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初期,陳雲主持制定糧食流通方案時,通過對八種方案的比較,在“黃炸藥”和“黑火藥”之間選擇了統購統銷制度,既體現了政治家的智慧和勇氣,也體現了經濟學家求真務實的科學精神。學術界對陳雲的糧食統購統銷思想做了大量的研究。有鑒於此,本文僅從早期發展經濟學的角度,探討農產品制度安排的動因、功能及其對農村經濟運行的影響,並與加拿大牛奶、雞蛋等同業公會的配額管理進行比較,為進壹步研究陳雲糧食統購統銷思想提供參考。
第壹,農產品統購統配是服務於趕超戰略的制度安排。
早期發展經濟學強調資本積累和國家規劃,認為發展中國家勞動力資源豐富,資本最為稀缺,因此增加資本積累對加快經濟發展非常重要。如果沒有政府的幹預和規劃,僅靠市場的自發調節是不可能積累盡可能多的資本並促進工業部門的擴張的。早期發展經濟學之所以主張發展中國家實行國家計劃,是因為這些國家的市場體系不健全,市場機制不能很好地發揮作用,所以主張政府要積極幹預經濟。只有這樣,才能調動有限的資源,在短時間內趕上發達國家。
中國實施國家工業化戰略的政策選擇與早期發展經濟學的命題不謀而合。圍繞國家工業化的目標,新中國選擇了趕超發展戰略和政府主導的發展模式。通過調整國家計劃和國民收入的初次和二次分配政策,實現了工業化的資本積累和有限資源向工業化的配置和整合。其中,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是實施國家計劃、調節國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工具之壹。農產品統購統銷制度的實施是從糧食開始的。* * * 6月1953 10日中央作出了關於實行糧食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的決議。根據中共中央的決定,國務院於同年10月23日正式頒布了《關於實行糧食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的命令》和《糧食市場管理暫行規定》。1954年間,長江、淮海流域遭遇百年不遇洪水,糧食大減產。同時,在1954 ~ 1955期間的非災區,向農民征購糧食350萬噸,發生了多起強行訂單和“超購”,加劇了國家與農民的緊張關系。到了1955的春天,很多地方幾乎家家談糧,家家有統購。為此,中共中央、國務院於3月1955發出《關於迅速安排糧食購銷穩定農民生產情緒的緊急指示》,降低了糧食收購任務,決定實行糧食定產、定單、定銷“三定”制度。
中國實行糧食統購統銷制度有特定的歷史條件。眾所周知,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農業是傳統農業,以耕畜為動力,每戶不到1頭耕畜,只有1/3左右的犁。農村地區基本上是自給半自給,農業商品率極低。1.949年全國人均糧食產量只有209公斤和1.952。①工業化戰略實施之初,這種生產力水平低下的傳統農業就表現出對工業化支撐乏力的矛盾,1953的糧食等農產品供應緊張就是這壹矛盾的暴露。1953的糧食購銷有什麽區別?如果今年銷量達到567億斤,將比原計劃多賣87億斤;如果收購比原計劃少30億斤,差額117億斤。即使收購計劃完成,87億斤的差價也不是個小數目。”[1](第205頁)實際上,從1949到1952,年均糧食產量增加了13.1%,全國平均糧食產量增加了11.3%。在糧食等農產品快速增長的情況下,供應緊張的問題是城市工礦區對糧食等農產品需求快速增長造成的,除了農民為了提高生活水平不得不多吃、多留、少賣,還有私商搶購囤積擾亂市場,影響國家收購。1954年9月23日,陳雲在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上的發言中說:“城市工礦區和農村經濟作物區的糧食需求迅速增加,但農民並不急於出售余糧,這是1953年糧食短缺的根本原因。城市人購買力提高的事實也是顯而易見的。物價穩定了幾年,工資收入比解放初期有了很大提高。最重要的是,從1953開始,國家開始了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全國就業人數大大增加。這樣,社會工資總額和城鎮居民收入都有了很大提高。正是因為城鄉人民收入的增加,糧油肉布的增加壹直供不應求。”[1](第258 ~ 259頁)那麽,這種需求增長的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呢?新中國成立後,工業恢復並迅速發展。從1950到1952的三年間,工業總產值年均增長34.8%,工業總產值占工農業總產值的比重迅速提高,從1949的30%提高到1952的43.1。工業基本建設投資擴大,1953年達到28.34億元,比1952年的1689億元增長67.8%;城鎮人口由1949年的5765萬人增加到1952年的7163萬人和1953年的7826萬人,分別增長24.2%和35.7%。城鎮人口占中國總人口的比重從1949年的10.6%上升到1952年的12.5%和1953年的13.3%。工業化的快速推進,城市人口的增加,以及當時非農居民人均消費水平比農民高約1.5倍,都促使糧食等農產品需求大幅增加。
隨著工業化的快速推進和計劃經濟體制的建立,統購統銷制度已經擴展到其他農產品。農產品統購統配制度作為計劃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壹直在實施,並已成為將有限資源配置給產業的政策工具和服務於趕超戰略的制度安排。除糧食統購統銷外,在1953和1954,油料、棉花等農產品分別購銷,自1954起,生豬等其他農產品實行計劃統壹收購。1957年8月,國務院在《關於禁止國家收購的農產品和其他物資進入自由市場的規定》中進壹步明確。國家收購的農產品有:烤煙、黃洋麻、苧麻、大麻、甘蔗、家蠶繭(含碎土)、茶葉、生豬、羊毛(含羊絨)、牛皮等重要獸皮、土糖、土紙、桐油、竹筍、棕片、生漆、核桃仁、杏仁、黑瓜子、白瓜子、栗子等。隨著農產品統購統銷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加強,農村市場管理得到加強,農村流通領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調節。自此,真正的自由市場基本不復存在。
第二,農產品統購統銷預期目標的實現及其對農村經濟運行的影響
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建立,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不僅實現了保證農業原料供給工業的最初政策目標,而且使其承擔了國民收入分配的職能。新中國成立初期,農產品相對價格比較低。據調查,1950的工業品換農產品指數比1930 ~ 1936的平均水平高出31.8%,比1936高出45.3%[2]。新中國成立後,努力縮小工農產品價格的“剪刀差”,但“剪刀差”依然存在,並不時擴大。延續了30多年的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實際上已經成為農業為國家工業化提供原始積累的制度保障,即通過壟斷主要農產品,限制城鄉之間的市場貿易,禁止民間長途販運,低價收購農產品,從而順利獲得工業品價格的“剪刀差”,實現農業資金在工業品交換中向工業資金轉移。據專家測算,工農業產品剪刀差從1952到1978增加了44.92%[3],農業部門從1952到1957的凈積累為475億元,占同期財政收入的30.9%。
農產品統購統配制度還承擔著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消費數量分割和工業原材料消費的分配職能。由於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具有這種功能,在農產品短缺的條件下,改革開放前作為生產者的農村居民並沒有根據自己的需要消費更多的農產品,而是要向城市居民提供口糧和工業原料,因此農產品的整體消費水平遠遠低於城市居民。
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的實施,既保證了農業對工業所需原料的供應,又保證了大量農業剩余向工業轉移的實現,為國家工業化的快速推進提供了有力支撐。到1978,我國工業增加值比1952增長15.9倍,年均增長11.5%;形成了相對獨立的工業體系,工業總產值占工農業總產值的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1978年的75%。從保證農業對工業所需原料的供應和實現大量農業剩余向工業轉移的角度來看,農產品統購統配制度的實施達到了預期的政策目標。
但是,長期實行的農產品統購統配制度對農村經濟運行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首先,農產品統配統購低價制度使工農產業價值交換和流通關系失衡,農業剩余向工業轉移,削弱了農業自我積累和自我發展的能力
其次,農產品統購統配、限制農村市場的制度安排,排斥了商品生產和市場機制。政府以計劃調控取代市場機制後,經濟運行缺乏內在的自動調節機制,農民無法根據供求關系形成的價格信號有效配置資源,阻礙了農村資源的流動和重組,阻礙了各地比較優勢的發揮。此外,城鄉二元結構切斷了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有機聯系,導致農村經濟形成了結構單壹的產品經濟封閉體系。
第三,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實施後,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也成為把廣大農民留在農村和農業的制度保障。由於糧棉油等農副產品對城市居民的定量供給,農民進城既找不到工作,也得不到農副產品的供給,使得農業剩余勞動力失去了自由進入城市體系的機會和可能。農業剩余勞動力沒有向非農產業轉移,農業規模經營難以發展,農業勞動生產率難以提高,農民增收困難,農業現代化進程緩慢,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後,“三農”問題的解決難度加大。
受上述因素的影響,加上農村人民公社制度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工農業發展不平衡。1952到1978的工農業增加值增長率比為5.5∶1,遠高於國際工業化初期2.5 ~ 3 ∶ 1的工農業增長率比。
農業現代化嚴重滯後於工業化,成為工業化的重要制約因素。壹方面,農產品的緩慢增長不能滿足快速工業化和人口快速增長的要求,使農產品供給嚴重不足,進而使城鄉居民票源緊張的局面越來越嚴重。另壹方面,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對工業品的購買力較低,對工業品的需求不足。
三、中國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和加拿大部分農產品行業協會的配額管理。
加拿大的牛奶、雞蛋等行業協會也對會員實行配額管理。以牛奶為例,根據法律授權,奶農協會對其所有會員生產銷售的牛奶統壹實行配額管理。協會不購買農場生產的超過配額的牛奶,農民自己也不能出售這些牛奶。這種農業組織及其按定額計劃生產銷售的內部管理方式,提高了農業組織化程度,降低了市場交易成本,避免了生產過剩和農民之間的惡性競爭,實現了銷售有序和價格穩定。
在農產品的計劃生產和收購中,我國的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類似於加拿大農產品行業協會的配額管理制度。我國農產品統購統銷最初的政策目標只是計劃購銷,即在市場體系尚未完善之前,特別是由於國家調控手段的缺乏,宏觀體系尚未建立之前,農產品的計劃購銷可以保證短缺情況下農產品的有序供應,有效解決當時囤積居奇、哄擡價格的現象,進而保證國家工業化的順利進行。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建立,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實際上承擔了生產的計劃管理職能。而我國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對農村經濟運行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與加拿大農產品行業協會促進行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的配額管理形成鮮明對比。這種性能對比的主要原因是:
第壹,制度背景不同。加拿大農產品貿易協會的配額管理制度雖然在貿易協會內部對會員的生產和銷售實行配額管理,但它是在市場經濟背景下運行的,資源的配置仍然以市場調節為主,可以更好地將計劃與市場結合起來。我國農產品統購統配制度是計劃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資源配置過程中排斥市場機制,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政府失靈。
第二,制度的動機和作用不同。在買方市場和激烈競爭的條件下,為了實現賣方的利益和整個行業的發展,加拿大農民自發成立行業協會,並在其組織內按配額實行計劃生產和銷售,這是壹種誘致性的制度變遷。為了實現農民增收和整個行業發展的目標,加拿大農產品行業協會還承擔著遊說政府和在組織內實施行業自律的職能。我國農產品統購統配制度是政府做出的強制性制度安排,旨在賣方市場與供求缺口日益增大的情況下,保證快速工業化所需的原料供應。
第三,計劃管理的主體不同。加拿大的農產品行業協會都是由同行業的農民組成,配額指標由農民根據市場需求自行確定,所以農民的利益可以得到很好的實現。我國實行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後,農產品收購計劃和價格由國家統壹制定,農民是被動的參與者;在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的政策取向和自銷家庭副業被批判走資本主義道路的情況下,農民只能接受農產品被低價收購所遭受的利益損失。
第四,實施範圍不同。加拿大的農產品行業協會很發達,幾乎每個農產品都有專門的行業協會,但只有奶、蛋、雞、雞、火雞等少數農產品行業協會實行配額管理。因為實行配額管理需要壹定的條件,從產品特性來說,必須是可替代產品有限、供給價格彈性大的產品;從管理的角度來看,行業協會有能力執行其配額等管理規定,會員也必須願意為停止生產和實施系統管控付出相應的成本。換句話說,只有少數農產品適合配額管理,而大多數農產品不適合配額管理。我國農產品統配統購制度最初只在糧食上實行,後來日益擴大,幾乎包括了所有的農產品。到1978,農民出售農副產品的比例高達84.7% [2]。
國內外的實踐證明,實現供求平衡的途徑很多,可以是計劃生產和銷售,也可以是宏觀調控下的市場調節。計劃產銷管理的成功取決於計劃產銷管理的運行機制。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也證明,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有利於供求平衡,這也是農業產業化經營、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興起和發展的因素之壹。
[參考文獻]
[1]參見《陳雲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08 ~ 210頁。[2]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編《農產品成本與價格論文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第104頁。[3]嚴瑞珍等:我國工農業產品剪刀差的現狀、發展趨勢及對策。參見《生存、改革與發展》(1988),中國展望出版社,1989,第289頁。④《當代中國的農業》,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第3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