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人類壹直向往和追求壹個“國泰民安”、“政通人和”、“安居樂業”的穩定和諧社會。換句話說,和諧社會是人類千百年來追求的社會理想。和諧是古往今來人們壹直追求的理想境界,也是人們向往的美好生活狀態。
中西文化中的和諧社會理想
在中國文化傳統中,中國人壹直追求“天下大同”的社會理想。早在2500年前,偉大的思想家孔子就感受到了世風日下、民不聊生、周家衰敗、諸侯割據的現實,提出了“天下壹家”的社會理想:人講究誠信,講求仁愛,和諧平等;社會財產歸公眾所有,整個社會富裕健康,壹片祥和、和諧、祥和的社會景象...近代,孫中山在民族存亡的關鍵時刻,確立了“天下為公”、“天下壹家”的社會理想。
西方也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理想。從古希臘哲學家畢達哥拉斯、柏拉圖的《理想國》,到傅立葉的《世界大同》、歐文的《新和諧公社》,體現了人們對和諧美好社會的向往。總之,無論東方還是西方,在“天下為家,皆親戚,皆子孫”的社會裏,各種構建和諧社會的設想都沒有實現,只能是白日夢或者烏托邦。
構建和諧社會順應歷史潮流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對十六大確立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更加和諧社會”要求的進壹步拓展和豐富。胡錦濤同誌提出“我們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當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是我們構建和諧社會的最初指導思想。
所謂“和諧社會”,是指社會結構平衡,社會系統運行良好,相互協調,人們互愛互助,社會成員各盡所能,各得其所,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社會。而社會和諧,首先是指經濟、政治、文化的全面協調狀態。
新世紀伊始,我們黨及時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思想,這不僅符合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也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
強調和諧是我國先哲先賢追求的社會理想,是中華文化的基本精神之壹。內涵豐富,充滿大智慧。我國歷來有“禮尚往來,和為貴;王之道第壹,斯裏蘭卡是美麗的”,“和而不同者,家富民強,和而不同者,人事省”,“政和而民和”,“善鄰而為國之寶”。
中國傳統文化強調和諧,中國人希望和平、統壹、穩定,所以有長久在壹起的期待。有戰國後秦始皇統壹全國,有魏晉南北朝動亂後的唐朝,有漢唐清的民族融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百年屈辱的團結和諧。因此,中國文化的和諧精神有利於進步力量的成長,有利於民族團結和國家統壹,有利於社會進步和發展。
從廣大人民群眾立場來看
中國傳統文化倡導"和諧",作為壹種將社會矛盾調節到適度、適時、適度的和諧狀態的深刻哲學,體現了豐富的思想內涵和文化理性,確實給中華民族帶來了安定與和平,對其歷史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可以說,建設壹個富裕和平,人人各盡所能,和諧相處,充滿活力的社會,是中華民族千百年來追求的夢想。傳統文化中倡導的大同社會,其實是古人構建和諧社會的壹種理念。
當然,這種美好的設想與* * *生產者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想相去甚遠。因此,我們應該始終從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尋求解決社會矛盾的最佳途徑,逐步構建政治權力良性運行的最佳制度,進壹步擴大人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切實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充分發揮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黨群關系和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全體社會成員的良好傳統和現代先進思想道德素質,要求社會中的每個人都具有良好的個人美德和精神心理,以確保社會的和諧、有序和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