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英德金融體系比較分析
金融體系是壹個復雜的綜合體,由壹國的金融監管體系、金融組織體系和金融市場組成。英國和德國是世界上金融業比較成熟的國家,但金融體系存在顯著差異。英國是市場化的金融體系,德國是銀行主導的金融體系。本文從金融市場和銀行中介行業兩個方面分析了英國和德國金融體系的差異。
金融市場的差異
(壹)股票市場的差異
英國有壹個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1973年,11地方證券交易所全部並入倫敦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有兩個市場:主板市場和另類投資市場(AIM)。主板市場專門為經營業績好的成熟企業融資,上市條件嚴格。AIM市場致力於為小型成長型企業募集資金,上市條件相對寬松,沒有規模、經營年限、公眾持股等限制。到2007年2月,* * *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有3,265,438+065,438+0家,其中65,438+0579家在主板市場上市,65,438+0632家在AIM市場上市,包括700多家在英國主板或AIM市場上市的外國公司。
德國有八個地區性證券交易所,但大多數交易都在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進行。德國股票市場可分為官方市場、受監管的官方市場、新興市場和受監管的非官方市場。官方市場是最重要的市場,90%的股票在這裏交易。上市公司必須滿足嚴格的條件,才能在這裏發行股票。在官方市場交易的股票大多是傳統的德國大型股份公司(如奔馳、奧迪、西門子等。)和壹些大型外企。在官方市場上市成本高,信息披露義務非常嚴格。在規範的官方市場,上市條件相對寬松,不需要提供公司成立函,簡單的報告即可。入市成本比官方市場低50%。新開市場1997,主要服務於創新型中小企業。新市場壹度發展迅速,由於上市標準過於寬松,對上市公司缺乏監管,投資者對其失去了信心。它於2003年5月關閉。受管制的非官方市場(Freiverkehr)是壹個沒有固定組織形式的市場。原則上沒有法定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存在審批問題。證券的上市交易只需要司法機構的批準。到2004年6月,德國所有市場共有10710家上市公司,其中法蘭克福有57810家。然而,在這65438+10萬家公司中,德國本土公司只有973家,外國公司有9737家。
從分析可以看出,英國只有壹個證券交易所,兩個市場,德國有八個交易所,三個市場(新市場實際上並不存在)。英國本土企業主導市場,德國的外資股比例高於英國。* * *相同的壹點是,兩國股市都高度國際化,但英國的外國股票交易量遠大於德國。以2002年為例,英國的外國股票交易量為2100億美元,而德國為10100億美元,前者是後者的20倍。
(二)債券市場的差異
英國債券市場按發行主體可分為政府債券、金融企業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券。任何債券發行都必須經過FSA的審查和批準。近年來,政府發行的債券數量大大增加。自2003年以來,每年的發行量超過500億英鎊。傳統上,政府債務的發行和管理由英格蘭銀行負責。1998年4月以後,這壹職能移交給財政部債務管理局(DMO),制定短期利率的責任也移交給DMO。英國國債發行最顯著的特點是做市商制度。做市商是指經DMO批準直接從DMO買賣政府債券的經紀人。它有兩個作用,就是可以自己買,也可以幫其他公司買。壹般都是招標采購。目前,英國國債市場共有65,438+07家金邊證券做市商和5家內部交易商經紀商。
德國債券市場是世界第三大債券市場。發行部門包括非金融公司、政府部門、財務公司和國外籌資者。債券的種類有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德國的公司債和英國差不多,公司債占比很小。如果僅考慮境內債券融資,非金融類公司融資占比在大多數年份都不到10%。這是因為德國公司債的發行額度需要經過政府部門的審批,程序復雜耗時。另壹個原因是間接融資容易。對於政府債務的管理,德國采取多部門分工合作的方式,即由聯邦財政部、聯邦中央銀行、聯邦證券管理局和聯邦金融機構股份公司共同負責。聯邦財政部制定國債發行政策,監督政府收支。聯邦中央銀行負責具體發行,聯邦證券管理局負責債券債務的登記管理和還本付息,聯邦金融機構股份公司負責具體發行計劃。顯然,這種管理制度與英國的管理制度有很大不同。
英國發行的債券總量遠高於德國,但外國機構在德國發行的債券比例高於英國同類指標。
銀行中介行業的差異
(壹)經營範圍的差異
英國的銀行業可分為兩類:完全授權銀行和許可存款銀行。人們充分認識到,銀行的業務範圍很廣,包括存款、信貸和債券交易。ldt的服務有限,主要以吸收公眾存款為主。這些都是小型金融機構,公司名稱中不能使用“銀行”二字。
德國銀行業可分為綜合銀行和專業銀行。綜合銀行是“全能銀行”,提供所有金融服務,包括存款、貸款和證券業務。它們主要由三種類型的銀行組成:儲蓄銀行、商業銀行和合作銀行。專業銀行是指從事特殊業務的銀行,如抵押貸款銀行、開發銀行和住房儲蓄銀行。他們的業務範圍通常受到相關法律的限制,但近年來,隨著金融監管的放松,他們的業務範圍有擴大的趨勢。
英國和德國的區別在於德國的全能銀行體系,而英國的嚴格分業銀行體系。英國金融“大爆炸”後,這種管制放松了。銀行可以持有保險公司和企業的股份,並參與金融市場,各種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界限變得模糊。
(2)其他差異
除了銀行結構即業務範圍的差異,英國和德國銀行部門的差異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銀行在企業外部融資中的地位不同。英國非金融企業的外部資金雖然主要來源於銀行,但比例不到50%,而股票和債券合計近40%。相反,從1970-1996,在德國企業的外部長期融資中,銀行貸款的平均比例為82%,股票和債券僅占12%。由於英國銀行地位相對較低,金融市場地位相對重要,西方學者將英國金融體系歸為市場化金融體系;德國的情況正好相反,所以德國的金融體系屬於銀行主導的金融體系。
2.利潤水平不同。英國銀行業利潤率很高。由於德國的國有銀行和抵押銀行的利率很低,排除這些銀行後得到的數據更具有可比性。從利息收入來看,兩者差不多,但是英國的非利息收入比德國高很多,德國的人員成本也比英國高,所以英國的利潤與資產的比率比德國高0.4個百分點。英德銀行業績的差異也可以體現在股票上。2003年,德國所有銀行的股票平均回報率為0.7%,而英國高達11.1%。造成這種差異的主要原因是:英國銀行的非傳統銀行業務非常發達,已經成為重要的收入來源;德國銀行業壟斷程度低於英國,英國可以獲得壹定程度的壟斷利潤,英國銀行業務的收費普遍高於德國;德國公共銀行部門和合作銀行在銀行業中占很大比重。這些銀行不以銀行利潤最大化為目標,提供服務的費用和利息要求很低。英國的銀行都是以利潤為導向的;德國中小企業主要從公共銀行部門(儲蓄銀行)獲得服務,降低了德國整個銀行業的收入;英國的零售銀行和分支機構比德國少,這降低了運營成本。3.銀行的國際化程度不同。英國銀行業壹直比德國更加國際化。英國的外資銀行分行較多,外資銀行的貸款占英國總貸款的20%以上,而德國的外資銀行份額不到10%。
4.銀行和企業的關系不壹樣。與英國相比,德國銀行與企業的關系更為密切,這根源於公司治理制度的差異。英美法律強烈要求公司管理者代表股東利益行事,利潤最大化是公司的唯壹目標。如果代理商達不到股東的利潤目標,公司就會被敵意接管。德國的治理機制可以概括為“兩級管理,* * *帶決策”。
雙層管理是指德國股份公司設有監事會和管理委員會,兩者都負責公司治理。監事會負責公司治理和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於公司結構調整、經營範圍變更、戰略安排、股利分配、收購其他公司等特殊事項,監事會有權任命、監督和解散管理委員會或部分成員。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司的具體管理工作。
* * *決策相同是指監事會成員壹半由股東選舉產生的代表組成,另壹半由職工選舉產生,代表職工利益。公司的決策是由雇主和雇員共同做出的。股東利益是管理層追求的目標,但不是唯壹目標。還必須考慮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公司利益鏈上有股東、經理、銀行、員工,銀行處於核心。如果公司資金出現問題,銀行采取額外貸款而不是讓其破產,因此敵意收購在德國很少發生。另壹方面,由於德國金融市場不發達,公司缺乏其他融資渠道,只能依靠其開戶的銀行並與之保持長期關系。
物質產品的總供給和總需求的關系表現為供給的無限性和需求的有限性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有效需求和創新不足。可持續發展是網絡經濟的基本發展模式。原料生產的M-B and B-C是可持續發展的生產模式。它選擇使用價值最低、社會(包括企業)成本最低的任何壹種物質作為生產投入來配制B,同時根據最終消費品有效需求的原始基礎物質需求來配制B,B的結構是C,所以不能實現社會價值的產品很少。可見,網絡經濟與可持續發展之間存在著必然的聯系,其聯系也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