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我國教育部發布了《關於印發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規劃(2011-2020)的通知》(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規劃(2011-2020),以下簡稱。開頭直接引用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首次提出的壹個重大命題——“信息技術對教育發展具有革命性影響,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並以此作為規劃制定和實施的總綱。
“總綱”之後是關於“教育信息化的意義”和“實現教育信息化的途徑和方法”。
教育信息化的意義在於“以教育信息化推動教育現代化,解決制約我國教育發展的問題,促進教育的改革創新”(過去指“推動教育的改革發展”),因此是“實現我國教育現代化宏偉目標不可或缺的動力和支撐”。
實現教育信息化的途徑和方法就是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的優勢,實現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的深度融合。事實上,這才是能夠讓信息技術對教育發展產生真正革命性影響的具體途徑和方法。信息技術要與教育“深度融合”,這是《規劃》首次提出的全新概念。出現了十多次,可見其非同壹般的重要性。
為了實現教育信息化的目標,即通過教育信息化推動教育現代化,實現促進各級各類教育改革創新的目標,國際上傳統的途徑和方法是實施“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也稱“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現在,《規劃》摒棄了這種傳統觀點,提出了信息技術要與教育“深度融合”的全新理念,認為這是實現上述教育信息化目標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其依據是什麽?只有探究“信息技術與教育深度整合”的內涵和本質,才能理解它。
因此,我們需要考察信息技術與教育“深度整合”這壹概念產生的背景,以及它與傳統的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的概念有何不同。
眾所周知,自20世紀90年代人類社會開始進入信息時代以來,以多媒體計算機和網絡通信為標誌的信息技術日益廣泛地應用於人們工作、學習和生活的各個方面,並在經濟、軍事、醫療等領域產生了革命性的影響。遺憾的是,在信息技術取得這些巨大成就的同時,其在教育領域的應用並沒有取得顯著的成效,大部分還停留在手段和方法的應用上。對於教育生產力的提升(大量創新人才的培養)似乎是可有可無,而不是不可或缺,更談不上對教育的發展產生革命性的影響。原因是什麽?
喬布斯的著名問題也問到了這個問題——“為什麽計算機幾乎改變了所有領域,但對學校教育的影響卻出奇的小!”[1]
長期以來,世界上許多專家學者都研究和討論過這個問題,但最終都以失敗告終。只有2010年10月發布的國家教育技術計劃2010(簡稱NETP 2010)。自1996以來,美國已經發布了四次教育技術計劃,最新壹輪發布於2010。[2]通過認真回顧和總結30年來企業部門應用技術的經驗教訓,並與教育領域應用技術的現狀進行對比,發現了問題的癥結所在,由此引出了壹個全新的命題:
“教育部門可以向企業部門學習的經驗是,如果我們希望看到教育生產率的顯著提高,我們需要進行由技術支持的根本性結構變革,而不是漸進式的修修補補”(以下簡稱“教育系統的結構變革”命題)。
因為這壹命題與信息技術能否對教育發展產生革命性影響密切相關,事實上,能否利用信息技術實現教育系統的重大結構性變革,是信息技術能夠對教育發展產生“革命性影響”的根本原因,因此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關註。
這裏我要說明的是:從前幾次公布的美國國家教育技術計劃的內容來看,NETP2010是最全面、最系統的教育發展計劃,涵蓋了美國教育體系的所有領域,涉及教育體系中的所有要素。其豐富的內涵、重大的意義和深遠的影響,只是我國《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壹個輪廓。
迄今為止,從國際範圍來看,以美國學者為代表的西方學者壹直只是從改變教與學環境或教與學方法的角度(充其量只是從同時改變教與學環境和教與學方法的角度)來闡述信息技術在教育領域的意義。
只有NETP2010通過回顧和總結過去30年企業部門應用信息技術的經驗教訓,並與教育領域應用技術的現狀進行對比,最終認識到信息技術在教育領域的應用並沒有取得顯著的成效(或者說信息技術並沒有真正對教育的發展產生革命性的影響),其問題在於教育系統並沒有實現以信息技術為支撐的重大結構性變革。它只把信息技術應用於改進教學手段和方法等“漸進式的修修補補”,或者只關註如何利用技術來改善“教學環境”或“教學方法”。簡而言之,教育系統的結構變化沒有被觸及。
這就是《規劃》的具體背景,它摒棄了傳統的“信息技術與課程的整合”,倡導與教育的“深度整合”——希望找到壹種新的實現教育信息化目標的有效途徑和方法,以解決長期以來信息技術在教育領域的應用沒有取得顯著成效的問題。
了解了這個特定的背景之後,我們再來看看“深度融合”這個概念和傳統提法“融合”的區別。
既然用“深度融合”代替“融合”的目的是真正觸及教育體系的結構性變革(而不僅僅是改進教學手段和方法等“漸進的修修補補”),那麽“深度融合”與傳統“融合”的根本區別就在於,“深度融合”需要教育體系的結構性變革,而“融合”則不需要也不關註這種變革。
第二,“教育系統結構變革”的確切含義
教育系統的結構變化意味著什麽?教育體系包括“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終身教育”等諸多組成部分,但其最重要、最核心的是“學校教育”——青少年的知識、技能和思想道德主要由學校培養。既然學校教育體系是整個教育體系的主體和核心,那麽“教育體系的結構性變革”的關鍵和主要內容顯然應該是“學校教育體系的結構性變革”。
為了認識和理解“學校教育制度的結構性變革”的具體內涵,我們先來看以下簡單的邏輯推理:
因為課堂教學是學校教育的主陣地(也是除遠程教育以外的各類教育的主陣地),“課堂教學”應該是“學校教育”的核心內容;
既然“課堂教學”是“學校教育”最重要的內容,那麽“課堂教學結構”自然應該是“學校教育體系的主體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