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傳統節日 - 設計的形式是什麽?

設計的形式是什麽?

類別:文化/藝術> & gt書畫藝術

問題描述:

設計的形式是什麽?

分析:

法國美學家拉羅(1877-1953)認為,工業產品的美是多種元素的組合,就像復調音樂是由對位形成的統壹和聲壹樣。產品的形態是材料和結構的外在表現,是由線、色、形、聲等在產品外部可以直接感知的壹定材料屬性構成的整體。產品的形態設計是工業設計師根據產品的功能進行的創造性活動。每壹個新的產品形態都意味著它具有壹定的形式意義。就純粹的形式美而言,它不依賴於其他內容。所以德國哲學家康德稱之為自由美,狄德羅稱之為絕對美和獨立美。然而,產品設計的形式美是依賴之美。確切地說,產品設計的形式美只有與實用功能和操作功能緊密結合,才能稱之為設計的形式美。

首先,產品的形式設計具有獨特的美學意義。

視覺藝術家普遍認為,藝術作品的審美是基於人的直觀感受,它的最終目的是人的自我意識,是人在社會實踐中的本質力量的確認。其本質是以審美為中心的精神生產。而產品設計主要是以實用為中心的物質生產,其目的是為了人們的實用需求而設計。藝術作品借助壹定的物質媒介,創造出具有情感意蘊的圖像系統。這個圖像系統是壹種視覺或聽覺的審美存在,是藝術家對現實的審美反映,既包括社會生活的再現,也包括藝術家自身思想感情的表達。因此,藝術的美是美的反映。技術生產的產品設計是人們賴以生存的物質現實。它不僅具有物質功能,還具有精神功能,所以設計之美就是現實之美。由此看來,產品的形式設計具有獨特的美學意義。

首先,色彩、形狀、肌理之美,即黑格爾的“感性材料的抽象統壹的外在美”(黑格爾美學,第1卷,商務印書館,第1979版,第172頁),構成了產品設計中的自然材料之美。任何產品的生產首先需要壹定的材料,材料是形成產品設計形式美的第壹要素。產品的質感和性能所形成的材料感和質感美感,以及現代設計中對材料的不同理解,形成了不同的設計思想和風格,形成了復雜的審美心理。人類對色彩的感受最強烈、最直接、印象最深刻。色彩的美感來自於色彩視覺感受的生理* * *以及由此產生的豐富的經驗聯想和生理聯想,從而產生復雜的心理反映。形式美感的形成直接來源於形式的基本要素,即點、線、面所產生的生理和心理反映,以及對點、線、面的形式意蘊的理解。在點、線、面的形態元素中,線是最活躍、最富情感的元素。平面上的形和空間中的形,在情感屬性上都與線有著密切的聯系,如跳躍與安靜、復雜與簡單、穩定與輕盈、嚴肅與活潑。由於人類實踐活動和審美經驗的積累,人類對產品形態產生模仿自然形態、概括自然形態、抽象形態等不同的審美聯想和想象,從而產生不同的審美感受。作為產品設計中可見可感的元素,材質感和質感之美會誘發和* * *人的視覺或觸角。這些不同程度的誘導和* * *,會使人產生不同的生理和心理效應,從而產生不同程度的美醜。

其次,自然材料的空間排列組合構成了產品設計符合形式規律的美。產品設計形式美的最終體現是產品的整體造型必須符合形式美的規律,即遵循公認的形式法則。當色彩、造型、肌理等形式元素的組合符合對稱與平衡、和諧與對比的形式規律時,人們就感到美。正如高爾基所說,形式美是“壹種能影響情感和理智的形式,這種形式是壹種力量。”產品設計的形式美和萬物的形式美壹樣,都遵守* * * *的美學原則。這個原則就是美的形式法則。美的形式規律是人類的審美積累,是在社會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形式規律。在壹個設計產品中,還涉及到“變化與統壹”、“對比與和諧”、“對稱與平衡”、“比例與尺度”、“節奏與韻律”等形式法則的運用。“團結”讓人覺得整齊;“變”帶來* * *,打破單調和無聊;“對比”強調個性;“和”強調的是事物之間相同的因素。設計產品不同於傳統手工藝制作的物品。它們是現代文明的象征,與人們的生活和勞動密切相關。在運用形式法則時,要特別強調以充分發揮產品的實用功能為前提,以創造功能和審美的形式為最高原則。當然,形式美法則不是金科玉律,是壹成不變的。隨著時代的進步和人們審美觀念的更新,形式美的規律必然會發生變化。

第二,產品設計的形式美應該具有象征功能。

德國當代著名哲學家恩斯特·卡西爾提出了人是符號動物的著名觀點,揭示了符號思維和符號行為是人類生活最具代表性的特征。語言、神話、宗教、科學、藝術和技術都是人工符號宇宙。所以,人其實不是生活在壹個簡單的物理宇宙中,而是生活在壹個自己創造的符號宇宙中。從某種意義上說,人是在不斷地和自己打交道,而不是和事物本身打交道。卡希爾的這些論述在相當程度上揭示了人的本質。在廣泛的視野中,人們往往通過符號系統來完成人類信息傳遞的任務,符號可以說是信息的載體。壹些專家認為,科學、技術和藝術是三種不同的符號。壹般來說,科學符號是抽象的、知性的圖式。技術符號是具體的,是意誌因素;藝術符號是具體與抽象的統壹,是情感因素。關於符號的構成,瑞士語言學家德·索緒爾(1857-1913)指出,符號是“能指”和“所指”結合的產物。產品設計的形態還具有兩種不同的符號功能,即指示功能和象征功能,從而形成兩種不同的產品形態符號:指示符號和象征符號。

所謂產品形態的指標,是用來說明產品及其組成部分的功能,即“這是什麽”,使形態具有認知功能。人們通過產品指示符號並結合以往的生活經驗做出“這是什麽產品”或“如何使用”等邏輯判斷,從而進壹步了解產品的效用功能,掌握使用方法。產品形態的象征性符號是通過造型元素及其組合,使人產生聯想,認識到這個產品的“如何”。象征符號所表達的內容往往是間接的、含蓄的,帶有很強的抽象成分。要準確理解和欣賞這個符號所表達的意義,必須依靠壹定的抽象能力和想象能力。

符號是信息的載體,它對人們具有認知功能,不僅為實現這壹功能提供指導,而且在其物質形式和意義上還具有審美功能。因此,沒有單壹的審美符號,審美功能的獲得是其實際物質狀態和意義傳遞的結果。這也可以從產品語言的形式機制得到印證。產品語言的形成是由深層結構向表層結構的轉化,即要經歷由功能結構向形式的轉化。產品語言的深層結構是指產品的物質功能、與人類活動的關系、產品的物質技術和技術基礎及其社會文化特征。比如有大衣櫃,書桌等。在單間家具中,它們總是標有某些符號,以方便人們識別和使用。通常情況下,拉手是抽屜和衣櫃的最佳指示器,其形式可以多種多樣,或明或暗。外露的衣櫃把手可以是環形、紐扣形、矩形或碗形。隱藏式衣櫃把手可以表示底部或側面有壹個有壹定空間間隔的暗槽,供手指拔出。因此,產品必須通過前期設計,按照規劃目標的要求進行設計和生產。但是,它並不像壹般的技術產品那樣簡單地基於自然規律和自然形態。它既有技術上的規定性,又有形式表達上的相對自由。與藝術品相比,設計產品也具有審美內涵,這不是由技術的規律性決定的,而是由遵循效率的形式符號決定的。但與藝術品不同的是,它不要求唯壹性,而是強調產品的重復性和再現性,尤其是必須具備大規模生產的產品,體現機械文明的統壹之美。

第三,產品設計的形式美體現了相對的自由。

產品設計是壹個時代文化發展的綜合體現。產品設計的風格伴隨著工業生產的文化背景和設計師的個人才華與智慧,留下了時代信息、文化特征、企業特色和個人感情的印記。西羅卡的諾沃/雷姆涅夫在《現代科學和認知方法的發展規律》壹書中說:設計仍然“擁有對客體、主體及其相互作用的條件的內在可能性的自由選擇。客觀規律的普遍性和必然性並不意味著它是單壹的、不可改變的,規律的作用方式和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客觀規律表明,它在多樣性中是普遍的,在變化中是不可改變的,在偶然性和自由性中是必然的。”換句話說,設計是在技術的限度內從事創造,在這裏,把握科技規律不會阻礙創造;反而可以為創作提供自由選擇。當然,作為實用產品,設計師不能讓形式的審美功能取代和影響實用功能;同時,我們也不能容忍為了追求產品的實用功能而忽視人類的情感要求和風格特征。因此,產品的形式設計和由此產生的形式美感應該體現相對自由。

作為個體,由於個性、興趣、愛好的不同,消費者對產品的形態設計提出了不同的要求。除了消費者要求的實用功能,不同的消費者也有不同的心智功能。通常壹個產品的基本功能和外部條件已經確定,產品的外形設計往往有很多選項。壹盞臺燈只要符合照明規律,就可以設計出很多風格;壹件大衣,用同壹種面料,可以裁出很多不同的風格;摩托車車身噴什麽顏色不影響性能和成本。在效用函數和技術條件的限制下,設計多種圖案的可能性獲得了產品的“形式自由”。當工業設計師掌握了形式的自由度,就可以發揮自己的主觀因素和想象力,適應市場的流行,設計出消費者滿意的個性化、多樣化的產品。過度使用形式設計的自由度,會增加成本消耗或者損害產品的基本實用功能。

就形態因素而言,產品的表面裝飾比改變其物理結構有更多的自由度。比如線的變化比面的變化更自由,色彩是所有形式因素中變化最多、自由度最大的。因為色彩的靈感具有朦朧性和含蓄性,同時色彩又與人的情感相關,最容易產生情感的振鈴和變化,所以成為產品最具表現力的“產品語言”。工業設計師只要善於運用色彩,有駕馭色彩表達的能力,就會獲得產品形態表達的最大自由。當然,設計形象的本質是設計師對產品形態的構思過程,是壹種融合理性和審美情感的創造性想象活動。意大利建築師奈爾維(P.L.Nervi,1891-1979)指出:“壹件技術上完美的作品,可能藝術效果很差。但無論古今,都沒有壹部從審美角度認可的傑作,但從技術上來說並不是壹部優秀的作品。看起來好的技術是好的架構的必要條件,雖然不是充分條件。”換句話說,設計中技術與藝術的有機結合,可以從其審美效果中體現出來。產品形態的審美創造,以功能定位原則為基礎,使產品精神功能的發揮有助於整個產品目的和實用功能的實現。另外,不同的產品根據功能會表現出不同的自由度,比如機械設備、家用電器等。,而具有審美功能的日用品和裝飾品,在形式上自由度最大。而形式自由度的高低與產品是否具有良好的形式美感沒有直接關系。如電鉆、電風扇的葉片,它們是經過精確計算設計出來的純技術產品或配件,更多體現的是理性客觀的物質存在,留給形式設計的空間很小,仍然可以表現出壹定的功能美和形式美。

設計產品的目的是滿足人的需求,產品形態的發展是無止境的,所以審美設計沒有極端和終點。正如包豪斯的旗手格羅皮烏斯在《總體建築觀》中指出的那樣:“歷史表明,美的概念是隨著思想和技術的進步而變化的。任何認為自己發現了‘永恒之美’的人,必將陷入模仿和停滯。真正的傳統是不斷進步的產物。它的本質是運動的,不是靜止的。傳統應該推動人們不斷前進。”。產品設計迫切要求人們正確認識產品形態與審美的關系,設計制造出壹件具有形式美感的現代“藝術品”——具有“美”尺度的產品設計。

  • 上一篇:陜西安康高新區2020年優秀教師評選公告[142]
  • 下一篇:介紹壹下國畫的特點
  • copyright 2024吉日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