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的變化,對英國制度來說尤其意味深長,長期以來,英國政治制度的精髓就是議會,國家在議會中協商討論立法、司法、決策結構,為英國最神聖的政治機構。可是如果這壹切都發生了改變呢?如果議會不再是那個議會,喪失了任何議事、立法、司法、決策的特性,那還能稱之為議會麽?相信很少人考慮過這個問題,可是英國議會現在就在悄悄地蛻變……
我們前面已經看到了自1832議會改革、虛君制形成以後,議會的性質開始巨變,議會多數黨建立壹黨內閣,而首相、內閣與執政黨的命運被牢牢地栓在壹條船上,必須無條件支持內閣,確保內閣決議迅速通過。於是,議會就此逐漸變成內閣的依附者。
19世紀中晚期,內閣完成了立法與行政機構的結合,1867年,憲政學家沃爾特·巴奇霍特在其代表作《英國憲政》中指出,內閣是把國家的立法部分同行政部分結合起來的“紐帶”,內閣本屬行政機構,但在職能上亦屬立法機構,所以,英國憲政制度“有效運行的秘密,是行政權和立法權的密切結合和近乎壹體的融合”
1900年前後,內閣剝奪議會的立法職能、完成對議會的支配, 20世紀以來,議會成為“內閣的專用議事廳”。研究英國內閣制的權威約翰,麥金托什因此斷定:“下院的任務是支持投票產生的內閣並通過其法規。(麥金托什《英國內閣》)
20世紀,甚至還有歐美學者把內閣與議會的關系比喻為“主人”和“仆人”的關系。
1979年,以撒切爾夫人為首的保守黨領袖壹致認為:“下議院已不再是所有事件的中心了,有關權力和原則的大問題會在別處決定。”(撒切爾《唐寧街歲月》)
因此,如果對照都鐸時期“除了不能把男人變成女人”的英國議會全盛期的盛景中可以看到,議會已經在不可遏止地衰落而沒有了任何議事機能。
導致議會作用的消亡,有多種因素:
1,深刻的社會背景的變遷。19世紀以來,隨著自由經濟的發展,兩黨的經濟基礎開始趨於相同:“1895年,保守黨議員中的地產者降到20%,資本家增至52%,從階級屬性看,已與自由黨無明顯區別。”(古茨曼:《英國政治精英》)如此,兩黨的趨同性,導致議會中反對黨的反對力度必然逐年遞減。使得原本以調節階級利益為核心使命的議會,因階級利益趨同,而喪失調節的機能、作用、價值。反映在社會中也是如此,各黨的參與者與支持者也慢慢喪失對某黨的政治熱情,這從國民政治熱情中看到端倪:英國二戰後以來,兩黨經濟基礎壹致而導致的國家政策也趨於壹致,長期的歷史沈澱也形成了英國不接受第三黨執政的現實,於是,兩黨誰執政,已經不會對英國人日常生活產生重大的差別,慢慢的,人們的政治熱情逐漸下降而政治冷淡主義卻盛行。
2,18世紀末英國廢除長子繼承制,對消除經濟基礎的對立起重大作用。因為兩千多年來,英國的貴族世家如果不是戰爭等社會危機淘汰,其家族壽命往往甚至數百年,核心的之制就是長子繼承制,這種制度幾乎摒除了家產被壹代代子孫分析而迅速衰落的命運,從而保證了財富只有積累而無分析之患,確保了貴族世家的顯赫長存。但廢除此制後所有子孫都可繼承,則家族財富就可迅速分解而消亡,達到縮小社會階級對立,最後所謂的貴族或許只能剩下壹個爵位而已。這個社會軌跡和經驗在中國古代早已體現,唐以前,數百年的世家大族顯赫貴要比比皆是,然唐以後的中國的社會財富可以不停地處於流動中而無法形成長久的財富寡頭,即便形成也往往富不過三代而亡,其很大原因就在於此,廢除長子繼承制保證了千多年來中國始終具有壹個徹底的平民政治社會所具有的制度基礎。
相對應議會的無奈衰落,則是內閣權力在飛躍,而首相的權力則更是權勢熏天。前面已述,首相即黨魁,黨爭雙方都會以不斷地擴大黨魁的社會威信和黨內威信為出發點,所謂無條件支持本黨的具體結果體現就是黨魁權力的絕對化。因而當某黨成功後,自然意味著黨魁就是權力制高點,而不可能再是君權了。這是規律,不以帝王意誌為轉移。首相權力的膨脹,自然也逐漸脫離內閣的集體決議,先是獲得額外的人事任免權,再然後是撇開內閣而解散召開議會的特權,當首相與內閣集體決議的脫節,則又意味著內閣責任制的瓦解和個人負責制的崛起……
就這樣,當20世紀以後的內閣相權,集立法、行政甚至部分司法於壹體,遠大於過去英國帝王的權力的時候,當首相幾乎包攬了國家所有的大權,掌握了對內閣大臣、非內閣大臣的任命權、高級文官的任命權、貴族的敕封權等所有重大的人事權,以及控制國家預算、決定內閣的議事日程、解散議會、宣布緊急狀態、任命內閣委員會和建立政策小組等各種權力體系的時候,那還能說明英國政治制度還存有本來的面目麽?英國自古從未有帝王的權力完全超越議會,可是現在,內閣的權力地位遠過議會而議會徹底衰落,內閣可以隨心所欲地控制議會、擺布議會,乃至取代議會。那這個制度的性質是什麽?這是全新的政體,是壹種與古老的英國議會制為核心主導的政體完全不同的政治制度了,這是相權剔除議會幹擾後代替君權統治天下的全新權力構架。如果說1832年前是君主有限制時代的話,那20世紀開始就是相權無限制時代。
內閣權力不可壹世的直接做法就是侵奪議會的權力。長期以來,英國議會傳統以群體立法議事為核心機能,所以為非常設性,但卻也有按需求設立各種常設的專業的職能委員會以便於高效地處理議案的傳統。因為專業化職能處理案件,畢竟比議會上壹群不專業者討論來去更有實效。使得議會會按需要設立各類專業的常設委員會以應對。議會的常設委員會的重要性,可以類比的如美國前總統的威爾遜說:“年會中的國會只是展出的國會,委員會會議室中的國會才是工作中的國會。”(威爾遜《國會制》)。如果說傳統英國政治的核心是議會,那各類專業的常設委員會則是核心的核心。這類委員會往往負責對某壹議案的深度分析、調查和決議,對決策的專業化起重大作用。如都鐸時期的議會在審理議案時,就會由議員構成壹些列的特別委員會或者專業委員會進行高效的表決。第壹次文官制度改革前,下院責令成立專門委員會調查政府財務和文官收支狀況等。還有如中世紀咨議會、以及都鐸時期的樞密院等,在常設處理國務中也都曾不自覺地分化出各類委員會的先例,這樣,其實就可以說明議事機構往往會自己發展的規律,就是會由群體民主性決議機構向小型專業化的議事機構轉化。如果議會按照自身的發展,也許有壹天,這就是議會的結局。
而現在,內閣不會給議會任何歷史機遇了,內閣在20世紀以來幹凈利落地幾乎徹底剝奪了議會的發展潛力--內閣擁有了自己的各專業委員會和部門,內閣與這些智囊團形成大腦和四肢的作用,而不再是內閣與議會構成大腦和四肢。以各類專業的常設委員會為內閣智囊的載體、以專業化、戰略性、權威性議案來彌補內閣高效但可能粗糙的缺憾,如此,內閣就具備議會不可具備不可篡奪的權力,這就是專業的威力,它已經可以依靠自身就可迅速有效地制定壹切現實有效的專業化決策。從此內閣不再需要議會。相比較,議會再設立與內閣旗下的各類專業的委員會已成多余。或者另壹層意義來說,議會的職能已經化整為零、集體決議機能轉化為各類專業化委員會、職能部門,並歸入內閣的權力構架。
導致相權的無限制膨脹的原因,除了體制內權力規律外,還有外界的政治經濟因素,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奉行自由主義經濟,所以國家奉行不幹預政策;而當市場經濟進行到壟斷階段後,國家就必須積極地幹預經濟以保持公正的良性市場競爭,於是,僅靠議會冗長拖拉復雜低效率的立法決策作用已經遠遠不夠,政府行政立法的合並會比較積極有效地參與幹預;進入20世紀以來國際政治已經遠不是中世紀議會所能簡單處理了,各中復雜的政治厲害、地緣政治經濟軍事的糾合需要更小型高效的智囊團以迅速做出決策,而議會顯然不可能勝任這樣的國家競爭。所以,20世紀尤其第壹次第二次世界大戰,就迫使原本分散的權力必須集中於內閣、內閣權力又必須集中於首相以保證立法行政的高效。慢慢地,就會演化為壹種政治文化思維,就是“對於英國統治階級來說,政府工作效率就關系到資產階級的總體利益,這就比任何抽象的憲法原則更重要了。於是,為了實現其政治、經濟和軍事目的,統治階級寧願讓首相和內閣掌握國家主要權力,占據政治中心。”(閻照祥《英國政治制度史》)所以,內閣權力的擴大,將是對中世紀以來的議會以核心利益紛爭、狹隘利益立場、冗長拖拉等無法適應當今新戰國時代議會缺陷的壹次華麗升級。
如此,綜合各種因素,黨爭、經濟基礎的壹致、議會議事機能的喪失、國內經濟的調控需求、國家競爭的激烈,內閣侵奪議會職權,***同將英國議會制核心的政體過渡到了類宋、明朝的宰輔責成制或內閣首輔制,而歸並內閣的各類專業委員會就宛若中國傳統權力構架中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部制、甚至還有禦史臺、都察院、錦衣衛、六科給事中……幾類如出壹轍。這就是權力的規律,那就是誰占據立法權的優勢,誰就可能膨脹成為立足於專業化決策上的迅速有效、而非民主泛化後的決策機構。而催化劑就是體制外的國內國際局勢。
而議會喪失其本來的作用後,議會將何去何從呢?難道只剩下保證內閣決議強大而高效地被執行的命運了麽?但是將來呢?
目前的議會與內閣卻絕非是壹個長久的職能權力平衡的時代,內閣的長期強盛與議會的長期衰落形成不穩定的權力構成,所以,這必然會迫使議會會想盡壹切辦法去重新獲得權力。而議會介於當今歷史大勢,已絕無可能再恢復到當年如都鐸時期議會決定壹切的那樣的美好歲月,議會要獲得新的生命力,要麽重新奪回內閣的各個專業委員會,要麽就只能成為次級要務的決策機構、負擔壹系列獨具特色的專業委員會和部門。總而言之,議會的前途必須向專業委員會轉化,否則絕處無生。
另,議會的生機的煥發,也必須確立中立性風格。這是隨下院議長的職能和性質的變化而悄然演變的,下院議長的職能最初的設置是為了組織下院與上院議事機能和利益的有效抗爭而設置,後歷經下院黨爭,下院議長的黨派立場往往也會影響雙方力量,但隨著黨爭的力度的增加也或者隨著經濟基礎的而弱化後出於議長職能的特殊需要中立公正性的角色,於18世紀中期開始逐漸形成議長需中立姿態的制度需求,以起到更有效的協調作用,因而19世紀以後,遠離黨爭成為下院議長理當遵循的準則,並開始形成兩黨輪流坐莊的情況。而20世紀以後,議長超越於黨派之外成為下院慣例。也就是說,下院議長壹職的屬性可以具有個人的黨派屬性,但他壹定必須具有公正的中立立場。而這種中立性質,將慢慢地改變議會中數百年劇烈黨爭的戾氣,並給議會帶來新的權威。
20世紀晚期的議會演變,也很好地說明了這個規律:議會為了擺脫對內閣的依附,建立超黨派的“下院委員會”首先獲得財務上的自主權,以便獲得獨立的發言權(但近來英國議長卻濫用此權,制造騙取額外補貼的“騙補門”醜聞事件,真是為議會作用和聲譽雪上加霜)其次,建立了14個與政府部門相關的專門委員會,以加強下院獨立性和對政府事務的評議、審查、修正和管理。由此,可以證明議會要想獲得新生,必須以中立者、專業性的權威性姿態去洗刷百年多來的頹廢氣象。
總結,壹切現象與現實,使得筆者不得不認為,議會為核心的政體性質只能存在於社會文明程度不高的階段,只適合於國內國際局勢相對封閉的環境、自由經濟階段(經濟的初級階段)、在沒有強大外力的逼迫下,壹個自成政治生態的國家所具有的政治模式。而相應的,英國優良的地緣政治,與歐洲大陸隔海相望,且歐洲大陸勢力也支離破碎得缺乏強大和足以吞滅不列顛的勢力,所以,這些因素***同糅造出,或者延續了英國這樣壹種以議會為核心的制度,但隨著世界的變小、國家競爭的頻繁、殘酷、競爭的升級,就自然開始拋棄了議會制度。就此,筆者又在猜測另壹個問題,那就是中國政治體制之所以沒有形成議會制度的原因。或許,並不在於中國人沒有想到過或嘗試過,也不在於中國文化不能催生這樣壹種權力構架,而是早就被中國淘汰了的壹種制度,或許早在夏商周三代就被淘汰了,中國的地緣政治的劣勢,導致五千年來壹直深受著來自西部、北部、東北部三個方向的大漠草原的遊牧軍事化組織的高強度威脅,如果國家政體依然用議會制,則中國被滅國可能就絕不會才兩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