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產業結構現狀。山西的產業結構是以能源和原材料工業為主體的重工業結構。這種結構是基於國家能源需求、區域資源優勢和山西省的工業傳統,是山西省工業發展長期選擇的結果。總的來說,符合地區間比較經濟優勢和全國空間生產力合理布局的要求。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山西產業結構的演變呈現出良性發展態勢。在優勢能源產業快速增長的基礎上,各行各業也相應發展。基礎設施和第三產業發展快於全國,演進方向是健康的。符合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的需要,避免了我國大部分省市產業結構趨同的傾向。無論從總體戰略要求還是從局部優勢來看,山西的產業結構基本合理。
資源優勢和社會需求是結構演進的主要基礎。山西在煤炭等礦產資源方面的獨特優勢及其在中部的地理位置,形成了山西煤炭產業的比較經濟優勢。而我國能源和原材料的長期短缺,加速了這壹優勢的發展,形成了山西堅實的能源產業基礎。歷年的重點建設促進了山西原材料和重工業的快速發展。與1965年的1952相比,工業占工農業總產值的比重由27.4%上升到61.4%;重工業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從47%上升到69.4%。近年來,上述比例進壹步提高到近80%和70%以上。從而逐步形成了以資源開發和初級加工為基礎的山西典型重工業結構。
近年來,山西的產業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第三產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有所提高。
在全省國民收入中,農業(包括村辦工業)、建築業和交通運輸業的比重有所提高。在產業構成上,基於資源優勢的重化結構發展較快,山西作為國家能源基地的雛形基本形成。
與全國相比,山西國民生產總值的第壹產業構成比全國低7個百分點左右。第二產業構成比全國高7個百分點;第三產業的構成接近全國。與全國相比,山西國民收入的五大物質部門構成中工業建築和交通運輸明顯偏高,農業構成明顯偏低。從社會總產值的產業構成分析,山西能源產業集群、原材料、建築、交通及村及以下產業的構成明顯高於全國,而林、牧、漁、紡織、食品、輕工等產業集群的構成僅為全國的壹半,差距很大。
山西的產業結構呈現出以下特點:壹是能源產業作為支柱產業非常明顯,具有與基礎產業相融合的特點。能源產業是山西歷史悠久的支柱產業,目前占山西社會總產值的14%,工業總產值的30%,工業總產值的42%,財政收入的20%。具有可比成本低、勞動生產率高、產量大等明顯的經濟優勢,在全省乃至全國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特別是1980年以來,中央明確了把山西建成能源重化工基地的目標,能源工業發展迅速。山西的煤炭和電力先行系數分別達到了-0.08和-0.28,明顯好於全國的-0.36和-0.42。因為能源、交通等基礎產業是中國工業發展的“瓶頸”,大量煤電的出口尤為可貴。此外,山西的原材料工業和機械工業在工業中也非常突出。
二是拳頭產品突出,很多行業在國內優勢明顯。在列入國家計劃的61主要工業產品中,山西14產品產量位居各省市10前茅。這些拳頭產品的特點是產量大、知名度高,具有壹定的經濟優勢,是山西省外商品交易所的主要支柱。拳頭產品辛的省外貿易量大,使山西工業品的供應主要面向國內生產資料市場,長期處於產量大於投入的地位,為進壹步發展商品經濟提供了強有力的基礎。
第三,建築業和交通運輸業相對全國來說比較發達,已經成為山西重要的工業部門。能源基地建設和以煤炭為主體的能源原材料出口,有力地促進了山西建築業和交通運輸業的發展。
4.鄉鎮企業已成為山西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僅“六五”期間,山西鄉鎮企業總產值翻了兩番,年均增長近40%,社會總產值增加62億元,占全省同期社會總產值的30%。鄉鎮工業發展的壹個特點是,村以下工業構成了鄉鎮工業的主體,占工業產值的70%,占全國村及村以上工業產值的4%以上,占農業總產值的40%左右。這種村及村以下產業的發展對促進山西農村其他產業的發展,改變農村就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