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
別說了。這是不對的。以後可以繼續砍。
如果讓“刀下留人”不停,壹刀砍下來他還能再拿嗎?
第壹,真人真事
劊子手的禁忌:
劊子手最多只能斬首99個!劊子手只能用99刀砍犯人的頭!
也就是說殺人砍頭不是壹百個!
中國有記載的劊子手只有壹個,那就是死於1925年的鄧海山。
中國清朝最後壹個劊子手鄧海山
鄧海山生於清朝某年某月,沒有詳細記載。畢竟劊子手作為壹個職業,曾經是壹個正經的“臟”職業。
鄧海山小時候父母雙亡,他壹個人生活。他努力學習刀術,以得到壹份劊子手的工作來處決囚犯。因為“劊子手”的名聲終究不好,劊子手娶不到老婆,永遠不結婚,也沒有兒女。
鄧海山在清末至少斬首了200或300名犯人。鄧海山每斬壹個人頭,縣衙就送5元銀元給鄧海山斬首。當時,壹個普通的農村家庭壹年掙不到2元銀元。
在這種情況下,鄧海山靠做劊子手賺了不少錢!然而,鄧海山到了晚上還是壹片淒涼。因為鄧海山吃喝嫖賭,錢都花光了。再加上清政府被推翻後,劊子手這壹職業被取消,鄧海山徹底失業。
走投無路時,鄧海山想上山出家求生,但方丈見鄧海山殺了太多人,將其斬首,認為鄧海山罪孽深重,不聽話。最後,清朝最後壹個劊子手餓死在荒涼的山路上...
有人說劊子手違反了殺過幾百人的禁忌,所以鄧海山才會把屍體扔在荒野裏。
二、鄧海山斬首犯人的禁忌與“劊子手聞劍留人”有什麽必然聯系?
太貼切了!
在古代,能賺錢謀生的職業很少。就拿宋代來說吧,當時有很多禦用教練,都是通過文官的關系才得以獲得武術教練的職位,對於劊子手這種沒有多少技術含金量的職業來說就更難了。
所以劊子手在照顧了宋朝的刑司之後,終於有了養家糊口的事業,即從刑監司提升壹些刑官。
單獨做這件事是不夠的。畢竟這個專門斬首的職業名聲並不好,所以只要劊子手聽到任何犯人不用被處置的消息,劊子手肯定會服從斬首官的指令。
劊子手只要聽到刑場傳來“刀下留人”的喊聲,有理無理都會放下手中的鬼刀,不再舉刀對著犯人。
古代劊子手不管殺不殺,每個月都有固定的工資。當然,劊子手不是做得更好嗎?
暹羅(泰國)行刑者
另外,這是最重要的:劊子手殺俘虜越少,離禁忌的數量就越遠。所以,罪犯殺得越少,劊子手能拿到的錢就越多。
所以每次劊子手割犯人腦漿的時候,劊子手總是豎起耳朵,只為等待“刀下留人”的聲音!
第三,古代的劊子手聽到“人被刀留下”就要放下鬼刀,這是法律規定。
宋朝的檢察官宋慈是司法部門的老大。在宋詞的主持下,宋代的死刑犯冤假錯案追究制度中專門增加了壹條只有13字的法律條文:“凡死刑犯,呼冤者,請再問陳奏”!!!
妳什麽意思?也就是說,當死刑犯被帶到刑場斬首,死刑犯突然大喊“拿刀留人”時,劊子手必須停止動刀!!
這是因為死刑犯在監獄裏哭訴冤屈,沒人聽得見。這時候他去刑場哭訴委屈,肯定有委屈。劊子手當然做不到!
第四,皇帝的次子和達官貴人趕在犯人午前三刻趕到刑場,高喊“以劍留人”。這個劊子手連動手都不會!
在古代,犯人在中午12點15分,也就是在中午12點之前被處決。
法國路易十六發明的斷頭臺
根據古代歷法風水,早上的中午,也就是12:00,是不可能再殺犯人的。因為這個時候人的影子在地上已經合二為壹了,也就是說人已經鬼魅了,這就是天人合壹。如果這時候再殺,可能會怒不可遏。
於是,在中午三點半之前,如果犯人還沒有為他喊“留在劍下”,那麽監工就會把犯人簽名的簽名牌扔在地下。這個時候,死刑犯就徹底死了!
古代是秋後問,時間選在中午三點。可見天文歷法受到高度重視。
事實上,現實歷史中的電視劇,編劇是不可能去救壹個被皇帝判了刑的人的。
當然,真的有“刀下留人”的聲音,劊子手必須停止行刑!這是傳統,絕不能破壞!
古代日本行刑者
即使發生搶劫,劊子手還是會遵循這個傳統!否則,劊子手的命就沒了。
其實古代的“劍下留人”就是“大案要案”的代名詞。
古代的劊子手,希望有人喊有人留在刀下。斬首是典型的超低頻業務。壹年有好幾筆生意,所以行刑者珍惜商機,建立相應的遊戲規則。
只要今天打,就要交各種打費,不管砍不砍頭。
所以,如果輪到妳,有人在呼籲有人留在刀下。送錢很劃算。原來是壹個企業,現在變成了兩個企業。誰會和自己的錢過不去?
在古代,劊子手會砍掉犯人的頭。他們壹聽說有人被刀劍留下,就會立刻停止行刑,因為劊子手也明白,敢喊有人被刀劍留下停止行刑的人,壹定不是普通人。
所以,那些敢喊著要拿刀殺人活命的人,即使是掌管古代刑場的軍官,也不敢得罪那些喊著要拿刀殺人活命的人,因為古代衙門是分等級的,敢喊著要拿刀殺人活命的人,壹定是大衙門口中的窮人。
敢違抗值班的命令,就得罪大衙門。之後基本就沒什麽出路了,官大壹級壓死人。
如果劊子手聽到刀下留人的喊聲,膽敢違抗命令,貿然執行,那麽劊子手就要倒地。
個人認為:行刑人在行刑前也需要調整心態。(如果我是劊子手,我覺得這個惡人死有余辜,心中不會有任何顧慮。)心態調整好之後,就要開始工作了。突然有人呼喚有人留在刀下,劊子手必須停止他的動作,懷疑這個人會不會死。妳剪錯人了嗎?
01當然,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並不是刻意描繪的,而是關於我們國家的歷史。事實確實如此。雖然在封建社會。法制不健全。所以,那時候很少有人喊著要有人留在刀下。直到宋朝。在法律逐漸完善後,政府似乎有能力扭轉這壹局面。所以,當劊子手準備揮刀砍頭的時候,只要聽到有人大聲喊著要把人留在刀下。平時不要再揮刀了。這個時候,只要妳能證明自己的清白。他們將重新檢查囚犯。這樣相對更人性化。
02
以劍留人的事最早始於宋代,因為古代科技沒有現在發達,但是為了避免冤案,朝廷出臺了這樣壹條法律,就是凡是死刑犯都叫訴苦人,可以請陳再打。換句話說,如果死刑犯在劊子手開始之前抱怨,他必須舉行另壹次庭審,等到真相大白後再繼續執行死刑。正是有了這幾十個字的約束,宋代官員才會認真查辦每壹個案件。畢竟,只要有犯人抱怨,就和宣判的人無關。作為劊子手,我不想殺任何人。畢竟囚徒可以重生,何必自尋煩惱。
03
唐太宗時期,有壹個著名的事件,壹個寡婦去打鼓,表達她的委屈。說他的繼子想自殘。這時,朝廷的人聽信了寡婦的話,把她的繼子抓起來拷問。酷刑之下,繼子只能被打得招供。最後準備送上刑場時,被別人發現繼子受了委屈。經過重審,繼子被判無罪。這要是放在別的朝代,很可能是錯誤的。
我們在電視劇裏經常會有這樣的場景。壹個死刑犯跪在刑場上,監工掏出拘留證,喊道:“中午了,執行。”隨著命令的下達,站在死刑犯身後的劊子手會在刀落下之前舉起手。這時候壹般會有人沖到刑場,喊壹聲“把人留在劍下”。隨著這壹聲喊叫,劊子手的手確實被劍擋住了。
妳有沒有想過是時候斬首了?妳喊留在刀下真的聽妳的嗎?
其實這種情況在歷史上是會發生的,早在宋代就有了。宋太祖頒布了宋代第壹部法典——《宋刑法典》。其中有這樣壹條規定:“凡是死囚,有冤屈,便問陳奏。”
也就是說,在砍頭之前,只要有人認為案情稍有含糊,受了冤屈,就不能砍頭,縣政府必須對案情進行復核。
所以劊子手聽到“以劍留人”也必須收手。因為法律上的那個條款是有法律約束力的,他們怎麽敢遵守?如果他們不及時收手,那麽下壹個被斬首的可能就是自己。
當然,如果妳喊“以劍留人”,說不出壹、二、三,就會被認定為死囚幫兇,擾亂了授勛儀式,然後妳的腦袋也會壹起被砍下來。
影視作品中,尤其是古代宮廷劇裏,經常有這樣壹個場景:刑場上,犯人穿著囚衣,等待著正午三點的到來。當劊子手宣布行刑,劊子手高舉刀的時候,就會有人騎著快馬過來,手裏拿著聖旨,喊著:“把人壓在刀下!”
然後,犯人得救了。那麽歷史上真的會出現這種情況嗎?妳為什麽突然停下來?妳是不是沒有聽從命令就做了?
畢竟影視劇只是娛樂。為了塑造形象,通常采用這種誇張的形式。但在現實歷史中,也有行刑前突然赦免的案例,但在清朝以前並不多見。
直到清朝,這種情況變得多了起來。大概是吸收了前朝的經驗教訓,皇帝們開始反復赦免死刑犯。
據《清史稿·多爾袞傳》記載,順治十二年,皇帝叫內外官員坦陳時政時,吏部副主任彭長庚和壹級精騎徐二安上書,稱贊多爾袞的功績,請求恢復其爵位,並修墓。這是大忌,順治帝大怒,判他們做決定。
但很快皇帝就後悔了。在行刑的最後壹刻,他饒了那兩個人壹命,流亡國外。這在清朝經常發生,有人說這是壹種籠絡人心的手段。
另壹方面,對皇帝也是壹種威懾。按照清朝的規定,凡是被判死刑的人,行刑前都要經過皇帝親自檢查。由此可見,當時被判死刑的人並不多,沒有影視作品中那麽誇張,更不可能有哪個官員像某些作品中那樣隨意執行死刑。而且每個朝代對死刑都很慎重,沒必要輕易判壹個人死刑。
對於每個死刑犯,皇帝都知道他是誰,犯了什麽罪。這些死囚有的犯了大錯,被判死刑,有的被不必要地處決,甚至冤枉。對於後者,皇帝經常會問大臣們,重新批的時候有沒有可能寬大處理。大臣們當然知道是怎麽回事,說可以免死刑,於是死刑犯被赦免了。
對於皇帝來說,那些沒有大惡、威脅不大的犯人,判了死刑就達到了威懾的目的,執行與否並不重要。所以清朝刑場上經常出現皇帝發的臨時駕貼。只要開車貼到了,死刑往往變成流放。
這樣犯人就會對皇帝心存感激,感謝他沒有殺生,對皇帝忠心耿耿。另壹方面也能起到威懾作用,別人不敢輕易犯錯。
當然,皇帝的駕貼還是很有用的,拿著聖旨要求百姓待在刀下,沒有劊子手敢擅自違抗和執行。敢違抗,就是公然違背神聖意誌,犯下斬首之罪。所以,沒人敢攔,連包拯也不敢。在包青天,包拯違抗聖旨,私自處決各路達官貴人,也是根據人物需要而刻意設計的情節,現實中並不存在。
因為可以收錢,但是不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