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當事人對有關合同的內容不明確,按照前述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執行。
(二)價格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實行* * *定價或者* *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執行。
③履行地不明確的,給付金錢的,在收受金錢的壹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應當在履行義務的壹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⑤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應當以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⑥履行費用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的壹方承擔。
傳統合同法中的八項條款並不是每份合同都必須具備的“必備條款”和“主要條款”。缺少壹個或幾個條款並不壹定導致合同無效。其實每個合同應該有什麽條款,根據合同情況而有所不同。12條的規定只是提示性的,沒有強制效力。
租賃合同中的主要條款有哪些?1,租賃對象。
2.租賃時間。
3.租賃付款方式和時間。
4.交貨條件
5.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違約責任
7、爭議解決的方法
8.簽約主題、時間和地點
妳可以在網上下載壹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修改,把妳擔心的和對方承諾的寫進去就行了。
借款合同應包括哪些主要條款?根據合同法和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借款合同壹般應包括以下條款:1。貸款類型主要根據借款人的行業屬性、貸款用途、資金來源和運用等進行分類。根據不同的貸款種類,國家信貸政策對貸款限額和利率有不同的規定,以體現區別對待、優惠支持的信貸原則。因此,借款合同必須寫明借款種類,這是借款合同不可缺少的主要條款。2.借款幣種借款幣種是借款合同標的物的類型。借款合同的標的物包括人民幣以外的壹些外幣,如美元、日元、歐元等。不同幣種的利率不同,借款合同應明確約定幣種。3.借款目的借款目的是指借款的範圍和內容,即在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什麽樣的生產要素與借款相結合,規定了借款的使用方向。貸款的用途由貸款的種類和條件決定。銀行嚴格規定貸款的各種用途,監督貸款的使用,有利於保證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和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也有利於保證貸款的安全。4.貸款金額貸款金額是指所借的錢數。任何合同都必須有數量條款,只有標的物而沒有數量的合同無法履行。沒有數量,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就無法確定。沒有貸款金額,就無法確定貸款合同,也就失去了計算貸款利息的依據。因此,沒有借款金額條款,借款合同不能成立。5.貸款利率是指壹定時期內貸款利息與貸款本金的比率。利率對於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非常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沒有利率條款。6.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是指借款人和借款人根據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的貸款使用期限。貸款期限應根據貸款的種類、性質和用途確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的借款期限必須具體、明確、全面,以保證借款合同的順利履行。7.還款方式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所采取的結算方式。壹般借款人可以采用壹次性結清,分期還款的方式。如果是分期付款,應明確具體時間和金額。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借款合同中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就失去了法律約束力的基礎,當事人的權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的履行也會受到嚴重影響。借款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對於督促當事人及時、正確、全面地履行合同,保護當事人的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條款。
合同的主要條款是什麽?合同主要條款是訂立合同時必備的,主要包括以下幾項:①合同的標的物。它是指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客體。不同類型的合同有不同的對象。另外,合同中必須嚴格約定標的物,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否則無效。②數量和質量。這是目標的體現。數量協議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計量單位確定,質量協議應當符合國家規定和標準化要求。(3)價格或報酬。即以貨物為指標的合同中需要支付給供方的貨幣,以勞務為指標的合同中勞務接受方支付給供方的報酬。④履行時限。即除不可抗力外,合同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承諾,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壹般表現時期越具體越好。⑤履行的地點和方式。是指合同雙方約定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的地點及其使用方式。壹般來說,履行的方式包括運輸、支付、結算、包裝等。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方式。這兩點也是合同糾紛中違約的證據,必須明確。⑥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壹旦不履行或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的相應後果。壹般來說,可以分為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幾種方式。
合同目的不同,條款也不同。
通常包括合同法第12條規定的條款。
本合同生效後,如約定不明確,可協商達成補充協議。
合同法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六十壹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貸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是什麽?該借款合同主要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
《合同法》第壹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
根據合同法第壹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是:
1.借款人、貸款人、擔保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擔保人是否需要根據借款人情況與借款人協商或雙方由借款人提出)。
第二,貸款的種類。
第三,貸款用途。根據國家政策,貸款不得用於彌補虧損、支付挪用的稅金和利潤、用於行政開支和職工福利、用於基本建設(建行基建貸款除外),只能用於提高經濟效益和擴大再生產。
4.貸款貨幣。貸款幣種是人民幣還是其他外幣。
5.貸款的金額。指批準的額度,超過規定額度的貸款必須經上級人民銀行批準。
6.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應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指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時間,借款人應按規定按期履行。超過期限的,要承擔民事責任。
借款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還款時間的,壹般應通過補充協議確定或按照交易習慣結算。如果無法達成補充協議或者根據交易習慣無法確定,借款人可以隨時還款,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還款。
7.借款利率。利率由國家嚴格規定,雙方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之間確定貸款利率。
八、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還款結算方式償還貸款。不能按期償還貸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批準後,可以延期償還貸款,逾期不償還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9.保修條款。指借款人對所借款項的使用方向和還款期限的承諾。
X.違約責任。借款人有責任將所借款項用於借款用途以外的項目或逾期還款。
XI。其他術語。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