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壹下稅務局這邊的情況。就我媽單位而言,中國的稅收是“任務型”的——這種體制決定了稅收實施的過程必然與正常的社會經濟發展不壹致。
按照我們的理解,區域經濟形勢好→企業發展好→企業利潤高→稅收高。也就是說,能收多少稅,客觀上與妳的稅務機關無關,只是經濟形勢發展的反映。收稅多意味著經濟形勢好,收稅少意味著經濟形勢差。只要稅務機關秉公執法,照章辦事,收多少錢與上班族的能力無關。但不好的地方在於這種“任務制”:今年收多少稅,就像我們高考沖刺誓師大會定目標任務壹樣,上級領導也要定目標。妳認為什麽是“審計小能手”和“審計標兵”?各級稅務機關也有壹個比較,早些年也搞過飄紅旗之類的東西。
在2008年的金融海嘯中,我縣中小工廠企業遭受了肉眼可見的損失,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稅務機關也仿佛活在壹個神奇的現實世界裏,還在“熱烈慶祝我縣超額完成XX稅收任務”(當然,根據這幾年的情況,上級下達的稅收任務根本不可能完成)。所以這就造成了像我媽這樣的壹線稽查人員,首先考慮的是“能收多少錢”,其次才是“怎麽收,跟誰收”,最後才是“該收多少錢”。而且,最重要的是在有限的時間內收到最多的錢,保證明年能收到更多的錢。
妳可能覺得有點迂回,妳可能覺得跟中小企業的稅收有關。讓我這麽說吧。只要出發點有問題,執行的時候立足點就會有問題。
其次,從我爸的角度來說。說實話,至少據我所知,國內中小企業的賬真的是壹筆糊塗賬。他是代理會計,客戶都是中小型制造企業。企業方面,當然是賬面利潤低到不能再低,連續虧損十幾年的企業被抓了不少(因為父親工作的原因,我從小就壹直認為所有的企業都會少報收入,大學學的是財務會計,才知道企業會為了其他目的虛報利益)。其實這不是假賬。由於中小企業現金收付量大,財務管理和監督不到位,很多中小企業都是丈夫當老板,妻子或者其他可靠的親戚當出納,交給父親的原始材料憑證也不完善,在法律範圍內的操縱程度非常大。所以按照我爸的話,只要妳願意把中小企業的賬查到底,就能查出所有的問題。企業、會計、稅務局都知道這件事,但是妳徹查,且不說轄區很多中小企業的工作量,妳查出來又能怎麽樣?每個企業繳納了35萬多元,這在上億的稅收征收任務面前簡直是杯水車薪。而且查賬不是慢活,時間緊,任務重人力少,不可能徹查。挑幾個倒黴的做典型,別得罪人。就算他被罰破產,他自己的稽查隊背負的上億任務也幫不上什麽大忙,還會為明年扼殺壹個稅源。於是,很多年前,我媽和她的公司就開始執行上級“抓大放小”的稅收政策。對於納稅大戶來說,那是無禮的,絕對不能馬虎。雖然收錢很粗暴,但是大企業都是財神。每年上級下達的稅務任務都要靠這些財神,所以要用狠手收錢,用好生養活。即使發現問題,大多數時候也是和顏悅色的協商,象征性的處罰,不敢真的對企業動手動腳(壹方面在地方上做大的企業背後肯定有很好的關系,另壹方面也沒人想從斬斷財路得罪財神的鍋裏背。
我壹直覺得稅務機關在這個過程中最可笑的就是給納稅大戶發錦旗或者其他表彰,這明顯是給大爺看的。但是審計賬目的時候,要堅定,要毫不留情——審計的主力在大公司的徹查上,這就像壹場遊戲。畢竟我們發現的問題越多,協商談判的時候就越艱難。我媽的各種“檢驗專家”“業務標兵”都是這樣過來的。至於中小企業,報的賬每年都在虧損,老板每年都在哭窮,但大家都是中國人,不要跟誰裝外國客人,實際情況大家都知道。壹般情況下,只要不出格,稅務機關不會徹查。但是新官上任,上級嚴查,各縣市考核壓力大,收稅的人對這些中小企業睜壹只眼閉壹只眼,不管是補繳之前漏繳的稅,還是未來提前補繳的稅,還是亂交罰款。其實他們很確定,無論妳付出多少,妳都會少付出。中小企業普遍有自知之明,願意在自己的承受範圍內繳納稅款和罰款。這是壹個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