分為三級:鄉試、通考、殿試。科舉學生參加鄉試後。如果他們通過考試,他們被稱為舉人,其中第壹名被稱為謝園。考試是舉人在禮部宮媛參加的國家考試。考試及格的叫龔氏,考第壹名的叫會元。宮考是龔氏參加科舉階梯考試的最後壹個階段。宮考報名人數為甲等三名,甲等、乙等若幹名,均稱為進士,甲等前三名分別稱為狀元、第二名、花探,各級考試采取平等競爭的機制[6]。
我國目前的公務員考試是先報考職位,資格審查後再參加考試。這種考試的報考方式存在壹些弊端,使得公務員考試出現了冷熱不均的現象,而且這種現象持續了很多年。考試前,很多熱門職位的考生太多,“千裏挑壹”的現象經常上演。但對於壹些基層職位,報考人數很少,職位參差不齊,導致很多綜合能力較強的考生因職位選擇不當而錯失了被相關部門錄取的機會。另外,壹些參考人員,為了順利錄取,報考了冷門或者自己不擅長的專業,不利於各個崗位的優秀人才。針對這個問題,在公務員考試中,要合理創新改革報名制度。可以先參加筆試,再報考職位。在考生看不到報考職位人數的前提下,可以先通過筆試再報考該職位。隨著這壹制度的實施,考生在達到錄取資格標準時,可以根據自己的筆試成績和實際情況自主選擇職位。這壹制度也是科舉制度中平等競爭機制的創新。這壹制度的實施,可以有效緩解每年國考熱點職位集中的現象,可以提前對考生進行“預分流”,同時減少壹些基層職位的空缺。
(三)管理模式的借鑒
在古代的科舉考試中,基本上都有庭院和科舉儀式,體現了歷朝歷代對科舉考試的重視,也顯示了科舉考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讓很多參考者感到無比的榮耀。目前,我國公務員考試普遍沒有專門的考場,臨時考場設施較為簡陋,不僅不能體現公務員考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還為考生徇私舞弊提供了條件。因此,在當前的公務員考試中,需要設計壹個能夠體現時代精神,提高考生神聖的人生責任感,體現公務員考試威嚴的參考儀式。同時也要為考試設立專門的考場,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借鑒古代“明遠樓”中的監控系統,避免考試作弊。
此外,由於古代科舉重視四書五經八股文的考試,束縛了文風的革新,忽視了自然科學的學習,壹定程度上扼殺了知識分子新思想的萌發。因此,新時代的公務員考試必須科學地吸收科舉制度的內容。公務員的素質直接影響著公務員制度職能的實現,公務員考試制度的科學管理是現代政府人事管理的重要體現。因此,公務員制度應順應時代潮流,進行不斷的改革和創新,以更好地適應政府管理方式轉變和新環境變化的需要。在科舉制度下,很多知識分子的職業選擇往往比較單壹。如果不能做官,只能退下來當老師。兩者差距很大。現在社會分工明確,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作為服務大眾的職業經理人,有必要加強公務員的職業化建設。政府機關要深化改革,加強公務員管理和培訓,積極探索公務員管理新機制,營造尊重人才的和諧寬松環境。灌輸新時期公務員職業化的理念和思想,通過優化公務員激勵機制、培訓機制和職業化制度,建設壹支專業技能強、道德素質高的現代公務員隊伍,促進我國政治經濟建設的發展。
結論:科舉制度之所以能在古代延續1300年,說明它有壹定的存在價值。通過選拔官員人才,維護了政治穩定,促進了經濟發展。科舉制度中嚴謹的考試流程和嚴密的組織措施對當前的公務員考試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公務員考試的公平、公開、透明原則是科舉制度的傳承。但同時也要看到科舉制度的局限性,思想的桎梏,內容的僵化,需要我們引以為戒。作為現代公務員制度,我們必須立足國情,服務大眾,不斷創新突破,完善考核內容和機制,站在時代的高度,認真分析科舉制度,以揚棄的眼光正確看待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更好地促進中國政治經濟文明建設。
參考資料:
[1]敬亭。中國公務員制度創新――以職業化為中心的分析[M]。南京社會科學,2011(12)。
[2]陳茂同。中國歷代選官制度[M]。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
[3]劉東。論我國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的創新[J].管理前沿,2010(3)。
[4]彭洪。科舉制度對我國公務員考試制度的借鑒[J]。重慶:重慶工商大學學報(兩個論壇),2012(9)。
[5]王峰。中國隋唐科舉制度與當代公務員考試選拔制度之比較[J].河北廣播電視大學電視學報,2012(21)。
[6]張青。完善我國公務員考試制度的研究[D]。雲南:雲南財經大學,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