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大數據條件下,稅務機關在積累大量納稅人有價值數據的基礎上,與工商、銀行、海關、技術監督、住建、規劃、社保、審計等部門聯網,以雲計算數據的綜合分析研究為驅動,從海量數據中挖掘有價值的經濟稅收數據,從所有經濟稅收數據信息中掃描管控所有經濟稅源。比如,地稅部門要建立個人財產性收入信息大數據平臺,對不動產租賃、存款利息、證券溢價、財產增值、股權轉讓、投資收益等個人財產性收入的海量數據進行全面的邏輯判斷和嚴謹的數學分析,讓個人財產的稅源在“互聯網+”大數據的視角下壹目了然。基於雲計算和大數據的應用,通過稅收彈性分析、稅收負擔分析、稅收關聯分析等方法,科學判斷經濟形勢,準確預測稅收收入,實現動態經濟稅源的有效嚴控。壹句話,稅務數據挖掘有多深,雲計算數據有多精細,稅源控制有多精準。“以票控稅”的時代將終結,“人海戰術”將被“雲海戰術”取代。有了專業精準的大數據分析,可以牢牢掌控住所內的所有經濟稅源。
二是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應對新業態稅收征管
在“互聯網+”大數據的影響下,網絡銷售平臺、互聯網金融等新興經濟業態具有虛擬性、無地址性、跨域性、高效性和隱蔽性等特點,極大地改變了經營場所、稅源歸屬、征稅權限和稅收分配,對傳統稅收征管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戰。為加強新業態稅收征管,稅務機關應通過“互聯網+”大數據,由“管理系統”向“管理系統”轉變,實施“數據管稅”:徹底打通納稅人的稅務、財務、經營等信息鏈條,實現涉稅信息電子化,以信息數據為核心要素,全面替代紙質報關單、發票等物理載體。利用“互聯網+”大數據助推納稅人自助管理,讓納稅人自主申報、自動適用稅收政策成為征管主流;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的高效率、低成本等優勢,改變了以往強調抓大放小,重點管好重點稅源,改為大企業和中小企業並重,重點稅源和非重點稅源並重;從稅務信息中分辨出納稅人的異常數據,為壹線稅務管理員加強稅收征管提供“精準指導”。
第三,利用互聯網加大數據加強稅務風險管理
“互聯網+”大數據通過雲計算等技術手段,使政府信息系統和公共* * *數據逐步互聯共享,稅務機關從海量數據庫中獲取大量有價值的涉稅數據,為推進稅收風險管理提供了有利條件。在分權背景下,涉稅事項逐漸發展成為納稅人掌控稅收法律政策、掌握自身執行情況、稅務機關進行後續管理的壹種方式。稅務機關利用大數據和涉稅信息平臺,抓取相關經濟涉稅信息數據進行對比分析、評估和研究,將海量涉稅信息全部轉化為可量化、可比較的數據,實現涉稅信息的數字化管理。通過網絡技術、信息技術、集成技術的研究,對納稅人的涉稅信息進行智能分析、計算、比較、判斷、篩選、關聯、定性。根據收集和積累的稅收征管基礎數據、風險分析數據、第三方數據等信息資源,多角度綜合分析稅收風險,準確計算稅負、稅種、行業、納稅規模、納稅信用、納稅遵從度等各類稅收風險指標。根據不同類型納稅人的不同稅收風險,采取不同的措施應對稅收風險:對高風險納稅人進行稅務檢查,對中等風險納稅人進行稅務約談,對低風險納稅人進行稅務指導,促進納稅遵從。
第四,以“互聯網+”大數據做好納稅服務
“互聯網+”大數據條件下,納稅人類型、納稅業務、時空跨度、新興業態的多樣化,必然導致納稅服務需求的多樣化。針對當前稅務部門普及化納稅服務能力過剩、個性化納稅服務能力不足的困境,必須從納稅人的個性化需求出發,提高納稅服務的有效供給,以滿足其個性化納稅服務需求。稅務機關要依托大數據,分析引導服務的供需,做到從需求入手,最終滿足。在“互聯網+”大數據的交互下,個性化納稅服務需求容易被識別,面向納稅大戶、高新技術企業、小微企業的個性化、專業化納稅服務容易實現。因此,稅務機關應針對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的納稅人,從改變納稅服務供給側入手,根據每個納稅人所需的納稅服務進行“個性化定制”,變粗放的“端菜”納稅服務為精準的“訂單”納稅服務。借助“互聯網+”大數據,超越時間、空間、地域、業態等限制,納稅人在家、在辦公室、在旅途中均可通過互聯網無紙化辦理所有涉稅事務,大大降低納稅成本,享受精準便捷的納稅服務。要充分依托互聯網和移動通信技術,搭建“實體辦稅廳+網上辦稅+移動辦稅終端+自助辦稅終端”的納稅服務平臺,將納稅申報功能向移動互聯網延伸,支持銀行轉賬、POS刷卡、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微信支付等納稅方式,讓納稅人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