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戰國時期的建築禮儀制度繼承了周制度。
戰國是壹個“禮崩樂壞”“天下無道”的時代,但並沒有拋棄周的建築等級制度。從文獻記載中可以得知,此時的建築等級制度由禮法形式轉變為禮法形式,並據此實施。但其內容發生了壹定程度的變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壹,條文沒有變,只是具體建築變了。比如周代祠堂需要幾棟獨立建築,戰國只需要壹棟主樓。第二,由於新情況的出現,做出了新的規定。比如周朝的“闕”只有皇帝和王公使用,漢代的普通官員也可以使用,只是形式不同,普通官員用壹闕,而皇帝用三闕。
2.唐代禮制建築思想趨於完備。
唐代建築等級制度的文件和規定保存較為完好,也反映了當時統治階級的重視。與周朝不同的是,唐朝要求內廷制度從到都有不同程度,這與周的“禮不能少於”有很大不同。
在唐代的建築等級體系中,宗教意味減弱,開始向世俗化轉變,更加註重建築的體量及相關方面,更加註重對建築群體的控制,表現出建築之間形式和鄰裏關系的重要性。
3.宋元時期的禮制建築沿襲唐代,有所發展。
宋元時期基本沿襲唐制,而明成祖朱自稱漢族正統,強調儒家禮制。因此,建國後不久,就規定了更為詳細和嚴格的建築等級制度,並不斷修改和補充。明代的建築等級制度刻意加大了皇室與普通人的區別,明代建築趨於世俗化,雖然明初也規定普通建築不允許使用龍鳳日月。
如果我們仔細研究這些圖案,我們會發現,即使是這些圖案,也逐漸從奇跡般的驚奇變成了平易近人,從粗放變成了細膩,從偉岸變成了婉約,失去了那種無所不能的精神。可以認為,此時人們更看重這些圖案的藝術價值,而不是它們原本神秘的宗教意義。
4.清代祭祀建築的等級制度可以認為是對明代制度的補充。
它更註重和確定建築群體各部分之間的比例關系,建築群體的形象更加固定。北京故宮在這方面達到了藝術的巔峰,體量與空間的關系被徹底推敲。
總的來說,中國古代建築層次的發展經歷了從粗糙到細致、從強調宗教到世俗、從多元象征到更加註重藝術效果的諸多變化,這些變化極大地影響了古代建築形態和空間的發展變化。
另壹方面,這種嚴格的規定在壹定程度上限制了工匠的創造力,扼殺了他們靈活創造的積極性,從而使建築的整體發展停滯不前,步入了因循守舊的道路。這也是中國古典建築僵化,缺乏創新的原因之壹。
5.現代禮儀思想在建築中被弱化了。
今天,曾經主宰人們生活方方面面的封建等級制度已經消失,建築開始以前所未有的熱情關註人們自身的需求,而不是條條框框。中國建築的發展和進步離不開與中國文化思想的互動。我們相信,隨著理解的深入,對建築的傳統理解將越來越顯示出其對現實生活的重要意義。
擴展數據:
儀式建築的發展是從宗教到世俗的。據考古發掘,在中國奴隸社會早期,不同當事人的建築是不壹樣的,不僅在規模上,而且在用夯土擡臺、用石灰抹灰作裝飾等方面也是不壹樣的。這種差異預示著未來建築等級制度的出現。
到了周朝,等級制度已經成為國家的根本制度之壹,並以“禮”的形式表現出來。建築物壹般是根據類型、大小、數量和顏色來定義的。這些規定是根據最高統治者的要求確定的。不遵守這些規定就是對天子權威的挑戰。
周代建築等級制度的規定,基本上是基於宗教活動的要求。例如,唐明是壹個讓皇帝依靠上天力量的獨特地方。它的壹些象征性成分,比如“四個啊”,就是為了向世人展示它特殊的“能力”。再比如色彩的運用。紅色因其與火和血的關系,自古以來就是壹種具有特殊巫術力量的顏色,所以有“應,田字丹”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