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是壹個小企業的辦公和行政管理系統,供妳參考。
壹、辦公室主任工作責任制
(1)位置
1.負責監督檢查行政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上級指示、廠長辦公會議和廠務會議決議及廠長決定的情況。
2.定期組織收集、分析、綜合全廠生產、行政的各方面情況,主動做好典型經驗的調查和總結工作,及時向廠長匯報和請示,定期向上級書面匯報。
3.根據廠長的指示,負責組織廠長主持的工作會議,安排會議工作。
4.負責起草廠長交辦的綜合性工作計劃、總結和工作報告,主動當好廠長的參謀。
5.組織起草工廠文件(負責審核各職能部門以工廠名義起草的文件),做好工廠文件的編號、印刷、發放及行政文件的歸檔、整理和保管工作。
6.組織廠部的印章,介紹信的使用和保管,信件和電報的收發,報刊的訂閱和發行,及時準備工廠大事記。
7.會同黨辦,負責協調安排涉及多部門領導的各類會議。
8.組織訪客的接待和車輛的管理。
9.指導做好話務和機線維護工作。
10.根據廠長的方針和目標要求,及時編制本室的方針和目標,並組織檢查、診斷和實施。?11.負責全廠公共建築的配置和調整及辦公用品用具標準的制定和管理,檢查監督各部門辦公用品用具的標準化和文明辦公。
12.負責完成廠長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
1.有權要求工廠所有部門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
2.有權檢查和監督廠部會議決議和廠長指示的執行情況。
3.有權督促各部門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
4.有權督促各部門及時做好文件材料的歸檔和整理工作。
5.有權根據廠長的指示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
6.有權安排派遣車的使用。
7.有權以廠部名義對各部門起草的文件進行審核和修改。
8.有權拒絕印發不符合上級要求或質量低、作用小的文件和資料。
9.有權綜合平衡或簡化需要多部門領導參與的會議。
10.有權根據廠長的指示分配和調整辦公用房,檢查和監督辦公用品和用具的標準化。
(3)責任
1.負責了解生產管理出現異常情況,未及時向廠長匯報,造成重大損失。
2.對因廠部書寫錯誤、收集整理信息不準確造成的嚴重後果負責。
3.對因管理不嚴造成的機密文件、資料的丟失、泄露、遺失或損壞負責。
4.對公文、信件、報刊、電報傳遞不及時,或丟失或誤報影響工作負責。
5.對印章和介紹信管理不嚴、使用不當造成的不良後果負責。
6.對服務質量差造成的不良影響負責。
7.對本房間崗位的設備、人身、交通、火災事故負責。
8.對未能根據工廠方針和目標的要求及時制定本室的方針和目標,以及未能及時檢查、診斷和實施負責。
9.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負責主任交辦的工作。
二、中小企業的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1)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的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章管理、文件印刷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倉庫管理、報刊發行管理、郵政分發管理等。
(2)檔案管理
第三條備案範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數據、科技、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狀況、人事檔案、會議紀要、決議、決定、任命書、協議、合同、項目計劃、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第四條檔案管理應指定專人負責,職責明確,確保原始資料和文件的完整,確保涉密檔案的安全。
第五條檔案的借閱和獲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歸檔非涉密檔案;
2.公司其他人員需要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並辦理借閱手續;
3.借來的文件必須妥善保管並保持清潔。嚴禁塗改,註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轉載、復制、出借或丟失。如確需摘抄、復制文件,所有涉密文件必須經總經理批準,並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後方可摘抄、復制。
第六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無權私自銷毀公司檔案;
2.按規定需要銷毀的,所有涉密檔案需經總經理批準後方可銷毀,壹般內部檔案需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後方可銷毀。
3.批準銷毀的公司文件。檔案人員應認真填寫並編制銷毀清單,銷毀由專人監督。
(3)印章管理
第七條公司印章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保管。
第八條公司印章的使用應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並只能加蓋管理章。違反本規定的,直接責任人員應對後果負責。
第九條公司出具的所有需要蓋章的介紹信、說明及其他正式文件應統壹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和存檔。
第十條公司壹般不得出具空白介紹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出具證明的,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出具。如果下班回來帶著空白介紹信,壹定要向公司報告介紹信的用途,沒用的壹定要還回來。
第十壹條蓋章後出現意外情況,由審批人負責。
(4)文件打印管理
第十二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公司公文的印制。
第十三條各部室印制的公文或其他材料,必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交電腦部印制,並按價收取。
第十四條所有打印的正式文件和公司各部門的文件必須壹式三份,並提交總經理辦公室存檔。
(5)辦公及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條辦公用品的采購和配送: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向總經理辦公室提交本部門所需辦公用品計劃;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月度辦公用品計劃和預算;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後,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發放到各部室。由部門主任簽署;
3.除正常發放辦公用品外,如需其他用品,必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後方可使用;
4.辦公室供應公司新聘人員,辦公室根據各部室負責人提供的清單和用品清單負責供應,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采購和發放辦公用品的人員要確保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數量多、庫存合理、費用適當、保管好;
6.負責采購和發放辦公用品的人員應建立賬冊,並辦理出入庫手續。交貨必須由收件人簽字;
7.辦公用品管理必須文明、整潔,註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倉。
第十六條勞保用品的購買和發放:
勞保用品的發放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壹購買和發放。
(6)倉庫管理
第十七條倉庫物資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儲存。
第十八條采購方采購的貨物必須附有合格證和收據。收票時要當面清點數量,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果有任何短缺或損壞,應立即開箱清點。如果發現貨物與收據的數量和規格不符,庫管員應向發貨人提出,並通知相關負責人。
第十九條材料入庫後,應每天填寫帳卡。
第二十條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出庫物資必須填寫並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二十壹條倉庫物資壹般不準借出,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辦理借出手續。
第二十二條嚴格計費信息管理,所有賬冊和票據應填寫工整、清晰、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第二十三條倉庫內嚴禁吸煙,無關人員禁止入內。倉庫必須配備防火、防盜、防潮的消防設施。
(七)報刊和郵政管理
第二十四條報社經理根據公司要求,每半年制定訂閱報刊的計劃和預算,並負責辦理相關訂閱手續。
第二十五條報刊管理員負責報刊的日常檢索、加工、分類、登記,並分別送交有關部門。相關部門處理後,壹周內交回辦公室,由報管人員統壹保管、歸檔。
第二十六條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報紙、期刊挪作他用。如需處理,必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
(八)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辦公室負責向各部室寄發信件和郵件。
(壹)私人信件,壹律自費貼郵票,交到辦公室或寄往郵局。
(2)所有公函、郵件均由收發員啟封、登記、統壹封存、發送;
(3)控制各種掛號信。凡因公需要登記的,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準,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寄。
第二十八條隨著公司的發展,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部分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報總經理辦公室研究批準。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