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環境保護部
國家質檢總局、銀監會、證監會
為有效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壹攬子計劃,鞏固和發展當前經濟企穩向好勢頭,加快結構調整,堅決遏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新興產業有序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壹是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和影響,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及時制定實施了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壹攬子計劃。按照“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總體要求,調整振興鋼鐵等十大重點行業,提出了控制總量、淘汰落後、兼並重組、技術改造、自主創新等壹系列推進結構調整的對策。各地也出臺了壹些支持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目前,政策效應初步顯現,工業增速穩步提高,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有所緩解,工業發展總體向好。
但從目前的工業發展情況來看,結構調整雖然取得了壹些進展,但總體進展並不快,各地區、各行業也不平衡。許多領域產能過剩、重復建設問題依然突出,有的甚至愈演愈烈。需要特別關註的是,不僅鋼鐵、水泥等產能過剩的傳統行業仍在盲目擴張,風電設備、多晶矽等新興行業也有重復建設的傾向。壹些地區違法違規審批、未批先建、批建現象再次擡頭。
(1)鋼材。2008年中國粗鋼產能6.6億噸,需求只有5億噸左右。大約四分之壹的鋼鐵和成品依賴國際市場。2009年上半年,全行業投資6543.8+0405.5億元。目前在建項目粗鋼產能5800萬噸,大部分是違規建設。如果不及時控制,粗鋼產能將超過7億噸,產能過剩的矛盾將進壹步加劇。
(2)水泥。2008年我國水泥產能654.38+0.87億噸,其中新型幹法水泥654.38+0.1億噸,特種水泥和粉磨站2.7億噸,落後產能約5億噸。當年水泥產量為654.38+0.4億噸。目前在建水泥生產線418條,產能6.2億噸,已批準但尚未開工的生產線147條,產能2100億噸。這些產能全部建成後,水泥產能將達到27億噸,市場需求僅為654.38+0.6億噸,產能將嚴重過剩。
(3)平板玻璃。2008年全國平板玻璃產能6.5億標準箱,產量5.74億標準箱,約占全球產量的50%,其中浮法玻璃產量4.79億標準箱,占平板玻璃總量的80%。2009年上半年,13條新生產線投產,新增產能4848萬標箱。目前各地在建和規劃的浮法玻璃生產線超過30條,平板玻璃產能超過8億標準箱,產能明顯過剩。
(4)煤化工。近年來,壹些煤炭資源產區片面追求經濟發展速度,忽視生態環境、水資源承載能力和現代煤化工技術仍處於示範階段的現實,不重視能源轉化效率和生命周期能效評價,盲目發展煤化工產業。傳統煤化工產業嚴重過剩,產能過剩30%。在進口產品的沖擊下,2009年上半年甲醇裝置開工率僅為40%左右。目前煤制油示範項目處於試生產階段,煤制烯烴示範項目仍處於建設或前期工作階段。但如果壹些地區盲目規劃現代煤化工項目,如果不及時合理引導,必然導致混亂。
(5)多晶矽。多晶矽是信息產業和光伏產業的基礎材料,屬於高能耗、高汙染產品。從生產工業矽到太陽能電池的綜合電耗約為220萬千瓦時/兆瓦。2008年中國多晶矽產能2萬噸,產量約4000噸,在建產能約8萬噸,產能明顯過剩。中國光伏發電市場發展緩慢,國內太陽能電池98%用於出口,相當於出口了大量國內緊缺的能源。
(6)風力發電設備。風力發電是國家鼓勵的新興產業。截至2008年底,已安裝風力發電機組11638,總裝機容量1217萬千瓦。近年來,隨著風電產業的快速發展,出現了風電設備投資壹哄而上、重復引進、重復建設的現象。目前,中國有80多家風機制造商,許多企業準備進入風電設備制造行業。2010年我國風電設備生產能力將超過2000萬千瓦,風電年裝機容量約為10萬千瓦。如果不及時規範和引導,產能過剩將不可避免。
此外,電解鋁、造船、大豆壓榨等行業產能過剩的矛盾也很突出,壹些地區和企業還在規劃新項目。目前,全球電解鋁供大於求。我國電解鋁產能18萬噸,占全球的42.9%,產能利用率僅為73.2%。中國造船能力為6600萬載重噸,占世界的36%。2008年國內消費量僅為654.38+00萬載重噸左右,70%以上的產量用於出口。大鍛件存在產能過剩隱憂;化肥行業氮肥、磷肥自給有余,鉀肥嚴重短缺,產業結構有待進壹步優化。
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2008年四季度以來我國工業生產運行出現的困難,壹方面是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外部影響,另壹方面是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粗放的內在原因。許多行業重復建設、盲目擴張,在外需嚴重萎縮的情況下,產能過剩的矛盾加劇。當前,中國經濟回升的基礎還不夠牢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取得的成效仍是初步的、階段性的。對於壹些行業的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如果不及時加以規範和引導,任其發展,市場惡性競爭將不可避免,經濟效益難以提高,導致企業倒閉或開工不足、職工下崗、銀行不良資產大量增加等壹系列問題, 這不僅將嚴重影響國家擴大內需壹攬子計劃的實施效果和來之不易的企穩向好局面,也將錯失利用國際金融危機形成的市場形勢推進結構調整的歷史機遇。 因此,盡快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和配置有限的要素資源優化存量和培育新的增長點,大力發展適應市場需求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不僅對實現行業良性發展,而且對轉變發展方式、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正確把握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政策導向
當前,中國經濟正處於企穩回升的關鍵時期。我們要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進壹步統壹思想,增強憂患意識,更加註重在保增長的同時推進結構調整,把堅決遏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作為結構調整的重點工作。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所涉及的行業具有較強的市場化和全球資源配置的特點。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輔以必要的監管措施,並註意以下原則和產業政策導向:
(1)主要原則。
壹是控制增量和優化存量相結合。嚴格控制產能過剩行業盲目擴張和重復建設,推進企業兼並重組和聯合重組,加快淘汰落後產能;結合實施“走出去”戰略,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轉移產能,形成參與國際產業競爭的新格局;依靠技術進步,優化存量,調整產品結構,謀求有效益、有質量、可持續的發展。
二是分類指導和壓力相結合。對鋼鐵、水泥等高耗能、高汙染行業,要堅決控制總量,抑制產能過剩;鼓勵開發高技術、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技術和新產品,延伸產業鏈,形成新的增長點。對多晶矽、風電設備等新興產業,要集中有效資源,支持企業提高關鍵環節和關鍵零部件的自主創新能力,積極開展產業化示範,防止投資過熱和重復建設,引導有序發展。
第三,培育新興產業與提升傳統產業相結合。立足新壹輪國際競爭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盡快培育壹批科技含量高、發展潛力大、帶動作用強的新興產業,及時制定出臺專項產業政策和規劃,明確技術裝備路線,建立完善準入標準;抓緊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適時修訂產業政策,提高準入標準,明確產業政策對結構調整的導向。
第四,市場引導和宏觀調控相結合。加強行業產銷形勢監測分析和國內外市場需求信息發布,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標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協調產業、環保、土地和金融政策,形成抑制產能過剩、引導行業健康發展的合力;同時,堅持深化改革,標本兼治,通過體制機制創新解決重復建設的深層次矛盾。
(2)產業政策導向。
鋼鐵:充分利用現行的市場倒逼機制,在減少或不增加產能的前提下,通過淘汰落後、聯合重組、城市鋼廠搬遷等方式,加快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促進鋼鐵工業由大變強。不再審批和支持單純新建或擴大產能的鋼鐵項目。嚴禁各地以等量淘汰落後產能為名,自行建設鋼鐵項目,規避環保、土地、投資等主管部門監管審批。重點支持有條件的大型鋼鐵企業發展百萬千瓦火電、核電用超厚板和高壓鍋爐管、250千伏安以上變壓器用高磁感低鐵損取向矽鋼、高級工模具鋼等重點品種。盡快完善建築用鋼標準和設計規範,加快淘汰強度335 MPa以下熱軋帶肋鋼筋,推廣強度400 MPa及以上鋼筋,促進建築用鋼升級換代。2011年底前,堅決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30噸及以下轉爐、電爐。碳鋼企業噸鋼綜合能耗要小於620千克標準煤,噸鋼新增用水量要小於5噸,噸鋼粉塵排放量要小於65438±0.0千克,噸鋼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小於65438±0.8千克,基本實現二次能源。
水泥:嚴格控制新增水泥產能,實行等量淘汰落後產能的原則。2009年9月30日前未開工的水泥項目壹律暫停並認真清理,不符合上述原則的項目嚴禁開工建設。各省(區、市)必須盡快制定三年內徹底淘汰落後產能的時間表。支持企業對現有生產線進行余熱發電、粉磨系統節能改造和工業廢渣、市政汙泥、垃圾處置。新建項目水泥熟料燒成熱耗低於105千克標準煤/噸熟料,水泥綜合電耗低於90千瓦時/噸水泥;石灰石儲備的服務年限必須超過30年;廢氣粉塵排放濃度小於50毫克/標準立方米。水泥落後產能較多的省份要加大對企業聯合重組的支持力度,通過等量置換落後產能建設新線,推動淘汰落後工作。
平板玻璃:嚴格控制新建平板玻璃產能,遵循結構調整、淘汰落後、市場導向、合理布局的原則,發展高檔用途和深加工玻璃。認真清理現有在建和未開工項目,所有擬建玻璃項目壹律不得在任何地方備案。各省(區、市)要制定三年內徹底淘汰“平板拉法”(含格子法)落後平板玻璃產能的時間表。新建項目能耗應低於16.5千克標準煤/重箱;矽質原料的回收率應達到80%以上;嚴格的環保措施,二氧化硫排放低於500毫克/標準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低於700毫克/標準立方米,顆粒物排放低於50毫克/標準立方米。鼓勵企業聯合重組,支持大型企業集團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發展電子平板顯示玻璃、光伏太陽能玻璃、低輻射鍍膜、優質浮法玻璃項目等高科技玻璃。
煤化工:要嚴格執行煤化工產業政策,遏制傳統煤化工盲目發展,未來三年停止審批單純擴大產能的焦炭、電石項目。禁止建設不符合《焦化行業準入條件》(2008年修訂)、《電石行業準入條件》(2007年修訂)的焦化、電石項目。綜合運用節能環保標準提高準入門檻、加強清潔生產審核、實施差別電價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後產能。焦炭和電石等量替代,淘汰不符合準入條件的落後產能。降低成本,提高合成氨和甲醇的競爭力,如大壓力小容量置換。穩步開展現代煤化工示範項目建設,未來三年原則上不再安排新的現代煤化工試點項目。
多晶矽:研究擴大光伏市場國內消費政策,支持以國內多晶矽原料生產的太陽能電池滿足國內需求並兼顧國際市場。嚴格控制在能源短缺、電價高的地區新建多晶矽項目,對缺乏綜合利用、環保不達標的多晶矽項目不予核準或備案;鼓勵多晶矽生產企業和下遊太陽能電池生產企業加強聯合合作,延伸產業鏈。新建多晶矽項目規模必須大於3000噸/年,面積小於6公頃/千噸多晶矽。太陽能級多晶矽還原電耗低於60 kWh/kg,還原尾氣中四氯化矽、氯化氫和氫氣的回收利用率不低於98.5%、99%和99%。引導和支持多晶矽企業以多種方式實現多晶矽-電廠-化工合資,支持開發節能環保的太陽能級多晶矽技術,降低生產成本。到2011年前,淘汰綜合電耗大於200千瓦時/千克的多晶矽產能。
風電裝備:抓住大力發展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歷史機遇,將我國風電裝備制造業培育成為具有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新興產業。嚴格控制風電設備產能盲目擴張,鼓勵優勢企業做大做強,優化產業結構,維護市場秩序。原則上不再審批或備案新的整機廠;嚴禁在風電項目招標中設置要求投資者使用當地風電設備、投資當地風電設備制造項目的條款;建立健全風電設備標準、產品檢測和認證體系,禁止技術落後產品和非準入企業產品進入市場。依托優勢企業和科研院所,加強風電技術路線和海上風電技術研究,重點支持2.5兆瓦及以上風電機組關鍵零部件、軸承、控制系統的自主研發和產業化示範,完善質量控制體系。積極推進風電裝備產業的大型化和國際化,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風電裝備制造業。
此外,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未來三年原則上不再審批新、擴建電解鋁項目。目前,重點電解鋁廠噸鋁直流電耗要降低到1.25萬千瓦時以下,噸鋁氟排放量大幅減少。到2065年底,438+00,淘汰小型預焙槽落後電解鋁產能80萬噸。要嚴格執行船舶工業調整振興規劃和船舶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未來三年,各級國土、海洋、環保、財政等相關部門不再受理新建碼頭和船臺項目申請,暫停現有造船企業碼頭和船臺擴建項目審批,優化存量,引導企業利用現有造船設施發展海洋工程裝備。
三、堅決遏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措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中央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上半年經濟形勢和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建議的通知》(鐘發〔2009〕8號)和《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關於堅決遏制產能過剩行業盲目重復建設的有關要求,把思想和行動統壹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把握好調整的方向、力度和節奏,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進壹步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采取措施堅決遏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勢頭。
(1)嚴格市場準入。相關行業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制定完善相關產業政策,盡快修訂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進壹步提高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傳統煤化工等行業的能耗、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準入門檻。加快編制或修訂專項規劃,及時建立和完善多晶矽、風電設備等新興產業準入標準,避免盲目無序建設。質量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監管責任,嚴格按照產業政策要求和企業質量保證能力發放螺紋鋼、線材、水泥等產品生產許可證,堅決查處無證生產。依法加強產品質量監管,加大處罰力度。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禁止落後水泥進入重點建設工程和建築結構工程。
(二)加強環境監管。推進區域產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區域內的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傳統煤化工、多晶矽等高能耗、高汙染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必須在產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通過後方可受理和審批。未通過環境評價審批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環保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監管責任,定期公布不符合環保標準的生產企業名單。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應當限期完成清潔生產審核,未達到排放標準或者超過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應當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任務的,應當依法予以關閉。對主要汙染物排放超過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要暫停審批主要汙染物排放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3)依法依規提供土地。切實加強各類建設項目用地監管。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土地供應政策,不符合現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或相關工程建設項目要求的項目,不予批準用地;對未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的項目,不得供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監管責任。對未經合法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對相關責任人追究政治紀律和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執行保持控制的財務政策。要加強宏觀信貸政策的指導和監督,指導和督促金融機構改進和完善信貸審核。對不符合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及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或核準的項目,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已經發放貸款的,要以適當方式予以糾正。嚴格債券發行和資本市場融資審核程序。不符合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及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或核準的項目及項目發起人,不得通過公司債券、項目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可轉換債券、股份首次公開發行、增資擴股等方式募集資金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發展改革委要對違反規定的金融機構和相關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五)嚴格項目審批管理。各級投資主管部門要進壹步加強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矽、風電設備等產能過剩行業項目的審批管理。原則上不再審批擴大產能的項目,不再下放審批權限。嚴禁化整為零、違規審批。嚴防各級政府財政資金流向產能過剩行業的產能擴張項目。盡快修訂完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新的審批目錄出臺前,上述產能過剩行業確有必要的項目,需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論證和審批。
(6)搞好企業兼並重組。產能過剩行業企業兼並重組任務十分緊迫和艱巨。結構調整、總量控制、淘汰落後產能,都需要相應的企業組織結構調整。要抓緊建立科學、規範、有效的工作程序,同時做好企業改組改制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按照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的要求,盡快制定加快企業兼並重組的指導意見。
(七)建立信息發布制度。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部門聯合信息發布制度,加強對工業產能和產能利用率的統壹監測,及時向社會發布產業政策導向、產業規模、社會需求、產銷庫存、淘汰落後、企業重組、汙染排放等信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及時反映行業問題和企業訴求,為企業提供信息服務,引導企業和投資者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加強行業自律,提高行業整體素質。
(八)實行問責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強制企業投資產能過剩的低水平行業。各有關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依法依紀做好土地清理、環保清理、信貸清理、產業政策清理、項目審批(核準)清理等工作,加強政策研究、信息共享和工作協調,形成合力,有效遏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行業健康發展,促進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按照《國務院辦公廳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規定〉的通知》(中發〔2009〕25號)的有關要求,對違反國家土地、環保法律法規、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因嚴重失職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九)深化結構性改革。要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解決長期困擾我國工業良性發展的深層次矛盾為重點,進壹步深化財稅體制、投融資體制、價格體制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幹部考核制度,形成能夠有效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我國工業由大變強的制度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