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傳統美學,壹般是指從古希臘(公元前六世紀)起直到十九世紀德國古典美學為止的美學。它包括:古希臘羅馬美學,中世紀神秘主義美學,文藝復興人文主義美學,十七但紀新古典主義美學,十八世紀啟蒙主義美學,德國古典美學。
古希臘羅馬時代
古希臘羅馬時代(公元前六世紀—公元五世紀)是西方美學的形成期,這壹時期的美學家大多是在探討哲學問題時涉及並探討了美學問題,對美的本質作了界定。
畢達哥拉斯認為,美就是由壹定數量關系構成的和諧,因為他認為宇宙的本原就是數。赫拉克利特認為美是和諧,並強調美與萬物壹樣,其和諧是由對立面的鬥爭所決定的。德謨克利特認為存在的始基是原子,人的靈魂也是原子構成的,而美的事物還是由這種原子構成的神性理智來完成的,而且他把目光從以前的自然界的美轉向了人本身的美以及人的美的創造—藝術,包含著自然本體論和人本學本體論的統壹的思想,也隱含著智者學派人本學本體論的傾向。蘇格拉底在智者學派的基礎上,突出了人類學的本體論和認識論,認為美與善是壹致的,美就是符合某種目的的東西。柏拉圖是古希臘美學奠基人,在大希庇阿斯篇中,他把以前的各派美學觀點進行了批判和梳理,提出了他的“美本身”思想。他第壹次自覺地從哲學高度提出並試圖回答“美是什麽”問題,認為美之為美完全在於美本身,即美之本質在於美的理念,但它並不反對美在於形式,反而在其後期的作品中更傾向於這壹觀點。正是由於柏拉圖對美本質的觀念具有豐富性,所以後來西方的美學家們在論及美之本質時,其實就是對其思想的不同解讀,在西方美學史上產生了巨大的歷史影響。亞裏士多德以“四因論”的本體論和“心靈論”的認識論為基礎,認為美善統壹,美的主要形式在“秩序、勻稱與明確”,即“整壹”。賀拉斯是亞裏士多德美學的定型者,他遵從亞裏多多德關於詩藝(藝術)的美在於整壹性的觀點,認為藝術的創作必須符合“壹致”、“統壹”的原則。普洛丁是新柏拉圖主義的創立者,他把柏拉圖的理念論與東方神和主義結合起來,形成了具有神學性質的新柏拉圖主義美學,認為“理念”,即神,是真、善、美的統壹體和本源,由於神不斷把美“放射”(流溢)出來,所有自然事物才有了美;心靈是最接近神的,因此心靈的美高於事物的美;藝術之所以美,也是由於心靈賦予它以理式,藝術家在進入創作之前,美早已在他心裏先驗地構成了。
中世紀時期
中世紀時期(五世紀—十四世紀)是西方美學發展的停滯時期,這時期的美學是在古希臘羅馬美學的基礎上向神學發展,成為神學的奴婢。
聖奧古斯丁的教父派美學,以新柏拉圖主義為依據,綜合了畢達哥拉斯、亞裏士多德等人的觀點。在他看來,美就是各部分適當比例,再加上壹種悅目的顏色;換句話說,美就是整壹與和諧,不過這種整壹與和誰根源卻在上帝。托馬斯·阿奎那的經院派美學認為,事物之以美,是由於神住在裏面。他認為,對美有三個要求:第壹,完整或完美,因為凡是殘缺全的東西都是醜的;第二,應該具有適當的比例或者和諧;第三,鮮明,所以鮮明的東西公認為美的。因此,他認為,凡是壹眼見到就使人愉快的東西才叫做美。
文藝復興時期
文藝復興時期(十四世紀—十六紀)是壹個過渡時期,人文主義者關於美的理論是在反對中世紀神學美論過程中產生和發展的,它反對以神為本的美論,張揚以人為本的美論。
莎士比亞把人視為宇宙的精華,萬物的靈長,意大利阿爾伯蒂把人視為由任何僵化的東西都無法媲美的成分構成的,達·芬奇認人的面部在傍晚或陰天是迷人的、溫柔的,洛倫佐·瓦拉認為,美是對人體的基本恩賜。人文主義者們壹般認為美在自然事物之中,美與比例、和諧、光澤等事物的屬性密切相關。如,阿爾伯蒂認為建築美有三個要素,即數、完整性和布局;達·芬奇認為,美是和諧的固定形式;塔索認為,美是自然的壹種作品;阿尼奧洛·菲倫佐拉認為,美不是別的,而是自然有序的和諧。
十七、十八世紀
十七世紀的新古典主義美學和十八世紀的啟蒙主義美學,在西方美學發展過程中轉折性的美學思潮。這個時期的哲學,興起了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兩股對立的思潮,哲學研究的中心已經由形而上轉到了人類自身認識能力的研究,也就是歷史所說的認識論轉向。
笛卡爾“我思故我在”,從“思”的角度來考察“在”。美本質也從本體論範圍移到認識論範圍內來加以考察。他認為美不是在客觀事物本身,而是人的判斷和對象之間的壹種關系:人們的判斷既然彼此懸殊很大,我們就不能說美和愉快有壹種確定的尺度。法國新古典主義的立法者布瓦羅是笛卡兒的忠實信徒。他崇尚理性,壹切以理性為準繩,認為美只能來自理性,必須符合理性。
十八世紀是美學迅速成長並宣告獨立的時代。這個時期是西方啟蒙主義的時代。在英國形成了經驗主義的美學,在大陸的法國、德國、意大利等國形成了理性主義的美學,造就了經驗派與理性派在美學上對峙的態勢。
弗朗西斯·培根奠定了英國經驗主義美學思潮的基礎為英國經驗派美學思潮提供了思想法則和方法論基礎。霍布斯根據培根壹切知識求之於感官的原則,把美視為內心的感覺,不過這種感覺是由物體或現象的某些客觀特征總和引起的。洛克認為美是訴諸想象的,並不假思考就可以得到。夏夫茲博裏和哈奇生提出了關於美的內在感覺論。他們認為人具有天生的辨別美醜善惡的能力,即內在的感官,內在的眼睛,內在(節拍感,人具有壹種先天的感受美的器官,即“第六感官”。休漠斷定美不是對象的壹種屬性,而是對象所引起的壹種快感。博克則認為美和崇高雖是客觀屬性,卻是與人的認識功能和社會交際本能相關。
孟德斯鳩認為,當我們看到壹件事物時感到快樂,卻沒有發現它在當前有什麽用處時,我們就說它是美的,他堅持理性是美的基礎。伏爾泰認為,要用“美”這個詞來稱呼壹件東西,他把美看作是與人的情感、認識密切相關的,而比較高級的美應該是合乎理性認識的,而與感性認識相關的美是比較低級的和不定的。法國最有代表性的啟蒙主義美學家是狄德羅。他關於美的本質的理論就是“美在關系”說。他指出,我們認為組成美的,是關系。
鮑姆加登繼承和發揮了萊布尼茨和沃爾夫的哲學思想和美學觀點,創立了美學,並把美學正式放在了認識論的範圍內。他把萊布尼茨和沃爾夫關於“美在完善”的觀點加以進壹步發揮,提出了第壹個美學定義:美學(自由藝術的理論,低級的認識論,以美的方式去思維的藝術,理性類似的藝術)是關於感性認識的科學。美學的目的是感性認識的完善(完善感性認識)。鮑姆加登把美學在認識論的範圍內正式建立起來,並明確規定美是感性認識的完善,這在西方美學發展史上應該說是壹個劃時代的事件。溫克爾曼在《古代藝術史》中論述到美,認為美正是由和諧、單純與統壹這些特征形成的。畫家安東·拉斐爾·門斯正是以認識的完善來界定他的美的概念的。約翰·格奧爾格·蘇爾洋則把美與審美趣味在認識的基礎上統壹起來。萊辛在談到美時,也總是離不開人的認識。他認為,凡是我們在藝術作品中發現為美的方西,並不是直接由眼睛,而是由想象力通過眼睛去發現其為美的。赫爾德則要求從客觀方面研究美,認為美是真的感性現象,不過他也十分強調美的感覺基礎,認為美必須由人的感覺來感受,而這種感覺是由思維引導和伴隨著的,因而是壹種“雙重反思”
德國古典美學
德國古典美學,從康德開始,經過歌德、席勒、費希特、謝林、黑格爾、費爾巴哈,壹方面,繼承啟蒙主義美學,在認識論範圍內要統壹感性(英國經驗派)和理性(大陸理性派),另壹方面,又開辟了以人本學本體論為主導方面的美的探討。
康德力圖綜合英國經驗派和大陸理性派,並進壹步把美學從認識論的範圍中排除出去,放在了情感的範圍之中,還認為美與概念無關,與功利目的無關,僅僅涉及愉快與不愉快,而且僅僅是當純形式符合了主觀目的性時才會產生快感,也就產生美。在康德那裏,美也不屬於實踐理性(意誌)的道德領域,而只是從認識過渡到道德的中介因素和過渡環節,美最多也只是道德的象征。席勒在《論美書簡》中把美規定為“現象中的自由”,而在《審美教育書簡》中把美規定為“活的形象”,即結合了感性沖動和理性沖動的遊戲沖動的對象。黑格爾把席勒的美學當作他的美學的切實可行的出發點,吸取了謝林的美學體系的外殼,成就了自己的龐大的絕對唯心主義的美學體系。黑格爾把美定義為“理念的感性顯現”。這樣,在黑格爾那裏,美不僅是感性與理性、形式與內容、客體與主體、客觀與主觀的統壹,完成了綜合大陸理性派與英國經驗派的歷史使命,而且美進壹步成了絕對理念自我矛盾運動的結果,即客觀化了的人類精神的創造和外化的結果,美具有了解放人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