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並購的傳統理論壹覽:1、效率理論
企業並購理論和並購實踐壹樣充滿著鮮明的時代脈搏。傳統的效率理論認為,並購可提高企業的整體效率,即協同效應“2+2>5”,包括規模經濟效應和範圍經濟效應,又可分為經營協同效應、管理協同效應、財務協同效應和多元化協同效應,如奪取核心資源、輸出自己的管理能力、提高財務信譽而減少資金成本、減少上繳稅收、多元化發展以避免單壹產業經營風險。橫向、縱向、混合並購都能產生協同效應。鮑莫爾(1982)提出可競爭市場和沈澱成本理論,進壹步支持效率理論。1984年美國司法部的《合並指南》修正《克萊頓法》的傳統觀點,旗幟鮮明地支持效率理論。
2、交易費用理論科斯(1937)提出企業的存在原因是可以替代市場節約交易成本,企業的最佳規模存在於企業內部的邊際組織成本與企業外部的邊際交易成本相等時,並購是當企業意識到通過並購可以將企業間的外部交易轉變為企業內部行為從而節約交易費用時自然而然發生的。交易費用理論可較好地解釋縱向並購發生的原因,本質上可歸為效率理論。
3、市場勢力理論通過並購減少競爭對手,提高市場占有率,從而獲得更多的壟斷利潤;而壟斷利潤的獲得又增強企業的實力,為新壹輪並購打下基礎。市場勢力壹般采用產業集中度進行判斷,如產業中前4或前8家企業的市場占有率之和(CR4或CR8)超過30%為高度集中,15-30%為中度集中,低於15%為低度集中。美國則采用赫芬達爾系數(市場占有率的平方之和)來表示產業集中度。該理論成為政府規制並購、反對壟斷、促進競爭的依據。
4、價值低估理論並購活動的發生主要是目標企業的價值被低估。詹姆斯·托賓以Q值反映企業並購發生的可能性,Q=公司股票的市場價值/公司資產的重置成本。如果Q關於並購的現代理論壹覽:1、代理成本理論
現代企業的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存在委托——代理關系,企業不再單獨追求利潤最大化。代理成本由詹森和麥克林(1976)提出,並購是為降低代理成本(法瑪、詹森1983)。
金融經濟學解釋並購失效的三大假說是:過度支付假說,主並方過度支付並購溢價,其獲得的並購收益遠遠低於被並方的收益;過度自信假說(羅爾1986),主並方的管理層常常因自大而並購,任何並購價格高於市場價格的企業並購都是壹種錯誤;自由現金流量說(詹森1986),並購減少企業的自由現金流量,可降低代理成本,但適度的債權更能降低代理成本進而增加公司的價值。
2、戰略發展和調整理論與內部擴充相比,外部收購可使企業更快地適應環境變化(盧東斌稱為“花錢買時間”),有效降低進入新產業和新市場的壁壘,並且風險相對較小。特別是基於產業或產品生命周期的變化所進行的戰略性重組,如生產“萬寶路”香煙的菲利普·莫裏斯公司轉向食品行業。
企業處於所在產業的不同生命周期階段,其並購策略是不同的:處於導入期與成長期的新興中小型企業,若有投資機會但缺少資金和管理能力,則可能會出賣給現金流充足的成熟產業中的大企業;處於成熟期的企業將試圖通過橫向並購來擴大規模、降低成本、運用價格戰來擴大市場份額;而處於衰退期的企業為生存而進行業內並購以打垮競爭對手,還可能利用自己的資金、技術和管理優勢,向新興產業拓展,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
3、其他企業並購理論關於企業並購動機的理論還有:利潤動機理論、投機動機理論、競爭壓力理論、預防和安全動機理論等。並購的根本動機實際上是企業逐利的本性和迫於競爭壓力的動機。
上述10種並購動機理論可總結為5種並購模式:生存型動機(傾向橫向並購)、防範型動機(多為縱向並購)、多元化動機(傾向混合並購)、擴張型動機(傾向橫向並購)和非利潤動機(無固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