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傳統節日 - 古代皇權的制約因素

古代皇權的制約因素

首先,從制度層面看,君權的行使所遭受的最大阻力即來自官僚體系。這裏講的官僚體系與相權有別。宰相僅是整個官僚體系的領袖,在他之下還有數量龐大的群僚。君權可以隨時削弱(如漢武帝)以至廢除(如明太祖)相權,但它不可能毀滅整個官僚體系。官僚體系是治理國家所必不可少的壹套行政機器,沒有這套機器君權本身即無法發揮。官僚制度最初雖然也是在君主的授權下建立起來的,但它產生之後,本身即成壹客觀的存在,不再完全隨君主的主觀願望而轉移了。在中國古代的政治傳統中,君權和官僚體系的關系是壹部不斷摩擦、不斷調整的歷史。由於相權是整個官僚體系的樞紐,它對皇權的制約也就最為明顯。秦漢實行三公九卿制,宰相是在唐代三省制下,皇帝的詔令、制敕必須經過中書門下副署,凡屬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如果不加蓋“中書門下”之印,在當時被認為是非法的,不能為下面各級機關所承認。雖然宋代相權較唐代衰落了,但仍保留了唐制中的某些對皇權的制約因素,如封駁制度,也就是拒不起草、拒不頒行皇帝的旨意。到明代罷相後,仍有給事中可封駁其所認為不合適的意見。

另外,官僚體系中的諫官系統對皇權的制約也不容忽視。中國古代有臺諫官之說,所謂臺官,即禦史臺系統,監察官僚;所謂諫官,即監督、諫諍皇帝者,如漢代諫議大夫、唐代的拾遺、補闕、明代六科給事中等。諫官對皇帝的諫諍,涉及各方面的問題,如抵制皇帝以主觀意誌幹擾國法、抑制皇帝極情聲色、指責皇帝奢侈縱欲、阻止皇帝遊獵擾民、牽制皇帝偏袒近親等。當然,諫諍對皇帝的制約作用,是因時因人而異的,同樣的諫諍施加於不同的皇帝,效果可能會完全不壹樣,勵精圖治之主易納諫,懈怠荒淫之主易拒諫。漢文帝、唐太宗當屬納諫的典型,而如明朝的萬歷皇帝,被臣子上表罵其財氣酒色、荒淫無恥,萬歷氣得幾乎吐血,還要為自己申辯。

由此可見,官僚體系在某種程度上確為制約皇權的壹個客觀因素。在高中歷史教學過程中,我們不能壹味地給學生灌輸“君主專制”這壹概念,而給學生造成自秦以來皇帝即可恣意揮灑權力這壹錯誤印象。實際上,皇帝需要不斷地調整官僚體系(特別是相權)恰恰表明官僚體系對皇權的任意行使構成了制約,皇帝才想通過調整的方式使自己權力的行使更加自由。

第二,從思想層面看,中國古代皇權實際也受到了某些無形的、精神上的限制。最典型地便是儒家思想。我們現在使用的高中歷史教材,認為漢以後的儒學適應了統治階級的需要,成了維護君主專制的理論工具。但實際上,儒家雖主張“尊君”,但並不主張絕對君主制。從儒學發展的歷史來看,不管是先秦儒學,還是漢代董仲舒新儒學及宋明理學,都保留了在思想上批判專制皇權的空間。先秦儒家的“德治”、“仁政”主張便是希望從道德層面對帝王的行為作出某些規範,以期君王達到“內聖外王”的理想形象。而漢儒的“天”和宋儒的“理”實際上表明儒家壹直想擡出壹個更高的力量來約束君權。董仲舒在宣傳“君權神授”、“君為臣綱”時,“君”已儼然是“天”的投影或“神”的化身,似已把君權擡高到了絕對的地位,但事實並非完全如此。董仲舒《春秋繁露》言:“且天之生民,非為王也,而天立王以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樂民者,天予之;其惡足賊以害民者,天奪之……故夏無道而殷伐之……秦無道而漢代之。有道伐無道,此天理也。”這段話壹方面確實於理論上賦予了君權神聖性;但同時我們亦可從其思路中得出如下結論,君主行使權力唯壹的正當性就在於為民取“安樂”,如其濫用權力以“害民”,致於“無道”,其權力的合法性就會消失,故可待“有道”伐之,取之。其“災異說”亦可說明“天”時時在臨鑒著君主,隨時準備“降災”於無道之君。自是觀之,董氏新儒學仍保留了批判專制皇權的空間,在教學過程中就不可言其為壹種純粹的專制理論工具了。

儒學發展到宋代有了新的變化,形成了以“理”為核心的新儒學體系。高中歷史教材給我們傳達的觀點是理學適應了統治階級的政治需要,有力地維護了封建專制統治。至於宋明理學之“理”也在某種程度上構成了對君權的壹種限制。可以肯定的是,“理”在宋儒的思想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其直接功用便在於為儒者所倡導的理想化的倫理道德規則提供了形而上的哲學解釋,從而為這些規則賦予了天然的合法性。正因為此,“理”就成為超越於自然和社會的原則,擁有了普遍地適用性,統攝壹切,雖君王而莫能例外。而“理”能構成對皇權的限制,關鍵還在於關於這“理”知識的理解、詮釋的權力壟斷於儒士(士大夫階層)手中,這樣他們也就間接地獲得了針對文化(包括皇權在內)的普遍的批評權力,正所謂“天下唯道理最大,故有以萬乘之尊而屈於匹夫之壹言”(《中興兩朝聖政》卷四十七)。

因此,不管是董仲舒的“天”,還是宋儒的“理”,都代表著知識階層運用超越政治權力的文化知識對於皇權的壹種制約。當然,以上所論及的儒家這種道德理想主義對皇權的制約,看上去十分地“虛幻”,它能通過哪些途徑直接影響帝王呢?具體大致如儒學家通過教育的方式對帝王的塑造,儒家思想滲透於國家政治教育的各方面等等。

以上所論兩點,涉及到高中歷史必修1與必修3中的重點內容。我認為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適當強調,以免學生形成關於“皇權專制”的思維定勢既而影響做題。除此兩點之外,中國古代皇權的行使還有壹些其它的制約因素,因其不是高中歷史教學的重點內容,固只作壹簡單規納。

前代帝王及本朝祖宗的規訓。自秦漢大壹統帝國建立以後,君權本身逐漸凝成壹個獨特的傳統,因而對後世的君主多少有些約束力。前代帝王之失應當引以為戒,但以往在政治治理方面有所建樹的君王則亦需奉以為師。唐太宗曾撰“帝範”十二篇賜太子,希望他以古之哲王為師。至於壹朝之內的“祖法”意義就更大。中國古代系農業社會,重視經驗,乞求天時,由此形成敬天法祖之社會意識。現任皇權無論如何龐大,總還是要將祖宗擡到極高程度。明代有《皇明祖訓》,明太祖在其中總結了自己的治國經驗,提出了子孫、宗室必須嚴守的各種制度及其他行為規範。內容涉及國家大政、宗廟祭祀、宮闈警戒、皇帝個人持守等。清代皇帝動輒太祖高皇帝、太宗文皇帝、世祖章皇帝雲雲。我們經常在電視中看到有些大臣反對帝王的某些做法時,總是呼天搶地,以頭撞墻,口中“祖宗法制,不可改變”雲雲。這些行為往往還產生了壹些效果。此時我們便感到皇帝也並不能那麽隨心所欲的。當然,換個角度來說,這種制約也往往成為各朝變法的阻力。

各朝的修史制度也能夠對皇權構成壹定的制約,為了保證史書的客觀公正,史官有相當大的獨立人格,修史工作有相當大的自主權,拒絕當朝皇帝幹預和閱讀。嚴肅正直的史官都能意識到自己的責任,敢於抵制皇帝的非份幹預,並申明修史對皇帝的約束作用。

社會輿論因素的強大壓力,明代萬歷朝頗多“飛語”,即社會流言,乃社會輿論之反應,對皇權亦產生不小影響。

另外,在某些特殊時代,如魏晉南北朝,形成了門閥政治局面,地方世家大族掌握了大權,對皇權構成了極大的制約。東晉南北朝是中國史上君權最低落的壹個時代。所謂“王與馬,***天下”是也,世家大族王家,與皇族司馬氏***享政權。此外,中國歷史上某些朝代出現了較為嚴重的宦官專政(如東當、唐朝、明朝),特別是明代政制最壞時,司禮監掌握大權,儼然已成了“真宰相”,甚至是“真皇帝”,

當然,以上所論及對皇權制約諸因素,有制度層面的,它們對皇權起著實際的制約作用;但也有精神方面、非制度性的,只構成對皇權制約的可能性。本文意在表明,古代皇帝並非絕對的專制,壹部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雖然貫穿著皇權與反皇權的鬥爭,但它實際上體現了皇權與整個國家官僚制度、士人知識分子的壹種制約與平衡,不如此,那我們也很難理解中國古代此種皇權體制何以延續兩千多年。錢穆先生認為,中國古代與其說是皇權專制,還不如說是壹種比較合理的開明的專制,其言是也。

  • 上一篇:air jordan 11上腳怎麽樣?aj11代球鞋測評
  • 下一篇:顧言小說推薦經典排行榜(好看肉質高的顧言推薦)
  • copyright 2024吉日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