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3.組織邊界和權屬調查;
4.委托土地使用權改變用途評估地價;
5.擬定變更後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計算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
6.聯合聽證,提交建議文件,逐級上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
申請材料:
1,用地單位提出的變更土地用途申請;
2.市規劃局核發的《規劃用地許可證》;
3、原土地批準書或土地使用證;
4、改變土地用途的勘測定界圖;
5.其他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承諾時限:5天
法律依據:
國務院直轄市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
收費標準:土地出讓金:1;原劃撥土地的土地出讓金:超過評估地價的40%。2.原土地土地出讓金:支付不同用途、不同容積率的土地差價。養殖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動物防疫合格證。如果有進壹步的加工項目,還需要辦理相應的許可證。壹般可以按個體工商戶辦理。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辦理程序:
壹、處理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3.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復印件;租用他人房屋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舉辦者、經政府批準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和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將軍用房產用作住宅的,應當提交軍用房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如果是城鎮房屋,還應當提交登記附表——居住(經營場所)登記表和當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非市區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經批準方可登記的項目的,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預先核準通知書(沒有名稱或者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事項的,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預先核準申請書》);
6.委托代理人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註:1。申請人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主辦經營者應當登記為經營者,所有參與經營的家庭成員應當在《個體工商戶營業登記申請書》的經營者簽名欄簽字確認。提交戶口簿或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的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參與業務的其他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並備案其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港澳居民、臺灣省農民和臺灣省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
2.提交的申請表和其他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紙;
3、以上未註明復印件的,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
第四,加工周期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取得營業執照。
動詞 (verb的縮寫)費用:免費。
發放《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條;設立動物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附相關材料。受理申請的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發給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需要工商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持動物防疫條件證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動物防疫條件證明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名稱、場地(廠)地址等事項。經營動物、動物產品的市場應當符合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並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
2.動物防疫條件考核辦法第三條農業部主管全國動物防疫條件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動物防疫條件的檢查和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監督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條件。
3.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二十八條動物飼養場、屠宰場、肉類聯合加工廠、定點屠宰場(廠、點)、動物和動物產品經營場所以及從事規模化、專業化動物飼養和動物產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有關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符合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取得畜牧獸醫行政管理。
許可條件
1.選址和布局符合動物防疫要求,生產區與生活區分開;
2.畜(禽)舍的設計和建設符合動物防疫要求,照明、通風、排汙設施齊全,生產區清潔道路和汙染道路分開;
3.有病死動物隔離欄和病死動物、汙水、汙物無害化處理的設施設備;
4、有專職防治人員;
5、入口處配備隔離和消毒設施設備;
6、養殖、防疫、診療人員無人畜* * *患病;
7.防疫體系健全。
許可證批準期限
法定期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期:4個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動物防疫合格證》申請表;
2.選址和布局的地理方位圖;
3.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
4、防疫制度文本;
5、汙水、汙物無害化處理和清洗消毒設施設備。