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醫與西醫概念混淆的分析;現代西醫傳入中國後,產生了中醫和西醫。現代西醫用的藥是西藥,中國現有的藥叫藥。現在這兩個概念的內涵已經不那麽簡單了,理解不壹,極其混亂。試著總結如下。
1.按地理來源或產地。也就是說,外國造的和主產的藥物都是西藥,中國專指的傳統藥物叫中藥。在現代醫學剛剛傳入中國的初期,這似乎是可以理解的。但現在,由於我國藥學研究和醫藥工業的發展,我們不僅可以制造和生產國外最先研制的藥物,還可以研制許多國內最先研制的藥物,如天花粉蛋白、棉酚、白菜等天然產物,以及大量的合成藥物。這些藥其實是西藥,不是中藥。所以這種劃分顯然是不合適的。
2.根據人工合成和天然產物。即合成藥物是西藥,天然產物是中藥。這種劃分也是不合適的。因為很多西藥,如黃連素、延胡索乙素、地高辛和大量抗生素都是天然產物(有些可以人工合成)。但是有些中藥是合成的,比如冰片,現在已經有合成冰片了。即使在中國古代,三氧化二砷(As2 O3)也是從雄黃(硫化砷AsS)中提煉(氧化)出來的,可見砒石是人工合成的中藥。
3.按純組成或明確結構,甚至是單壹化合物和組成不明確的混合物。有的把成分純或結構明確甚至是單體化合物的藥物稱為西藥,而樹皮、草根、全蠍等不純的天然混合物藥物稱為中藥或中草藥。這個標準也是不準確的。如西洋參、洋地黃葉、大黃蘇打片等西藥是成分不明確的混合物,而中藥如氯化銨、冰片、砒石等是成分明確的藥物或單體化合物。
二、中西醫概念內涵的界定中西醫劃分的基本原則是不能脫離相應的醫學理論體系,即概念的內涵——基本內容要符合醫學理論體系的要求,並據此加以運用。因此,在確定藥物概念的內涵之前,應明確相應的醫學和藥學理論體系的內容。
1.中醫理論體系的內容和中醫概念的內涵(1)中醫理論體系的基本內容應表述為:以陰陽五行學說為基礎;身體的功能部位由臟腑、經絡、齊威薛瑩、三焦等來代表。八大類——陰、陽、表、裏、寒、熱、虛、實代表身體的功能狀態;四診的望、嗅、問、脈作為了解身體狀況的手段;根據辨證論治的原則,確定身體狀況(包括部位及其功能)並采取相應的治療和預防措施;如果用藥物來影響身體的病情(針灸、推拿等方法還是有的),就要遵循理、法、方、藥的程序,即先分清病、證的機理(包括病因、部位、病情),采取相應的防治規則,比如八法中的哪壹種,確定基本的方藥類型,最後選擇合適的藥物對人進行治療,從而達到防病治病的目的。在整個診療過程中,我們始終強調身體的內因。總之,具有上述基本內容的醫學理論體系就是中醫理論體系。
(二)中藥的概念和內涵中藥應具有與中醫理論體系基本內容相適應的特征,其具體內涵包括三個方面:壹是藥物性能的表現具有性味,即四氣(寒熱)和五味(酸、苦、甜、鹹);歸經,包括臟腑、經絡、三焦、氣血的歸經;上上下下。這些有時被稱為中醫特色,也就是狹義的中醫。其次,藥物的功效用中醫的學術語言表述,如解表、涼血、平肝、清熱解毒、軟堅散結、活血化瘀等。第三,藥物合用時,要按照君臣輔佐的關系進行配伍,使所有藥物形成壹個具有功效的整體,發揮與身證相對應的作用。在制定配伍公式時,還應考慮七情、厭惡和藥物等效的關系。簡而言之,用中醫理論體系來表述藥物的性能、功效和使用規律的藥物,稱為中藥。這是中醫概念的第壹個方面,第二個方面是具有上述基本內容的藥物,只有按照中醫理論使用,才能稱為中藥。如果按照其他醫學理論使用,可能就不叫中醫了(見下文)。
2.西醫藥學理論體系的內容和中醫概念的內涵(1)西醫藥學理論體系的基本內容應表述為:以現代科學的物理、化學、生物學為基礎;用直接看到的或解剖後看到的物體(包括各種放大倍數的顯微鏡)來表現身體的部位;用組織形態學(有時稱為病理形態學)、生理功能和生化變化的相應指標和術語來表示機體的功能狀態,並以此作為診斷的標準和采取相應預防措施的依據;如果采用藥物治療(因為物理治療、手術等非藥物治療仍可使用),主要考慮機體的病理、生理、生化指標的變化,選擇相應的藥物,達到防治疾病的目的。在整個診療過程中,強調外在因素對機體機能指標的針對性,較少考慮內在因素的綜合影響。簡而言之,具有上述基本內容的醫學藥學理論體系,就是西醫藥學理論體系。(2)西藥的概念內涵西藥應具有與西藥藥學理論體系基本內容相適應的特點。其具體內涵包括三個方面:壹是藥物本身的性能通過其理化性質表現出來,如液體或固體、酸性或堿性等,二是藥物的療效通過相應的病理、生理、生化指標和術語表現出來,如抑菌、降血壓、升血糖等。第三,藥物合用時,要考慮藥物之間的物理、化學、理化和變化,如沈澱、分解等。至於生物活性,是考慮每種藥物各自作用的結果,而不是把各種藥物作為壹個整體壹起服用。簡而言之,用西醫的理論體系來描述藥物的性能、療效和使用規律的藥物,稱為西藥。這是西醫概念的第壹個方面,第二個方面是具有上述內容的藥物,只有按照西醫的藥學理論使用,才稱之為西醫。如果按照其他醫學理論來用,可能就不叫西醫了(見下文)。
三、應明確的幾個問題在中醫和西醫的概念內涵確定之後,下面的問題就容易明確了。1.中國的藥不等於中醫所謂的中國的藥,而應該包括所有中國生產的藥。就醫學理論體系而言,不僅包括中醫理論體系中的藥物,還包括其他醫學理論體系中的藥物,如蒙醫、藏醫、傣醫、維吾爾醫、民間醫學(有時稱為草藥)。因為它們都是各自醫學理論體系中的藥物,也就是有相應的特性、療效表現和用法規則,所以不能簡單地稱為中藥。如果稱之為中醫的活動,只能說是泛指中醫,即中國的醫學,而不是特指中醫。至於草藥,即不具備醫學某壹理論體系中藥物的基本內容,但可用於預防和治療民間的某些疾病。無論是上述中醫理論體系之外的草藥或藥物,甚至是西醫,當通過研究確定了中醫的基本內容,然後按照中醫理論使用時,就可以稱之為中醫。例如,穿心蓮,壹種草藥,被人們用來治療痢疾和發燒。近年來,通過研究,總結出其中藥的基本內容,如苦寒之味,中藥的功效,如清熱解毒,可根據中醫理論加以利用。所以可以稱之為中醫。2.如何將壹種藥命名為既是中醫又是西醫,取決於醫學概念的兩個方面(如上所述)。為了進壹步說明問題,試著再舉壹個例子。如大黃,無疑是壹種盲目的中藥,因為它具有中藥的基本內容,可以根據中醫理論使用。但也用於西藥藥學體系,不考慮中藥的基本內容,只考慮西藥藥學術語表述的性能、療效和用法規律。例如,如果它嘗起來很苦,少量它被用作苦味健胃藥;它具有誘導腹瀉的作用,可用於治療便秘。所以,這種情況下,只能叫西醫。其他的,比如氯化銨、甘草,可以叫中藥,也可以叫西藥。3.從中藥中獲得的活性成分或部位是中藥還是西藥?到目前為止,總的來說,還是叫西醫比較好。如延胡索乙素是從中藥延胡索中提取的,是其有效鎮痛成分之壹。但由於不具備中醫的基本內容,只能根據西醫的藥學理論使用,即考慮其鎮痛、鎮靜、催眠作用,對慢性持續性鈍痛,尤其是內臟痛有較好的療效,主要用於治療內臟鈍痛、腦震蕩後頭痛、痛經等。這種情況下只能叫西醫。其他如降壓靈、黃連素、麻黃堿等。但是,現在不叫中醫,不代表永遠不叫中醫。只要把它們放到中醫理論體系中,使它們具有中醫的內涵,即中醫的基本內容,它們仍然可以成為中醫。就是西醫還可以是中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