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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辯證法對自然的壹般認識

中國古代對“天”、“地”、“人”有不同的理解。我們從“天地”這個範疇講了人與自然界的關系。在中國,有兩種觀點:“人定勝天”和“天人合壹”。前壹種觀點在人類早期有很多野生動物,它們的生存和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人類生存環境惡化,生物資源大量減少的情況下,後壹種觀點是非常有價值的。中國早就產生了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思想,並在實踐中創造了許多科學利用和保護生物資源的經驗,為發展中國經濟和保護生態環境做出了巨大貢獻。

自工業時代以來,殖民主義者的瘋狂占領和掠奪性開發,使人類對自然資源的占有和消耗猛增,需求長期不斷增加,導致了嚴重的環境、資源和生態危機。人們才從爭奪自然的陶醉中清醒過來,重新開始思考:人類應該如何對待自然?如何利用生物資源?其實,這些問題在中國古代已經討論了很久,他們的壹些觀點、主張和實踐經驗對我們反思危機,加強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具有現實意義。

壹.對自然的理解

人類對自然的認識經歷了不同的時期。最早的時候,人類本身過著極其原始的生活,他們不了解周圍發生的事情。他們害怕自然,認為有壹個上帝掌管和安排壹切。大自然日夜交替,季節變換,風、雪、雷、電時有發生,甚至還有日蝕和月蝕等等。,所有這些都是神的意誌。如商代出土的甲骨文《甲骨銘》記載:“皇帝使雨連年嗎?皇帝下令降雨持續數年?”(《殷墟契約》書序)。這個“帝”就是“天帝”,就是“神”。

隨著生產力的提高和人際交往的增多,人們對自然的認識有了質的飛躍。有人認識到自然是由物質組成的,民間世界是“世間萬物”,由金、木、水、火、土五種成分組成。據說伐周到殷商之郊,將士歡呼:“精進,水火為民之糧;金木,人民富裕;土人,生萬物,為人所用。”(《尚書傳》)。還有壹種對自然環境的認識,就是伏羲根據傳說創造的“八卦”,即八個符號分別命名為幹、坤、真、荀、坎、理、艮、兌卦,分別代表天、地、雷、風、水、火、山、澤等環境物體。後來進壹步研究了各種環境之間的關系,發展了《周易》。這些是中國古代最早的樸素生態思想。

由於農業的不斷發展,人們對自然的認識更加實際,勞動者把自然高度概括為“天”“地”[1]。很多情況下,天地往往與氣聯系在壹起,氣在道教中不是抽象的氣,而是物質的氣,比如天氣、地氣。“天氣”指的是氣候和季節。比如《尚書》中提到的“五氣”,就是指雨、雨、颮、寒、風。《左傳》中提到的“六氣”是指陰、陽、風、雨、陰、明,是光、溫、水、氣等生態因素。“地”是指“地域”和“土地”,如“於告別九州,循山深川,作貢於土”(《愚公》);也指地形和土壤,如“肥而高”(《淮南子》);還有“地氣”指土壤水汽,如“春天解凍,地氣開始流動,土壤調和;在夏季的至日,天氣開始變熱,陽氣開始旺盛,土壤開始溶解”(氾勝之書)。在勞動者和農學家眼裏,“天地”就是自然,生物就是自然的產物。正如《月令》所言,“天氣下降,大氣上升,天地和合,植物發芽”。《李周》也說:“天地之和,四季之交,風雨之和,陰陽之和,然而充滿了安全感。”顯然,這裏的“天、地”及其產物——“植被”、“萬物”都是“自然”。

2.對人與自然關系的理解

1.對“天人合壹”爭論的理解

中國古代對人與自然關系的認識相當豐富,尤其是在“天人合壹”的問題上,眾說紛紜,爭論不休。究其原因,可能與對“天”、“地”、“合壹”等概念、內涵、討論範疇的不同理解有關,使問題復雜化。不同的人不僅對“天”有不同的理解,同壹個人也有很多理解。比如孔子說“天無所求”(《論語》。八舒》),這是把“天”當成了“神”生而有德,不如施之”,是道德上“仁”與“天”的結合,“天”是正義的“天”;天何話哉?四時如何做事,如何做事》(論語。陽貨),這是把“天”當作產生各種自然現象的壹天。

還有對“人”的各種理解。醫生理解為有血有肉的人體;農業視“人”為勞動力;但在“天人合壹”的討論中,人們往往被賦予不同的含義,壹個是“聖人”(中庸),壹個是“人君”(春秋)。深看名字),還有壹些抽象的“人”作為“人性”、“人道”(中庸)。

在“合壹”上不同,道家認為人要效法“天”,而效法到最高境界就是“天地與我共存,萬物與我合壹”(莊子。萬物理論);孟子的“合壹”指的是天命、人性、道德、教化的聯結,如“盡其者知其性,知其性者知天”(孟子。專用”);董仲舒的“合壹”是“天人之感”,“天”主宰人;張載的“合壹”,就是人性與天道的合壹。”性是萬物之源之壹,我有必要得私”(《正夢》)。程明”);程氏兄弟認為“天人無分,不必合言”(《二程遺書》卷六);重農學派認為是“天人合壹,然後天地之美”(《管子》)。五行”)。

雖然上面“天人合壹”這個話題有很多概念,但似乎可以歸納為三類:1。天主宰人,即人服從“天”;2。自然規律和人類規律是統壹的;3。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難怪各派混淆了賦予它們的不同概念和內涵,會引起長時間的激烈爭論。限於個人水平,不敢對“天人合壹”做全面的評價,只談“天人合壹”。

其實“天人合壹”的範疇在《易經》中已經提到了自然天地,人與自然的關系是物質關系,是人的活動與自然規律的關系[3]:“天地有感,萬物有化”(《仙卦》)。傳記);“天地萬物化為酒精;男女構精,萬物化生”(《內聚力》),說明萬物都是通過天地陰陽相合而變化產生的。易。中國古典傳記。《甘》也說:“夫大人與天地相合,與日月相合,與四時相合,與鬼神相合,與自身吉兇相合,先天與自然,後天相合”,說明人的活動要符合自然規律。《周易大傳》也說:“造天地之道,宜天地之用”。這些論述至少包含兩層意思,即人與天地相關,人的活動規律要與天地規律相統壹。也就是說,它主張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以達到天人合壹。這是最早的“天人合壹”的觀點,也是“天人合壹”的觀點。這樣的“天人合壹”在對待自然上有其積極意義。

2.試論古人對人與自然關系的處理

中國人對自然關系的認識壹直有兩種觀點:“人定勝天”和“天人合壹”。前者被公認為荀子的命題,他提出了“天人相分”、“控天命而用之”等論點。誠然,荀子認為人是世間萬物的主宰,萬物都在等待人來治理。“宇宙萬物皆屬人,亦待君子之後。”(《荀子》)。禮之論)。他的學生韓非後來繼承並發展了它,反對天命,崇尚人力資源。“從事之者,無所成也”(韓非子。解老)“治強王”(《飾邪》)認為只要按照規律辦事,沒有什麽是不可能的。後來的王充、柳宗元、劉禹錫等。也發揚了這壹思想,反對“天命論”,在歷史上影響很大。農業上有些農學家用這種思想指導農業實踐,如說:“雖土宜,不缺人力,人力能勝天。什麽情況?”(《大學宜顏部》);古代權威的養花著作《花鏡》也說:“試以其燥濕為判,避其寒熱,各行其道。雖是異國,南北異地,人力資源也能抓住自然。”但這裏要明確壹點,荀子並沒有直接提出“人定勝天”的口號,也沒有任何人要戰勝“自然”的意思。人們經常引用的原話是:“想壹想自然界,是對事物和動物的控制?從天而降的贊美它,比控制命運和利用它更好?時不時的等壹下,哪個應該是及時的?因為事,哪個比招人強?對事物的思考和對事物的思考,哪壹個比物理更好而不失去它?願物生,物之理何在?”(《荀子》)。天論),指的是與其贊嘆贊美天道,不如掌握和駕馭天道的變化規律,根據時間為生產服務;而不是羨慕萬物的存在,掌握其規律,促進其成長,放棄人類的努力,期待自然的恩賜,這不符合事物發生發展的真實情況。顯然,荀子主張人應該掌握自然的規律,而不是去征服和征服自然。他說的是“掌握命運並加以利用”,不是後人說的。人們理解征服自然是後人的努力。事實上,他強烈主張及時利用生物資源,並沒有濫用它們。他反復提出:“是時候砍伐生長了,所以山不是孩子,人民有更多的物質。”“魚、龜、泥鰍懷孕的時候,毒沒有進河裏,沒有死,也沒有永遠...臭塘、沼澤、川河、澤當時都是禁的,所以魚和龜都是上等的,人更有用。”(《荀子》)。王之篇》)。

當然,在最早的古代,在植被特別茂密,野生動物特別多的時候,在人類生存和生活受到嚴重威脅的時候,在那個歷史階段提出“人定勝天”或者“征服自然”的觀點也是對的,確實對戰勝各種災害危險,發展農牧業經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然而,當資源減少,環境條件惡化時,堅持“人定勝天”、“征服自然”甚至“向自然索取是我們的任務”就不合適了。

至於“天人合壹”或“天人合壹”的思想,源於《周易》。後來陰陽五行學派和重農學派大力發展,提出“聖君之事,應時而托政”,法令和刑罰配合四時之令(《管子》)。五行》),要求君主“無道變天,無故絕地,無紀擾民”(呂春秋。十二紀》),重視天、地、人的統壹,如“力而勤,國必富”(《管子。壹個簡短的問題”)。特別是在農業方面,天地人合壹的思想得到了極大的推崇和應用,基本上成為指導農業生產的根本思想。“夫賈為之,亦人也,居其地,養其人也,自然也。”(《呂春秋》)。評論文章”)。對中國農業影響最大的農書《齊·姚敏書》明確指出:“天時地利人和,事半功倍。如果妳回歸道,妳將壹無所獲。“天地人合壹的觀點也是我國最早提出的生態系統,比國外提出的系統更早更科學[1]。即使是以“天人合壹”為哲學核心的孔孟,在應對現實自然時也主張對生物資源的愛護和合理利用。如孟子、梁論政治時說:“不逆農時,五谷不能勝糧;不算的話,魚和甲魚都不能吃。斧金及時入山,木不能用。糧魚甲魚不能吃,木不能用,使百姓養生而死。王者之初。”(孟子。惠亮·王上。孔子也認為在不適當的時候砍樹殺動物是不孝。

這說明“天人合壹”、天人合壹的思想在中國影響深遠。特別是在當今森林嚴重破壞、環境廣泛汙染、溫室效應加劇、臭氧層變薄、氣候異常、災害增多、荒漠化擴大、生物資源減少、生態平衡失調等情況下。,倡導人與自然協調和諧共處的思想更是難能可貴。

三。生物資源利用的理念和策略

今天,由於人口的增加和人類活動的增強,生物資源的數量日益減少,環境狀況日益惡化,“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呼聲日益高漲。1992年,在巴西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的《裏約宣言》和《21世紀議程》,將“可持續發展”作為當今和未來世界各國的戰略和對策。事實上,我們的祖先幾千年來就有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思想,並付諸實踐。

我國保護和持續利用資源的思想和行動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在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著作中就有記載:“以前英雄在世的時候,伐木是用來殺動物的,人少但樹多,動物多。黃帝天下,無卵,官無民備,死不得”(《商君書》)。可以看出,在原始社會的軒轅黃帝時代,人們註意到樹木和動物的資源匱乏,所以不獵殺小動物,也不找蛋吃,民眾也不給官員提供物資。當他們死的時候,他們不能使用棺材。它明確警告人們,生物資源不能隨意使用。中國和世界其他國家壹樣,在自然資源日益減少的情況下,將野生動物變為家養植物,發展農牧業,無疑為緩解自然生物資源過度利用的壓力做出了最大的貢獻(此處不用討論)。此外,我們的祖先在長期的生物資源特別是野生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實踐中創造了許多寶貴的經驗,有些經驗在今天仍有其指導意義[4]

1.善待壹切生物,維護生態平衡:

早在2000年前,偉大的思想家、政治家荀子就提到:“人治而好,……而後昆蟲壹生之間可以互相餵食,不計其數”,指出生物通過食物鏈關系(“互相餵食”)維持彼此數量的相對穩定,只有這種平衡關系不被破壞,才能“不計其數”。他還說:“得天時,地利,人和,貨必渾如泉,江海,暴如丘。”(荀子。富國”)。也就是說,生物資源會得到外部生態條件的保障和人們的合理維護,會像河流壹樣被人們持續利用。這大概是第壹次非常明確地提出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的觀點。

2.根據生物生長發育規律,維護生態環境,科學利用生物資源;

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觀察到,所有的生物都有其固有的生長發育規律,人們只有在生物生長發育的最佳時期加以利用,才能保證生物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淮南子。大師的指示中有壹段話把這壹點說得很清楚:“我不藏群,我不奪群;捕魚不放牧,打獵不燒林;豺狼人不祭祀動物,木筏也不允許在野外發放。水獺沒有獻祭魚,魚網也不準入水。鷹不忠,網不可伸於谷;草木未倒,斧子不得入林,蟲不得蟄,田不得火焚;懷孕了不能殺生,不能探卵;魚長不大才能吃,滿周歲才能吃。故草木如蒸,禽獸如流泉,飛鳥如煙,故致之。”易周樹。汶川也有類似的論述:“山林長成植物。川澤不在的時候不下網,好得像魚和烏龜。.....澤不可害,土不可失適,萬物不可失性,天下不可失時。”總之,漁而不竭,獵而不焚林,掌握生物生長發育規律,才能永續利用。

3.建立管理自然資源的機構和系統;

為了保證生物資源的可持續合理利用,國家主管部門對各種自然資源建立了相應的管理機構、制度和規定[4]。據說夏朝有“漁禁”,禁止在不適當的時間捕魚(見《逸周書》。大聚會”)。到了周朝,建立了壹個分工相當細、規章制度相當嚴格的管理機構。比如“山險”就是“敕令掌管森林,東西嚴禁”;“追蹤者”是管理禁獵的;《漁父》是管理捕魚的法令,“漁父”主管“禁止動物遊泳,放牧各種動物”等等。在管理方面的規定相當詳細和嚴格,例如,在砍伐樹木方面,規定“所有的人都應該在壹定時期內砍伐木材”(李周。斯圖爾特治安官。山險》、《月令》),“移近山者,死而不赦”(《管子》)。周朝也禁止燒荒地和砍伐大樹。作為最高法令規定:“不生火,不折大樹...皇帝的夏天”(《管子。輕重篇)。後世制定了保護自然資源的制度和法規,如秦代的《田法》、漢代的《九章法》和《明會典》。

也是我們的祖先創造了許多合理利用生物資源的寶貴經驗,並盡力宣傳和推廣這些觀點和措施,使中國保存了豐富的生物多樣性,養育了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在當今世界面臨環境、資源、生態危機的時候,我們應該繼承和發揚中國善待自然的優良傳統,與自然和諧相處,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為發展中國經濟和保護全球環境做出新的貢獻。

望采納O(∩_∩)O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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