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傳統節日 - 本文以郡主格格為例,探討了清代皇室女性的婚姻和嫁妝情況。

本文以郡主格格為例,探討了清代皇室女性的婚姻和嫁妝情況。

導語:血緣是指以姓氏區分的血親關系。據《呂春秋·達樂》記載“因此,可以說是先以聽政者,樂以君臣,遠而近而入族。親屬關系是我國傳統的親屬分類之壹,是相對於國外的親戚和妻子而言的。清代皇族是指清朝上層統治階級愛新覺羅氏的宗族,以及除王朝皇帝以外的宗族,即清朝皇族。清代郡主格格是指清朝皇室宗室中郡王爵位所生女子的爵位等級。妝:原指女性梳妝時使用的梳妝盒。後來壹般指隨嫁女帶到男方家的嫁妝。清代學者趙廉寫過《小婷雜祿滿族婚禮禮儀》,其中特別指出“嫁妝”代表女子出嫁時的嫁妝:“婚期已定。前壹天,女方家給了她結婚禮物,視其家財,新瓶騎著馬來答謝。清朝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壹個封建王朝,不僅吸取了過去歷史的教訓,還將本國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與分封制融合在壹起。清朝皇室男性的頭銜分為:太子、郡王、貝勒、貝子、公、將軍等。,而被封爵的男性所生女性的封號也很嚴格。清朝皇室家族中女性的頭銜分為公主、郡主、郡主、郡主、鄉主、劉頻格格。清代郡主格格形象01郡主格格爵位等級研究清代,郡主格格專指有郡王爵位的男子所生女子的爵位。郡主格格,指郡王稱號的女兒,源於明代政治人物胡適寫的《珠船公主翁珠》:“今太子稱郡主,郡王稱郡主。”清朝乾隆年間,學者阮奎生的《茶語客家方言卷壹》也解釋了郡主格格的具體含義:“郡王的女兒叫多羅格格,用漢語稱呼郡主。我國著名歷史學家吳晗所著的《朱元璋傳》也記載了郡主格格爵位的定制:“皇帝女兒封公主,太子女兒封公主,郡王女兒封郡主。《乾隆朝大清正典卷壹》詳細記載了各等級封號對應的女性封號:“皇子之女,公主。郡王,郡主。貝勒,郡裏的公主。貝的孩子,縣長。入八分鎮,國輔國與國,封鄉。側福晉女,馮軍親王。郡王側福晉女,封郡君貝勒之女於側房,封。側房的貝子女兒被授予五等獎。進入第八公室的婦女被授予六個等級。比如太子、郡王都是嬪妃、女兒,有很多話要做蒙古諸侯的,也會被封為鄉王。我也稱之為重男輕女,沒有授予。可以看到,清代格格的等級分為七等:壹等是王子的長女,被授予公主的等級,滿語稱為“和碩格格”;第二類是郡王的第壹個女兒,授予郡主稱號。在滿語中,她被稱為“多羅格格”。三等是貝勒的第壹個女兒,或者是太子身邊福晉的女兒,被授予郡主的爵位。滿語又叫“多羅格格”;第四等是貝子的第壹個女兒,或者是郡王側福晉的女兒,被授予郡王等級,滿語稱為“孤山格格”;第五類是進入八分鎮的護國公的女兒,由護國公輔佐,或者貝勒側房的女兒,太子的女兒,郡王的妃子。凡是嫁給外族藩屬蒙古的,都被封為鄉君,滿語稱為“主之女”。六等是等級格格,授予北子側室女為五等,授予八分鎮公輔公室女為六等;第七類是被征服者,即滿洲其他皇族的女兒,統稱為祖女。其中,公主出嫁時,嫁妝的種類和數量以財物最豐富,郡主、郡主、郡主、鄉主依次遞減。但作為清朝皇族中等爵位的女兒,郡主格格他們結婚時的具體事例和嫁妝,基本上可以代表皇族女子出嫁的大致情況。清代皇室婚姻管理機構及事務探析:乾隆朝以前,清朝皇室的婚姻沒有形成具體的規範,也沒有具體的制度要求和事務分管。《清實錄》記載,乾隆四十年間,大學者舒鶴德等人曾討論過與格格結婚的問題,但沒有固定的規定。請禮部向內務部詳細了解,決定章程,以便遵守。於是,內務府擬出了內務府和內務府要履行的事項,明確了各自的職責,呈送乾隆皇帝。經乾隆皇帝同意,形成了皇室婚姻制度的規則。按照乾隆朝形成的具體規定,郡主格格出嫁時所有的嫁妝、戶籍、應隨之物,都由禮部會同內務部按格格的等級辦理。因為格格結婚要辦的事情都比較復雜,涉及禮部、內務部、院、秦、儀軌等衙門。在具體的婚姻過程中,具體部門的具體事務可以分為以下幾個任務:禮儀部門要承擔的事項:扮演公主和額頭的等級。成績分兩種:1。對於被朝臣雇傭的,由禮部照常發放工資。2.如果格格受雇於外國諸侯,薪水將照常由範麗元支付。玩最初的抽獎禮物。玩婚禮嫁妝。彈九天省親的禮儀音符。額附在婚前謝恩的問題上,臣子的額是禮部玩的。由袁承辦的事務:與外藩金額有關的事務。內務部承辦的事項:嫁妝,戶籍,物數。打應該給格格和他的額頭日常食物。妳需要用鈴鐺,鍋,勺子和其他東西來彈對聯。玩送親貝勒夫人等。秦承辦事宜:定初婚日期等。清代格格的婚姻狀況03郡主格格出嫁時的嫁妝是古人置辦洗漱用品的器具。它最早產生和普及於戰國時期,壹直延續到明清時期,歷史非常悠久。中國傳統創作追求“容器載道”的意境,嫁妝的發展代表了不同時代、不同階層的審美趣味和價值取向,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在宋代名篇《醒世恒言·喬氏太守格格》中,嫁妝就換成了女子的嫁妝,其中特別指出:“我家是孤兒寡婦,嫁的不多,卻常穿粗布衣服。在中國四大古典小說之壹的《三國演義》中,也有對女子嫁妝的描寫:“呂布連夜安排婚宴,包了寶馬車,派宋憲和許巍壹起送姑娘。”作為女子婚姻的重要組成部分,清朝郡主出嫁時的嫁妝在清朝皇室的檔案中也有詳細的記載。嫁妝物品豐富齊全。按照具體的分類,可以分為以下幾類:1、首飾:七顆暗沈的東方珍珠鑲嵌在帽頂,金花鑲嵌綠松石珊瑚珠在帽子加溫後。琥珀珠2。衣物:壹頂染色貂皮帽、壹頂涼帽、壹件貂皮風領、壹件狐皮連衣裙、壹件蟒蛇緞連衣裙、壹件貂皮狐皮長袍、壹件棉袍和十雙靴子和襪子。3、床上用品:壹床狐皮床上用品,壹床化妝床上用品,兩個枕頭,壹個窗簾,80塊,200塊羊毛和綠色梭織布。4.日用品:鑲金筷子兩雙,帶箍鍍金銀茶桶壹個,重28兩,銀背壺壹對,重25兩,銀捧壺壹對,重12兩,銀勺兩個,重82兩,銀杯銀盤兩對,銅盆壹個,銅壺壹個,瓷器壹百件,包頭二十個,縐包頭十個,白布精布。十把黃楊木梳,十把梳子,十個皮包,十把牙刷,四把刷子,兩面鏡子,兩個鏡蓋,二十個絲綢包,五個絲綢包,兩塊紅地毯,四塊白地毯,六個箱子,六個手提箱,四個油漆盒,兩個黑漆矮桌,兩個鏡架,壹個盆架,壹個衣架。金兩顆假牙5。日常用品:壹個穹頂的財務室,壹個財務室,壹輛車,壹個浴缸,壹對車座。6.交通:鞍馬壹匹,散馬十匹,駱駝四匹,駱駝屜四匹,籠頭四匹。7.已婚人士:四女三戶。從這份郡主格格的嫁妝條例清單中可以看出,格格的嫁妝物品種類繁多,從衣服帽子到被褥餐具,從絲氈盒到出納的大車馬匹,涉及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清代格格豐厚的嫁妝,既表現了她們作為皇室女兒的尊重,也寄托了皇室對她們婚後幸福生活的美好祝願。但在清朝,皇室宗室女性婚後的生活往往事與願違。郡主格格和結婚對象的生活、地位和生活與當時的政治形勢和母親家庭的生活狀況密切相關。而且在嚴格的封建禮教下,郡主格格和長公主的命運基本相同,都是以政治需要為主要目的而結婚。她婚後生活的幸與不幸,恐怕只有我自己知道吧!參考資料:《呂氏春裘達樂》、《小婷雜魯滿族婚禮禮儀》、《珍珠川公主翁朱》、《查玉柯華卷壹》、《朱元璋傳》、《乾隆朝清朝正典卷壹》、《清史高露宗師錄》、《醒世》、《守太子亂子》、《三國演義》、《清朝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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