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任意>偶數=6可以表示為兩個奇素數之和。
(b)任何壹個> 9的奇數都可以表示為三個奇素數之和。
這就是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歐拉在6月30日給他的回信中說,他認為這個猜想是正確的,但他無法證明。描述這麽簡單的問題,即使是歐拉這樣的頂尖數學家也無法證明,這個猜想引起了很多數學家的關註。自從哥德巴赫提出這個猜想以來,許多數學家壹直在試圖攻克它,但都沒有成功。當然也有人做過壹些具體的驗證工作,比如:6 = 3+3,8 = 3+5,10 = 5+5 = 3+7,12 = 5+7,14 = 7+7 = 3+168。有人把33×108以內和大於6的偶數壹壹查了壹遍,哥德巴赫猜想(a)成立。但是嚴格的數學證明需要數學家的努力。
從那以後,這個著名的數學問題吸引了全世界成千上萬數學家的註意。200年過去了,沒有人證明。哥德巴赫猜想也因此成為數學皇冠上壹顆高不可攀的“明珠”。人們對哥德巴赫猜想問題的熱情持續了200多年。世界上很多數學家都盡力了,還是想不通。
直到20世紀20年代,人們才開始接近它。1920年,挪威數學家布朗用壹種古老的篩選方法證明,得出了壹個結論:每壹個比值較大的偶數都可以表示為(99)。這種縮小包圍圈的方法非常有效,於是科學家們從(99)開始逐漸減少每個數中的質因數,直到每個數都是質數,從而證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目前最好的結果是由中國數學家陳景潤在1966中證明的,稱為陳定理:“任何足夠大的偶數都是壹個素數和壹個自然數之和,而後者只是兩個素數的乘積。”這個結果通常被稱為大偶數,可以表示為“1+2”。
在陳景潤之前,偶數的進展可以表示為S個素數和T個素數的乘積之和(簡稱“s+t”問題)如下:
1920,挪威布朗證明“9+9”。
1924年,德國的Latmach證明了“7+7”。
1932年,英格蘭的埃斯特曼證明了“6+6”。
1937年,意大利的萊西先後證明了“5+7”、“4+9”、“3+15”、“2+366”。
1938年,蘇聯的布克希泰伯證明了“5+5”。
1940年,蘇聯的布克希泰伯證明了“4+4”。
1948年,匈牙利的裏尼證明了“1+c”,其中c是壹個大的自然數。
1956年,中國的王元證明了“3+4”。
1957年,中國王元先後證明了“3+3”和“2+3”。
1962年,中國的潘承東和蘇聯的巴爾巴證明了“1+5”,中國的王元證明了“1+4”。
1965年,蘇聯的布赫希·泰伯和小維諾格拉多夫,以及意大利人彭伯裏證明了“1+3”。
1966年,中國陳景潤證明了“1+2”。
從布朗證明“9+9”的1920到陳景潤俘獲“1+2”的1966,用了46年。陳定理誕生30年來,人們對哥德巴赫猜想的進壹步研究是徒勞的。
布朗篩選法的思想是這樣的:任何偶數(自然數)都可以寫成2n,其中n是自然數,2n可以表示為n種不同形式的壹對自然數之和:2n = 1+(2n-1)= 2+(2n-2)= 3+(2n-3)= 2i和(2n-2i),i = 1,2,...;3j和(2n-3j),j = 2,3,...;以此類推),如果能證明至少有壹對自然數沒有被過濾掉,比如壹對是p1和p2,那麽p1和p2都是素數,即n=p1+p2,那麽哥德巴赫猜想就得到證明。前壹部分的描述是很自然的想法。關鍵是要證明‘至少有壹對自然數沒有被篩選掉’。目前世界上還沒有人能證明這部分。如果能證明,這個猜想就解決了。
但是,因為大偶數n(不小於6)等於其對應的奇數數列(以3開頭,以n-3結尾)的奇數之和。因此,根據奇數之和,質數+質數(1+1)或質數+合數(1+2)(包括合數+質數2+1或合數+合數2+2)(註:1+)的相關式所有可能的相關關系,即1+1或1+2的出現“類別組合”可以被導出為1+1、1+1和1+2、1+1和65438+2。因為1+2和2+2、1+2這兩個“範疇組合”不包含1+1。所以1+1並沒有涵蓋所有可能的“範疇組合”,即它的存在是交替的。至此,如果能排除1+2和1+2的存在,則證明了1+1。但事實是,1+2和2+2,以及1+2(或至少其中之壹)是陳定理揭示的壹些規律(任何足夠大的偶數都可以表示為兩個素數之和,或者壹個素數和兩個素數的乘積之和),比如1+2的存在性和6542的同時存在性。因此,1+2和2+2,以及1+2(或至少壹個)“範疇組合”模式是確定的、客觀的,即不可避免的。所以1+1是不可能的。這充分說明布朗篩方法不能證明“1+1”。實際上:
壹個。陳景潤證明的不是哥德巴赫猜想。
陳景潤、邵品宗的《哥德巴赫猜想》,第118頁(遼寧教育出版社)上寫道:陳景潤定理“1+1”的結果壹般是指對於任意壹個偶數n,那麽總能找到壹個奇素數P’,P”或p1。
N=P'+P" (A)
N=P1+P2*P3 (B)
當然也不排除(a)和(b)都成立,比如62=43+19,62=7+5X11。"
眾所周知,哥德巴赫猜想對於大於4的偶數(a)成立,對於大於10的偶數(b)1+2成立。
這是兩個不同的命題。陳景潤混淆了兩個不相關的命題,在宣布獲獎時改變了概念(命題)。陳景潤沒有證明1+2,因為1+2比1+1難多了。
兩個。陳景潤用錯了推理形式。
陳采用相容替代推理的“肯定公式”:非A即B,A,所以非A即B,或A與B合在壹起。這是壹種錯誤的推理形式,模棱兩可,牽強附會,毫無意義,沒有確定性,就像算命先生說的“李太太生了,或者生了個男孩,或者生了個女孩,或者男孩女孩都生了(多胞胎)。”無論如何,這是對的。這種判斷在認識論上叫做可證偽性,可證偽性是科學和偽科學的界限。壹致性替代推理只有壹種正確的形式。否定肯定:非a即b,非a即b,所以b .壹致性替代推理有兩個規則:1,否定替代肢的壹部分就意味著肯定另壹部分;2.肯定壹些言語肢體但不否定另壹些。可以看出,對陳景潤的認可,說明中國數學社會比較混亂,缺乏基本的邏輯訓練。
三個。陳景潤用了很多錯誤的概念。
陳在論文中使用了兩個模糊的概念,即“足夠大”和“幾乎是質數”。科學概念的特征是:準確性、特異性、穩定性、系統性和可檢驗性。“幾乎質數”指的是像素數量非常大。論證像不像是小孩子的遊戲。而“足夠大”指的是10的50萬次方,這是壹個無法驗證的數字。
四個。陳景潤的結論不是定理。
陳結論的特點是(壹些,壹些),即有的N是(a),有的N是(b),所以不能視為定理,因為所有嚴格的科學定理和定律都是以全稱(all,everything,all,each)命題的形式表述的,而全稱命題陳述的是給定類的所有元素之間不變的關系,適用於無限類。而陳景潤的結論甚至不是壹個概念。
五個。陳景潤的工作嚴重違規
“用當代語言來說。
比如壹個很有意義的問題是:素數的公式。如果這個問題解決了,應該說素數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為什麽民間數學家如此執著於高知猜想而不關心黎曼猜想等更有意義的問題?
壹個重要原因是,黎曼猜想對於沒有學過數學的人來說,很難理解它的含義。哥德巴赫猜想小學生都能看。
數學領域
這也可以等於黃、張、、張和妳。
也
因為偶數能被2整除,奇數不能被2整除。傳統經典理論無法回答數學真理。為什麽1+1=2?...,理論上沒有依據直接接受和承認2是數學公理,因為奇數不能被2整除,這很直觀。討論基礎數學中有理數系統的數值邏輯基礎理論的深刻變化,首先要回答壹個數學真理:為什麽1+1=2?,為什麽1+1=2?涵蓋了絕對值的1+1=2和數論的“1+1”。如果其深刻的道理、原理、哲學都沒有講清楚,那麽數值邏輯絕對值的1+1=2,數論的“65438”。文中的答案簡單而深刻:偶數能被2整除,奇數在哲學上能被2整除,2是數學第壹公理,異軍突起,哲學上的整數,導數子集,廣義整數,廣義數論,廣義集合論,為什麽1+1=2!最新發現之壹,奇數和偶數的對立統壹,數學數值邏輯的公理體系等。,必然會揭開廣義(完全)數學真理的深刻內涵和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