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後,在稱呼上加“先”字,父親去世時稱為先父,嚴而考先;母親去世叫先母,先慈,先*;在同輩人去世後加上“死”字,如去世的妻子、兄弟姐妹。夫妻亡故稱寡,丈夫亡故稱妻子寡、寡;妻子死後,她稱丈夫為寡婦。古人對不同年齡有不同的稱呼。比如:
總角度:幼兒,頭發紮成發髻。《禮記·內則》“富士,總角。”鄭玄註:“總角,收發。”後來,兒童的童年被稱為“總角度”陶謙《慕容》序:“當妳從總角度聽到這個詞時,如果妳是白色的,妳就不會有任何成就。”這裏的“白頭”叫老年。
掛發髻:也指孩子的童年。在古代,孩子未成年時,不戴帽子,頭發下垂,所以“掛發髻”被稱為孩子的童年。陶謙《桃花源記》:“黃毛垂下,我樂。”這裏的“黃毛”也叫老年。束發:古代男子在兒童時期將頭發紮成發髻戴在頭頂,後來稱“束發”為兒童時代。《戴··富寶》:“讓我們上大學,學大藝,成全大節。”歸有光《吉翔選誌》:“我在讀書中。”
成年子女:在古代,男人年滿十五歲就被稱為“成年子女”。《李信內側》:“變成小孩子,像大象壹樣跳舞,還要學會射擊。”鄭玄註:“大人孩子十五歲以上。”《後漢書·古力傳》:“固弟子,汝南郭亮,歲成童,學於洛陽。”李習安註:“壹個成年的孩子十五歲。”還有《谷亮·召公傳·十九年》:“子若不主,父必有罪。”範寧註:“大人小孩八歲以上。”可見,關於多大才算成年,眾說紛紜。
和:古代女子年十五,稱為“和年”,也叫“和年”。是發夾,是可以插發夾的年紀。《李逸圖魂裏》:“女人是允許嫁的,但這是壹個字。”《禮記》:“女子許嫁,...十年五年。”還指出了結婚年齡。《聊齋誌異·胭脂》:“東昌卞氏,牛大夫,有壹女,小字胭脂...這樣他就找不到這個詞了。”
破瓜:舊時文人將“瓜”字拆開,做成兩個字,16歲稱為“破瓜”,多用於詩詞中的女性。因為八乘八是六十四,六十四歲也叫“破瓜”。顏路為張所作詩:“攻在破瓜之年。”
弱冠:古代男子20歲加冕。所以主稱20歲為“弱冠”。軟弱意味著年輕,皇冠意味著戴著成人帽,捧著大禮。左思《友頌》詩中說:“弱冠使柔,老人望群書。”
《論語》中有這樣壹句話:“子曰:‘十而立誌學五,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從耳,七十而隨心願,不逾矩’”。後來被《立腳點》稱為30歲,《聊齋誌異·長卿和尚》說:“朋友可能去老家。以《毫無疑問》為40歲,回應《答韓文賢信》:“我年輕時不迷茫”;以“知命”為50歲代名詞,潘嶽《閑居序》中寫道:“自弱冠與知命之年有關,八弟子為官,壹先進。"以"二順"為60歲的代表名,庚欣寫下了《李伯母墓南明》:"我妻已過二順之年,音象長存。"
古人也稱50歲為“艾”,60歲為“毛”。《禮記·曲禮》:“五十為艾,...而六十是毛……”也可以泛指老年。荀子史鷙:“信艾可以為師。”
古稀:杜甫曲江詩:“酒債共,人生七十歲。”後來,我以“古曦”作為70歲的代理人。易:《詩·秦·鄰》:“逝者已矣。”毛傳:“我老了。八十歲。”《左傳·Xi公九年》:“以叔待老,勞則得壹等,無所拜也。”杜預註:“八十日。”
毛:《禮記·曲禮論》:“八九十是毛。”桓寬的《鹽鐵論·孝經》也叫“80分”
齊Xi:《李新曲·李商》:“百年是壹段很長的時間。”鄭玄註:“期猶在;哎,養吧。”孔希丹解釋說:“壹個百歲老人的飲食、住所、活動都是養的必要條件。”後來我就拿“易”來代表百歲老人。蘇軾《二韻三曲》:“不妨各處閑建,幾年可指望。”
還有“丁年”的說法,壹般指成熟的壹年,也就是壯年。文詩《蘇武祠》雲:“回望樓臺不算數,自留青澀帽劍。”但不同朝代有不同的規定,比如懶朝的20歲,唐玄宗天寶年間的23歲。“陛下”、“殿下”、“閣下”、“足下”都是古代稱謂中的敬語。
“陛下”指的是皇宮的臺階。“陛下”原本映在臺階腳下的侍者。朝臣對天子說話,不敢直呼天子。他們必須先叫臺階下的服務員告訴他們。後來“陛下”變成了皇帝的貢品。
“殿下”和“陛下”是壹個意思。本來也是對天子的禮贊,只是稱謂對象隨著歷史的發展而變化。到了漢朝以後,就演變成了給太子和王子的貢品。唐朝以後,只有皇太子、皇後、皇太後才能稱為“殿下”。
“閣下”是對他人的壹種古老的尊敬。常用於書信中。最初是因為親戚、同輩之間不方便直呼其名,往往先叫侍從來告知,稱呼侍從為“閣下”,逐漸演變為對親友的尊稱。
在古代,“足下”壹詞是作為壹種稱謂,或者作為壹種同行。比如《史記·項羽本紀》:‘張亮入謝嶽:’...謹請臣獻壹對白墻,然後拜王腳;鬥壹對玉,然後拜將軍。" "
這些敬語在對外交往(書信、宴會發言)中仍經常使用。“先生”:最早出現在春秋時期的《論語》為政:“有酒有菜”先生“好吃。”註:“先生指父兄。”在戰國時期,“先生”壹般指賢良有學問的長者。歷史上第壹次用“先生”來稱呼老師,只出現在曲禮。自唐宋以來,道士、醫生、占蔔師、賣藥的和占蔔師都被稱為先生..從清朝開始,“先生”的稱謂開始在人們的腦海中淡化,直到辛亥革命後,“先生”的稱謂才廣為流傳。
“小姐”:最真實的稱呼是地位較低的宮女、妃子、藝人等。到了元代,“小姐”逐漸上升為貴族中未婚女子的稱謂。如《西廂記》“只生壹小姐,字鶯鶯。”到了明清時期,“小姐”壹詞終於發展成為對貴族未婚女子的尊稱,並逐漸流傳到民間。
“夫人”:最早見於《詩經·風雅·被醉》:“李爾王夫人。”這裏的“夫人”指的是賢惠的女子,就像後來的“女兒”壹樣,是對女性和未婚女性的尊稱。小軍、西軍:最早稱為諸侯之妻,後來作為妻子的統稱。
妻子:以前丈夫對別人稱呼妻子,根植於男主外,女主內的舊觀念。
室友:大部分都是給別人老婆的地址。
拙荊與:源於“柴靜布裙”,原指東漢之妻孟光的衣服,後人將其作為妻子的謙稱。
荊妻刑房:表示謙虛和貧窮。
發廊:原配老婆。
二妻,二妻:由於古人常以琴瑟比喻夫妻關系,故稱妻子之死為“二妻”。
妾、妾、小老婆、小星、如妻、如妻、側房、廂房、房、副房都是小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